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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部尚书朱延禧道:“人情还是要讲的,火车真的撞伤了人,难道我们不救治吗?”</p>
刑部尚书盛以弘道:“只怕这样一来,就有人故意撞伤,以求赔偿,或者于别处受伤,却说是火车所伤,那时麻烦事可就多了。”</p>
朱由校不由想到了后世的交通事故,只要是汽车撞伤了摩托车电动车,那汽车驾驶员便只能自认倒霉。这使得摩托车电动车车主更加有恃无恐,根本不管交通法规,这样的情况,他不希望在大明出现。</p>
他咳嗽一声,众臣都停了下来。他说道:“火车伤人及牲口之事,立法必须规定不赔偿。当然,人受伤后救治是必须的,如果其家贫,可以让当地府县给予一些补助,但不能是由铁路方面来赔偿,而且其补助必须少于他的损失。牲口受伤,不予赔偿,主人反而要担责。另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宣传,报纸上,露布上,甚至可以用戏剧的方式来宣传。”</p>
说到这里,他想到后世电影开映前的加演,这个方法很好。“让研究院文史科的想出一些宣传词来,然后晓谕天下戏班,每次在唱戏之前将这些宣传词演出来,可以减少半成的税。不愿意加演的,不予减税。”</p>
这条敲定以后,孙传庭又道:“方师,盗窃铁路物资,仅按物资价值判刑只怕有些轻了,传庭以为按谋反罪都不为过。”</p>
叶向高怒道:“人家偷点东西而已,你用谋反罪心也太狠了吧。”</p>
徐光启也说道:“不过是偷盗而已,就按偷盗论处也就够了,不过我们可以罚他钱呀,比如按所偷物资价值十倍罚之,我想这样他们偷窃之前自然会思量一下,是否有那么多钱来赔吧。”</p>
孙传庭道:“那如果他身无长物,抓住了也没钱赔,那他还怕什么,不是一样会偷吗?”</p>
毕自严道:“没钱赔的,去修路呀,工钱达到赔偿数额后再放回来就行了。”</p>
盛以弘笑道:“此法甚妙!盗贼常说一句话,叫做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如果光脚的我们也有办法对付,他们就会真的怕了。”</p>
朱由校道:“很好,以后有纠纷要赔偿而没有钱的,便送他们去修路还钱,文书官把这条记上。”</p>
众臣又讨论了一会,基本上形成了一些修改意见,朱由校便让方从哲按意见修改,然后再明发圣旨,颁布于天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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