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麻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77章,我还想跟下去,从1994开始,三月麻竹,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晚餐有八人,围着一张大圆桌子,既不显得拥挤也不会觉得空旷。

可见魏局长在餐饮文化方面是非常讲究,又极其熟稔的。

除了魏局长外,对方其余5人里,前生里林义也就从电视上认识欧阳常林和仇小。

至于那现如今所谓的潇湘电视台一哥孙鸣杰,虽然主持的《幸运3721》在96年很是火爆。

但林义知道其很快就要开始了作死之路,在老婆的唆使下跳槽了。然后事业一落千丈,最后沦落到了街边婚庆司仪的地步。

由此可见,论人的初心和娶个好老婆的重要性。

魏局长和欧阳常林是金庸迷,而林义刚好也是。有了共同爱好,包间风格骤然猛地一变,由原本的谦谦君子,一下子就上升到了刀剑江湖…

谈着说着,几人就聊起了《射雕英雄传》里边的“黄药师与梅超风的爱情”。

林义说,“听起来黄药师爱上梅超风好像是不可思议的事,其实细细回味小说就觉得很自然了。

而且我个人觉得金庸先生让黄药师爱上梅超风,早就有预谋的。

只是写得比较隐晦,很多人不注意就会忽视罢了。”

听到这非常的论调,欧阳常林非很是感兴趣的插了一句:“哦?愿闻其详?”

林义解释道,“…欧阳锋去打黄药师,梅超风扑在师傅身上代受一掌,用自己的命救了师傅。

这里面既有师徒感情,也隐约包含一个女人对男人的爱…”

然后几个事业有成的大男人就凑一起讨论起了为什么梅超风会爱上自己的师傅。

究竟是对强者的崇拜?还是爱东邪这江湖地位?

或是爱黄药师的丰神润骨、俊朗外表?

亦或是女人对男人最简单的爱恋,一见钟情?

几人争议来,争议去。

最后还是魏局长一针见血的指出,“不管什么时代的女人,择偶标准排在第一位的是依靠。

第二才是真爱啊。

这属于人性的本质,反了倒显得非正常。”

林义一听,笑着拍手附和“大善,此言有理”。

其实经历后世“金钱俗化”洗礼的他,怎么可能不懂这道理呢?只是自己太年轻又是做客的身份,不能太抢风头。

这声附和也是有好处的。魏局长一时嘴快,就说要把有金庸先生签名的《越女剑》送给林义当两人之间的见面礼。

林义也是受宠若惊,可是明白其价值的。

要知道大青天邓大领导和胡大领导单独接见的第一位港澳同胞就是金庸先生,而见面礼物就是《越女剑》签名图书。

酒过三巡,回去的路上魏局长和欧阳常林谈到林义时,瘫在车座上连说了好几个“厉害”。

欧阳常林也是赞同地说,“你这书送的不冤,值。”

说到送出去的《越女剑》,老魏顿时嘴抽抽,心疼的要命。以至于回答办公室就耐不住给金庸先生挂了个电话。

问,“黄药师是否和梅超风有超越师徒的感情?”

那头的金庸老先生顿了顿才说,“你看了我这么多年书,终于悟出来了,也不枉称是我的书迷。

其实啊,我当时写的时候就是这么写的,但很多人看不明白…”

闻言,魏局长望天一坐,老脸尬青尬青的…

话说仇小一回到电视台,汪胡子就赶忙凑了过来,腆着个脸问:“怎么样?和大人物恰饭感觉怎么样?”

“人穷莫说话,位卑不劝人。饭桌子上光顾着小心翼翼了…”说着,仇小假装叹口气道:

“可惜了,人家看不上我,那几个男人才是真爱。”

听完一遍,汪姓少年顿时“嘿嘿”的直笑。

看那“小人得志”的嘴脸,仇小翻个白眼就说:“现在看不上,但毕竟熟悉了,以后也许有机会…”

汪胡子顿时“呃…”的笑不出来了,这次换女人乐呵了。

休息一晚,林义怕被那些肥头大脑缠上,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回了邵市。

先是拜访了大姑父一家子,然后又是大包小包拎着去了大伯家。

一进门,刚喝了一杯热茶,林凯就恬不知耻的抱着个大胖小子在面前晃悠。

唆使咿咿呀呀的儿子喊小叔,说有红包的。

后来看林义不接茬,干脆手一伸,用特有的和煦口吻说:“我的林大老板,这可是第一次见面,红包呢?”

“我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哪来的红包?”

林凯顿时就不干了,转身就对坐边上的林家大伯夫妇抱怨:“瞧瞧,瞧瞧,你们白疼他了。”

一个肥厚的红包换了一桌子好菜,中间林家大伯又提起了宋其润的事情。

林凯顿时就说,“老头子你怎么还不死心呢,说了这小子有女朋友了,别恶心人行不行?”

林家大伯看了自家婆娘一眼,就无视亲儿的拆台,又问:“你还真的把那祯搞定了?

不过其润也不错的…”

林义连忙摆手,“大伯,你好歹也是体制里退休的,你真觉得合适?

我可不想做红顶商人…”

闻言,林家大伯点点头,叹息一声对自家婆娘说:“看到了没,你就死了这份心吧。

当初我只是觉得两人很般配,就起了那个心思。

但事后想想,还是小义和旋妹子说的有道理。这不是国外,一加一不一定大于二。”

吃块大肥肉的林凯顿时插一句,“还有我,我也赞成。”

谁知林家大伯顿时翻脸,“你一边去,当初酒席上的事还没找你们清算的。”

吃完饭,心戚戚的从大伯家里出来。送他的林凯就说:“我这老妈子就是想太美了,什么好事都不想留给外人。

你知道不?

她在家老是念叨说其润不错,你也不错,肥水不流外人田,不如配一起亲上加亲。

我老头子在外头硬气的很。但在她面前,就像绵羊一样,耳根子软的不行。”

说着说着,林凯自个都笑了,随即打趣:

“要不你这段时间少来我家,她老人家对你喜爱的不得了,一见你估计那心思又要死灰复燃。”

林义觉得在理,这伯母啥都好,就是太“顾家”了,顾到好东西不能和外人分享了。

也不知道这执念怎么来的,固执到可怕。

再说上辈子你也挺喜欢我的,可没一个劲的撮合宋其润啊。

想到这,林义又是头一疼。上辈子使劲撮合的,虽然不是她老人家眼里最优秀的宋其润,却也是另一个不错的女孩。

得,林义算是看明白了,这阵子还真的要少来才行。这大伯母看起来温温和和的,但也是个软刀子进软刀子出的主。

不然林旋从哪里学来的那身圆滑事故呢?

逃离大伯母,大冷天骑着本田老a赶到师专门口的时候,冻的不行。

熄火,停车,用力跺了好会儿,僵硬的脚板才恢复了点知觉。

心里直嘀咕,这平板鞋好看是好看,却不适合冬日里的潇湘。

这山地丘陵地带,还是得毛绒绒的大头鞋舒服,嗯,最好还垫一双厚厚的棉绒踩底。

拢了拢外套,拾掇着,才发现饭店的门是半关着的。

只有邹老爷子坐在门口,呼噜着旱烟,望着河对面的公园活动中心发呆。

要不是那白雾烟圈一个接一个的往外冒,都以为这干巴巴的老头儿,在寒潮里归西了。

林义走过去问,“今天怎么关门了?”

人家么反应。

又问了一声,邹老爷子才拧巴了下泛黄的眼珠子,皱巴皱巴干瘦嘴皮子说,“别烦我,没看老人家有心事啊?”

林义一乐,随即好奇的问,“你老人家不愁吃不愁穿,身体健康,儿女安好,又有烟酒伺弄着。

这舒舒坦坦的过着小日子,你还有什么烦恼的?”

邹老头看了林义一眼,滋个大黄牙咬了咬烟杆,哀叹着说:“我年纪大了。”

在考虑生死?

这、这就不好安慰了。

但林义眼珠子一转,还是说,“谁都是这么过来的,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辈分大,你好吃懒做都没人敢管你。”

谁知道这老头斜个眼白就咪蒙,“我一向喜欢比自己年龄大的、稳重的女人,可现在都死光了哎…”

林义:“……”

真的是无言以对。p,以后要是还对这为老不尊的老头儿发善心,绝对是自己作死。

瞅着这小子对自己不停的积累怨念,邹老爷子对着他喷一口烟,就阴恻恻地撸个嘴:

“我那孙女在二楼,进去吧,我帮你们把风。”

得,这老头儿是彻底黑化了,林义丢一包他爱吃的软糖就进门了。

由于大门是虚掩的,店里有点黑。进到里边,顺着楼梯往上走,就看到了大长腿,此时正弯腰往箱包里塞叠好的衣物。

听到脚步声,女人转身看到这人时,眼睛亮亮的。

林义问,“你们今天怎么不做生意了?”

“我爸说一年到头有点累了,趁过年多休息几天。”

没说的了,年尾的生意这么好,却说不做就不做了。

这邹父邹母还真是应了大长腿那话,属于能过日子就不再折腾的那种人。

女人迎过来,安静对视一会儿,垫脚帮着顺了顺因骑车而乱糟糟的头发,细声细气地问,“你冷不冷?”

“身子还好,就是脚特别冷。”

“嗯,你等下。”

说着,女人就下楼去了,没一会儿就提了个桶子上来,里边冒着热腾腾的雾气。

见状,林义很是开心的寻个凳子坐下,就开始撸裤管,泡脚。

冰冷的脚遇到滚烫的热水,一开始有点生疼,但随之来的就是一股暖流,沿着双脚漫步全身。

这暖洋洋、酥酥麻麻的美妙感觉,恨不得呻吟一声。

舒服~

“你父母和那小皮孩呢?”

“都回老家了。”

“那你怎么不回?”

清冽的女人抬头片了他一眼,不说话,递给他一块干毛巾擦脚,就又开始了翻箱倒柜。

林义眨巴眼,得,这蠢问题就不该问。

邹老爷子虽然为老不尊,嘴巴也没个把门的,但只要愿意动,手艺是真没得说。

白辣椒炒肉,冬瓜排骨汤,泥鳅钻豆腐,猪血丸子配腊肉,再加一小蝶老家伙最爱的下酒菜花生米,摆的满满一桌。

就着火炉滋点小酒,一老一少甚是畅快,那意得志满的样子,惹得旁边的女人直抿嘴。

吃了块新鲜嫩滑的豆腐,林义就问,“你这泥鳅怎么钻进豆腐里的?

为什么我试了各种方法都不对,泥鳅就是不钻进去,诀窍在哪?”

邹老头子的回答有些气人,说是用手插进去的。

往嘴里放了颗花生米,接着又说,“天气冻的古里古怪,要下雪了。”

对这个,林义也是模棱两可:“央视天气预报都喊了一个星期冷空气南下了,南方地区有暴雪,却半天也没见个影子。”

邹老爷子直摇头反驳,“林小子,我们打个赌,明后天下雪了,你就陪我下一天象棋。”

想到这老头虐杀自己的场景,林义哪敢答应,低个头吃着东西就没了下文。

当天晚上,再一次验证了林义没喝酒的天赋,一杯烧酒就把自己弄的晕七转八的。

最后还是大长腿把他扶到床上的,还好有自知之明,洗完澡以后才喝的酒。

趴在床上,头胀的不舒服。

心想自己以后得少喝酒了,听说没喝酒天赋的人,身体解不了酒,容易的酒精肝。

想到肝癌,爱惜小命的林义顿时自己把自己吓了一跳。重生回来喝了这么多次酒了,上辈子都没喝这么多过,不会有事吧?

人这个生物,不在乎的就不会想,越在乎的就想的越厉害。

胡思乱想了好久才睡着,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发现天格外亮敞,猜到了什么,一骨碌爬起来,往外一探。

哟,昨晚邹老爷子的话果然应验了。

只见外头蝴蝶一般的雪花轻轻地飞舞着,带来了这个季节特有的美景。

有雪,林义觉得心里圆满了,才觉得这个寒冷的冬天值得原谅。

跑到外头用棍子往雪里一捣鼓,比划比划有12公分左右。心想等到雪停了,起码得有18公分。

拿个竹篾框摆放到麻雀最多的地方,用木棒顶起来,撒点谷子玉米粒,拉着长线就在雪地里撒丫子往回跑。

这般孩童心态,让旁边女人的笑一直没消失过。

不过想象是美好的,现实却很骨干,那些跳跳叽叽的麻雀非常聪明,在周边飞来飞去根本不进套。

这让邹老爷子丫着一口烟熏的大黄牙,逮到了讥讽的好机会,尖着嗓子一直“林小子”“大孙女欸”奚落个不停。

一早上功夫白费了,末了,只得让林义感叹一声:这麻雀丫的城市化了,有文化水平了。

早饭过后,林义拉着大长腿跑到邵市人民医院做了一次全身大检查。

跑了大半天,等到化验单,林义一下子问肝没问题吧,肺没问题吧,血液没问题吧,心脏呢,大脑呢…

这怕死的样子让老医生和大长腿忍俊不禁。

从医院出来,女人就片着嘴皮子问,“我要是得病了怎么办?”

“呸。”

女人不依,今天难得使回性子,一定要答案。

林义只得说“那还是我死前面吧,不然活着太孤单了”。

这话说完,女人不高兴了,一直撅着薄薄的小嘴唇“呸呸呸”个不停。

一路上,两人为谁先死争论个不休。

……

邵市书店二楼。

小圈子聚会,几人一进门,林义就有些惊讶。

武荣进化了,由之前的黑哥们变成了白静少年,就是满脸的青春痘有点影响美观。

心想那密密麻麻的水痘痘,要不是自己多年的好友,估计都吃不下饭。

高考后的于海又变回去了,干瘦已经成了过去式,结实的身子还挺个小肚腩。

感觉变化最大的还是米珈。依然气质如兰,只是恬淡的样子愈发迷人,这姑娘过了18岁是彻底长开了。

有些意外,李伊莱不可能来了。范会兰倒是紧凑了过来,一直跟在于海后头,心思一目了然。

一见面,于海就直线找上了林义,说今天不醉不归。但林义刚下决心控酒,哪肯轻易就范。

后来实在被缠得不行,林义直接把厨房里的大长腿拉了出来,“你问问她,医生是不是要我少喝酒?”

女人巴不得他少喝,甚至不喝,哪还有不帮着撒谎的。

有医生背锅,吃饭的时候于海把目标转向了武荣。

倒是旁边的米珈问,“你病了?”

瞅着这姑娘,林义有心想撒个谎,却又不能拿自己的身体开玩笑,于是推搪下大长腿,“你问她。”

许久不见,众人没有因为长时间不联系而陌生,反而关系更加融洽了,一直闹闹腾腾。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都市总裁小说相关阅读More+

我家媳妇不可能这么温柔

李清风阿

开局选择亿万集团总裁

剑若流水

快穿BOSS又表白了

软奶糖

疯狂心理师

弦森

生于草莽

天下诸侯

我在修仙界读书

观星摘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