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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清风的言外之意,我的女人我宠着,她犯下的错,也由我担着。

更近一步说,有什么事你冲我来,别怪她!

我仍然拒绝,魏清风开始给我讲人生大道理,像唐僧念经一样,念得我头疼。

没办法,我只好换了衣裳和他一起去。

不就一顿火锅吗,他还能吃了我不成。我坚持着不肯去,倒像是纠结着那件事没完没了一样。

去!

临出门时,妈妈塞给我一把伞,不太开心的叮嘱我早去早回,天气有点阴像是会下雨,我身体才刚好,别淋雨再感冒了。

魏清风一再的保证会把我照顾好,才换来我妈一个笑脸。

我换了件纯白色长裙,把头发放下来梳顺后披在肩上,淡淡的搽了层唇彩。妈妈说我的发质非常好,像锦缎一样有光泽,最适合梳披肩发。

走出卧室那一瞬,我分明从魏清风眼底看到一抹惊艳。

我的个子足有一米七,腰纤腿长,该瘦的地方不多肉,该胖的地方也不抽条,身形匀称,凹凸有致,身材蛮不错的。

我们两人并肩走在人行道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些没边儿的事。

小道很窄,还不时有小孩子跑来跑去的嬉戏,两个人便显得有点挤。

我有意落后一步和他错开,他回头不悦的看了我一眼。

我若无其事的瞥开眼睛,淡定的维持着刚刚的速度,不多不少的落后他一步。

和他比肩,曾经是我最快乐的事。那时我每天都盼着和他并肩行走在校园的小路上,而不是跟班似的跟着他。

可他从不配合,总是冷着脸自己大步的走在前面,我像个受气小媳妇儿似的追着他跑。

如今回过头去看,那时的我还真是条舔狗,每天被他冷脸以对,还舔得不亦乐乎,里子面子都不要了。

现在我们有了并肩齐行的机会,我却再没有当年的兴致,宁可落在他后边。

因为我的心态变了,他不再是我最重要的那个人。

火锅店有个火热的名字,叫沸点。

魏清风选了靠窗的卡座,那里视野开阔,可以透过玻璃欣赏外边的人生百态,也能看到我自己在灯光下的剪影。

刚坐了没一会儿,外头就开始下雨,我很感激我妈的未卜先知,不然我一定会被雨浇个透心儿凉。

魏清风点了鸳鸯锅和不少配菜,一样样的下到锅里,煮熟了捞出来往我的碟子里放。

我伸出胳膊挡住他,脸有点红,“你吃吧,我自己来。”

他看了看自己的筷子了悟,露出一丝痞笑,“怎么,嫌我没用公筷啊。小时候咱们还用一个勺子偷吃过奶粉呢,你一勺我一勺的吃了大半袋,怎么也没见你不好意思?”

“呵,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兰月,你能不能别这么阴阳怪气的说话?好多时候我都在想,你这冷冷淡淡的,还是我认识的兰月吗?你怎么就变了。”

不是我变了,我还是我,那个喜欢你的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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