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家小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两百八十二章 兼职小王子,这个明星有点闲,乾家小孩,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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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小王子的名声在这附近几条街,可谓是如雷贯耳。

……

凌晨两点多,向调才踏着疲惫的步伐回来。

罗乐知道,向调干完了最后一个兼职。

这个兼职,令罗乐有些难以启齿。

那一日,罗乐被邀请去某夜店驻唱。

气氛越来越热烈,大家都喝嗨了,举着手,摇晃着脑袋,疯狂地跳着……

然后,随着夜店DJ一声:“接下来,有请钢管小王子为我们带来本年度最劲爆的表演。”

一根钢管徐徐升起,一个硕大的身影跳上圆柱台,头发一甩,开始了自己的表演。

刚唱完一曲的罗乐差点被这个“妩媚”的甩头给带走。

万万没想到,那个妖娆的身姿,竟然是自己的好兄弟。

因为这事,罗乐差点跟向调绝交。

直到现在,罗乐依旧心有芥蒂——他怎么敢啊?

还有一个大大的问号——他是怎么力压群芳,成为夜店里、钢管上、最耀眼的存在。

……

“我煮了面条,不过有点凉了,你再去热一下。”

向调摇摇头,“我没胃口。”

平日里,向调下班后,都是饿得前胸贴后背,今日是怎么回事?

罗乐脑海中蹦出一个大胆……但合乎逻辑的想法——

他怒目圆瞪,“你在夜店被欺负了?”

夜店里咸猪手太鸡儿多了……真是没想到,连这么一个糙汉子都不放过。

这一刻,罗乐怒了,若是真有人馋他兄弟的身子,罗乐会毫不犹豫地拿着刀子去拼命。

向调一愣,“罗乐,你思想能不能健康一点?这样的你,怎么配称是‘双杰’之一?”

看曲调这义正言辞的样子,罗乐都无语了。

你特么一个大老爷们去跳钢管舞就配称“双杰”了?

“那是怎么了?”

向调深吸一口气,注视着向调,认真道:“星月那边有人找我了。”

这应该是一个好消息才是,这段时间,罗乐看向调这么辛苦,很是心疼。

他其实特别希望有经纪公司能签下向调,这样向胖子就不用这么辛苦的工作了,从而有更多的时间去做音乐。

但此刻,罗乐却皱眉了——为什么是星月呢?

现在,罗乐将林寻当做一生之敌……将来势必会有一番针锋相对。

自己好兄弟加入一生之敌的公司,这算怎么回事嘛?

“你怎么想?”

向调道:“既觉得兴奋,又觉得莫名其妙。”

对于向调来说,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没理由拒绝。

但星月为何突然要签他呢?那天在车上,他的确是和林寻聊得很愉快,但大多是讲他“兼职小王子”的经历啊!

难道林寻回家之后,还专门找了他唱歌的视频欣赏,然后发现他身上的赏光点,于是决定要签他。

这特么也太狗血了吧?

向调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事实,的的确确就是这样。

“你很想进入星月么?”罗乐问道。

“这不废话?”向调摊手,“虽说星月娱乐旗下的音乐人并不多,但当下最火的那一个,就在星月啊!”

向调所指的,自然是林寻。

罗乐的脸色,微微一变,“火不代表什么?很多好作品无人问津,但依旧经典。”

“比如呢?”向调问道。

罗乐:???

我能说就是在下被关小黑屋的作品么?

“罗乐,我知道你对林老师有意见。但我们做人得实在一些。我们就算心有傲气,也得承认,林老师是当下流行乐坛的佼佼者之一。”

罗乐一愣,他看着向调,心想哥们这是在拍马屁呢?还是在跪舔呢?

之前林寻出《少年》单曲的时候,这哥们在网上骂得最凶,说这首歌是辣鸡。

现在……得知自己即将成为林寻的员工,就称呼其为“佼佼者”了。

兼职小王子这么机智的么?

“向调,你这样……我真的很难过。你的铮铮铁骨呢?”

“什么铁骨?我就是血肉之躯。”向调一本正经道。

罗乐:???

行吧,既然好兄弟已经做出了选择,那自己就不阻扰了,诚心祝福吧!

“兄弟,既然如此,那我祝你以后的音乐之路……一帆风顺。”

“嗯!”向调眼眶微红。

罗乐拍了拍向调的肩膀,想着哥们有了归宿了,那十八份兼职可以辞掉了。

以后“兼职小王子”的称号,就要易主了。

不料,向调低声嘟囔着:“这样我就有十九份兼职了。”

罗乐听此,嘴巴呈一个极其夸张的形状……敢情签约星月只是你的兼职之一?

什么“兼职小王子”,直接“兼职皇帝”吧!

“罗乐,林总其实对你……”

话还没说完,就被罗乐打断了,“我绝对不会加入到林寻公司的……我和他,这辈子只能是对手,永远的对手。”

罗乐以为,林寻也要签他。

呵呵,他可是铮铮铁骨,绝不会向金钱低头。

“罗乐你想啥呢?”向调翻了个白眼,“林总对你的音乐……不是很喜欢啊!那天开车的时候,我连接了自己手机的蓝牙,放了好几首你的歌……那个时候,我就是有意让林总见识一下你的实力。”

“然后呢?”罗乐急切问道,林寻的评价对他来说,很重要。

向调道:“林总说,太吵了,关小点。”

罗乐一愣,沉默了半分钟,大声道:“林寻,你辱我太甚,我与你不共戴天。”

没想到啊,林寻竟然这般无视他的音乐。

要知道,林寻出的每一首歌,他都细细去听了。

各种分析……认真到每一个转音、假声都去细细推敲。

然后,整理出一篇心得体会出来,以匿名的形式发在音乐论坛上供大家评点……

想要打败对手,首先得足够了解对手。

没人比他更懂林寻的音乐了。

罗乐也认为,那日在东方酒吧交锋后,自己应该给林寻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估计林寻在家也会偷偷琢磨他的音乐风格。

但似乎……并没有。

小丑竟是我自己?看罗乐这神色黯然的样子,向调急忙安慰道:“其实你没必要这般失望……我那日和林总交流后才发现,他对于大度国音乐的了解程度,几乎是一片空白……过去十年最火的歌,他竟然一首都没听过。”

这话虽然是向调在安慰罗乐,但也是事实。

林寻……真不听这个世界的歌。

可是,罗乐听了向调这话,整个人……更加怅然了。

他不可置信道:“他不听歌?没系统学习过流行乐?”

“嗯,我敢打包票。”向调点头。

“一个连歌都不听的人,能写出《送别》?《最浪漫的事》?还有《小宇》?”罗乐几乎是咬着牙说出这些话的。

这几首中,罗乐最喜欢《送别》和《小宇》,这两首歌给了他巨大的压力,他每一首作品都对标这两首,然后失落发现,被碾压了。

向调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是有天才存在的。”

罗乐摇头,“我终于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向调问道。

“这些日子,我都在研究林寻的音乐,希望能将林寻的创作风格给归纳出来。”罗乐连连叹气,“但他的风格太多变了,我根本就无法摸清他的创作思路。”

“有时候,他像一个儒雅随和且伤感的佛教大师,有时候他像一个多情的成熟女人,有时候却又像一个期待着爱情的小女孩,还有时候像一个经历过许多段感情的中年男子……他的创作仿佛天马行空一般,你永远也不知道,他下一首歌,会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会讲述着一个什么样的故事?”罗乐喃喃自语,失魂落魄。

“他不听歌,是因为不想被别人的风格所局限。他的音乐世界,是广袤无边的。”罗乐极其不情愿地下了论断。

向调听此,不可思议地睁大了眼睛,“这难道就是武侠小说中的,无招胜有招?”

“不,可能还要高。应该是——心中有剑,世界万物便都是剑。”

“这其中的分别,大抵就是令狐冲和孤独求败的差距。”

向调叹服了,“我明白了,原来林总已经走到了这个境界,唉,以前我还小觑他,井底之蛙啊!”

“我也轻视他了……看来他写出《少年》,并非是为了捞钱,而是在尝试一种最简单的音乐风格……旋律、歌词、伴奏等,都是直接明了的。就算是小孩子,老人,都能随口哼唱的那种音乐。”

向调道:“就像白居易的诗那样?”

“对。”罗乐颔首,“这其实是一种,极难的创作技巧。化繁为简。”

向调道:“我们都低估了《少年》这首歌的魅力了。”

“虽然我是他的一生之敌,但我为人坦坦荡荡,绝不会让这么一首歌被埋没的。这首歌创下了林寻所有歌中的最低评分,和我们这些自以为是的乐评人,有很大关系。”

“那些所谓的乐评人,根本没有听懂这首歌。”

“过去我也没听懂……但今日我听懂了。所以我决定,为这首歌正名。在直播间,在音乐论坛,为这首歌打call。”

向调重重点头,“兄弟,我支持你。”

“我决定了,明晚的钢管盛宴,就用这首歌当背景乐……我们都还是从前那个少年。”

罗乐面色复杂地看着向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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