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何为先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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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昊知道,哥哥不会骗他,既然哥哥说了,那用心读书就好。
叶霄起身,就要离开。
到门口的时候,叶霄回头。
“对了,闲暇的时候,你跟着二叔,看看他如何做事,看看县衙里的官吏如何做事。”
“你不用会,但你要知道基层官吏的做事方式,再去老君观后山看看,看看那些流民是怎么想到的。”
“你越懂他们,以后越能把自己的事做好。”
……
到老君观时,已是深夜。
叶霄回房点燃古灯。
古灯那头,林晓雪正在一座小镇中卖皮货。
从林晓雪进入蛮荒森林开始,已经过了六年。
四年之前,林晓雪突破了炼气,有了筑基的修为。
两年之前,林晓雪顺着蛮荒森林的边缘,终于找到了有人居住的城镇。
如今,林晓雪通过叶霄提供的铅汞资源,实力突飞猛进,已经有了筑基巅峰的实力。
大量的铅汞若是全用来提升实力,提升到金丹都绰绰有余。
可林晓雪知道自己天赋太差,一直在筑基巅峰巩固自己的根基,用铅汞提升身体潜力。
不然,就算早早突破到金丹,她这一辈子的极限,恐怕也就是金丹了。
她的底子,太差了!
若不是有神灯,她这一辈子,连炼气都难。
有了神灯这份夺天地造化的机缘,若不能好好利用,林晓雪要悔死!
现在筑基巅峰的修为,在镇子里不算高手,也不算弱,平日打些猎物,血肉供奉给灯神,灯神则会不时赏他些铅汞。
这些年林晓雪也摸到规律了。
灯神喜欢的,是灵力充沛的血肉,供奉的血肉灵力越足,灯神就越可能赏赐她灵银液和灰蓝金,至于那些实力弱小的野兽,她就拿到镇子里卖了。
就在林晓雪想着下次去哪狩猎的时候,怀中的银灯开始发热。
林晓雪明白,这是灯神在召唤她。
急匆匆收了摊,回到镇子里买下的小屋,关上门窗,林晓雪取出银灯。
银灯的光芒照亮了整个屋子,银灯之上浮着金色的字。
“功法,秘籍。”
林晓雪看到灯上的字,便知道这时灯神在向她索要贡品。
三年之前,叶霄发现古灯可以通过对面的银灯灯光映照文字,便开始有目地让林晓雪奉上贡品。
异世界的文字他是不会的,但叶霄意念一动,古灯会自动把叶霄想表述的内容转化成异世界的文字。
当年,叶霄不经常用这个能力。
毕竟,他在林晓雪心中是全知全能,无所不能的灯神,要是动不动就要这个要那个,太没逼格了。
合格的神,要让信徒自己揣摩祂的意志,自己献上贡品。
林晓雪跪在地上,一副愧疚的样子。
“灯神在上,您最忠诚的信徒林晓雪无能,在这个镇子里,找不到高阶的功法秘籍,只有些最基础的功法,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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