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雪淞提示您:看后求收藏(连环套7,雪淞散文随笔集,长春雪淞,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7</p>
向海洋向田春达汇报:“我们仔细检查了蓝天宾馆犯罪现场,在211号房间的外面门框上,发现了新鲜指纹,经鉴定对比,指纹是乐然的。另外,我们仔细查看了犯罪当天的宾馆监控录像,发现在傍晚六点三十分,一个与乐然极为相似的人来到宾馆,并走进了二楼走廊。”</p>
“这人穿着阿迪达斯运动服么?”</p>
“没有,穿着米色休闲西服。”</p>
田春达决定再次询问乐然。但这次不是到他家里,而是把他叫到了刑警支队,在讯问室里问话。</p>
“乐然,你有件米色休闲西服吧?”田春达问。</p>
乐然迟疑了一下,有些不情愿地回答:“有,有一件。”</p>
“你还有一套蓝色的阿迪达斯运动服吧?”</p>
“有一套。可我8日上午洗了晾在外面阳台上,下午一看,上衣不翼而飞了。”乐然说到这,双手向上扬了一下。</p>
“哪里去了?”田春达板着脸问。</p>
“我也不知道。可能是让风刮走了,也可能是让小偷偷走了。”乐然扶了扶茶色眼镜。</p>
“你在撒谎吧?你晚上还穿了蓝色阿迪达斯运动服去了蓝天宾馆。”</p>
“我没撒谎呀。阿迪达斯运动服下午确实没了,我怎么能晚上穿它去蓝天宾馆呢?”乐然显出很无辜又很着急的样子。</p>
“你去过蓝天宾馆,在傍晚6点多在211号房间门前窥探过。9点多你又来到211号房间,杀害了陈强东,刺伤了沈晴。”田春达目光如剑,直刺着乐然。</p>
乐然脸色大变,惊恐地说:“我,我没去过蓝天宾馆,更没在211号房间杀过人!”</p>
“我们有证据,要不也不能把你叫到这里。”田春达对向海洋点了一下头。向海洋打开笔记本电脑,把从宾馆监控录像翻录下来的摄像给乐然看。</p>
向海洋又说:“你在宾馆211房间门前窥探过,并在门框上留下了指纹。我们有鉴定证明。”说着他又把指纹鉴定书给乐然看,说:“你还想抵赖么?”</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