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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珂嘴角弯起一抹适宜的弧度,温和而疏离地颔首示意,并没有搭话。礼貌是一回事,但是她又不打算跟她做闺蜜,打好关系?算了吧,她们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更何况她还是沈文瀚的白月光。</p>

沈母并没有注意到温晓菱的拘谨,自然地接上了话头:“她就是文瀚的新媳妇,回来住两天,晓菱啊,你要是有空的话,就陪着新嫂子到处转转。”</p>

一旁的沈香瘪了瘪嘴:“晓菱姐哪里有空陪她呀,人家还要读书呢。”当然要读书啦,秦珂垂目注视着眼前的土陶碗,秦晓菱不读书怎么能跟同在一个城市的宋司祁勾搭上。</p>

很明显沈母的这一番解释把沈二哥在乎很久的白月光刺激到了。她睁圆眼睛来回看了两人几眼,猛地转身就往门外走,言语中有掩饰不住的慌乱:“还有几道菜,很快就好了,大家先吃着不用等我。”</p>

瞥了眼安然坐在身边,无动于衷的沈文瀚,秦珂还真是为白月光有些不值。</p>

都相处了十几二十年了,既然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她就不信沈文瀚没有机会说出自己对白月光的在乎,反而为了自己家入赘了秦家。入赘就入赘吧,还一副不屈服于金钱的样子。</p>

饭桌上的气氛并不好,似乎是因为多出了一个不熟悉的秦珂,大家都不大放得开。看着她斯斯文文地用餐的样子,温晓菱喝汤的声音都放低了很多,可是还是没办法象她一样的优雅。</p>

开玩笑,她的餐桌礼仪可是在进行贵族任务的时候训练出来的,十多年的坚持不懈将这一切早就刻进了骨子里。不管她此刻是锦衣华服,还是衣衫褴褛,端正的坐姿,挺直的背脊都不会有丝毫的不同。哪怕是秦珂的父亲在这里,也做不到她这样的从容安静,更何况是小山村里长大的一个小丫头。</p>

对于自己的格格不入,秦珂不是不明白,她也很无奈。但是秦家也算是有身份的人家,要让她放下架子去迁就别人,想必就算是原主也不肯这么干的。</p>

一顿饭吃得众人坐立难安,乡间的饭菜分量虽足,但是毕竟不合她的口味。待到六、七分饱,秦珂便放下了碗筷,将视线转向温婶,温声道:“请问,有纸巾吗?”</p>

“啊?有,有地,”温婶哪里见过这般矜持的大小姐,连忙推了女儿一把,“还不快去给客人拿纸。”</p>

温晓菱满腹哀怨地站起身,从自己房里拿了一卷还没开封的卷纸出来,递到秦珂手中。秦珂礼貌地道了声谢,便径自拆开轻轻擦了擦嘴角:“我吃好了,大家慢用。”</p>

沈文瀚看不惯她的作态,只道她是成心想要表现出高人一等的模样,他往自己碗里夹了一筷子小炒肉,闷声不吭地埋头苦吃。</p>

沈母见有些冷场,干巴巴地笑了笑:“晓菱做的菜是越来越好了,不知道以后是谁家这么有福气,能娶到这样的媳妇呢。”被提到的正主低下头,忽红忽白的脸色怎么看,怎么也不像只是因为害羞。莫名所以的沈母不由噤了声。</p>

秦珂忍不住扫了正准备去添第三碗饭的沈文瀚一眼。</p>

这个“谁家”还能有谁,正常情况下是宋司祁,等到沈文瀚发了疯,温晓菱就谁也嫁不了,只能被她的好儿子关在地下室里肆意凌虐。</p>

原本饭后还准备留在温家聊聊天的沈母也放弃了和他们聊天的想法,今儿个的气氛实在不对,她也说不出是怎么个不对法,但是总归先将儿媳妇带回去安置好总是没错的。</p>

一行人告辞出来,天色已晚,问晓菱将人送出门外。待到沈香已经陪着沈父沈母走在了前头,她还拖着沈文瀚依依不舍地说着话,一点也不顾及立在一边眼神渐冷的秦珂。</p>

“二哥哥,自从你去当兵以后,我们很久都没有在一起聚聚了,小军和小伟他们都很想你,”楚楚可怜的温小妹泪眼盈盈,拉着沈文瀚的衣袖幽怨道,“过不了几天你又要走了,这两天除了陪秦家姐姐,能不能也抽点时间跟大家见见?”</p>

二哥哥?她还真以为自己是史湘云啊,秦珂鸡皮疙瘩落了一地。</p>

还没等沈文瀚开口,她就一脚插了进来,握着温晓菱的双手自然地隔开两人,亲亲切切地跟她拉起了家常:“这两天恐怕不行了,后天文瀚就得跟我回城。估计你们想要聚聚的话,得要等到他转业回来了,还有半年多,很快的。”</p>

至于半年以后,沈文瀚还会不会回到这个小村庄,就不是秦珂打算透露的了。</p>

温晓菱被她攥着没法,只好期盼地望向沈二哥。哪知沈文瀚一想到后天就要再去秦家,心中本就不虞,根本就没有看出她眼里的求助,只是淡淡地开口安慰道:“以后有时间,我会回来看你们的。”顿了顿,似乎觉得有点冷漠,遂补了一句,“好好念书,温婶就你这么一个闺女,以后还要靠你照顾,别让她失望。”</p>

眼看着温晓菱眼中的光芒渐渐黯淡,秦珂嘴角一抽,差点都要开口埋怨沈文瀚的不近人情了。怪不得人家跟了宋司祁之后,就没他什么事了,就这样的义正言辞的话,跟宋司祁的甜言蜜语比起来,真的是不够看啊。</p>

等到两人真正离开温家的时候,沈家的三人早已走远。</p>

也许是他们想要给两人留点单独相处的机会,培养培养感情吧,但沈文瀚这种男人,哪里是别人想要跟他培养感情,就能培养的了的。这个无良的男人,在回去的时候仍然选择了来时的路。</p>

整条小径上,除了田间的风吹菜苗声,就只有草丛里蟋蟀的细鸣。他就像个锯了嘴的葫芦,闷着脑袋只管赶路,一句话也不说。甚至就连秦珂什么时候跟丢了,他也不清楚。</p>

直到发现后面少了一个人时,沈文瀚这才傻了。他再怎么不喜欢秦珂,也不至于在人家上门的第一天,就把人给弄没了。</p>

这山里虽说没有什么野兽,但是蛇虫鼠蚁之类的东西还是不少,要是秦珂真的有个什么好歹,他这个当丈夫的也会心里难安。</p>

立在原地等了好一会儿,都没有看到她跟上来的身影,沈文瀚只好沿着来路一直往回找。</p>

最后还是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包上看到了毫无形象坐在石头上的女人,她正脱了鞋袜,满脸委屈地望着自己的纤足。</p>

沈文瀚皱眉,跟她保持在一米五的距离:“怎么回事?”</p>

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博士提出过一个结论,人们的人际交往行为有四种距离。</p>

而此时,她的新婚丈夫,正站在离她1.1米至3.6米区间的社交距离范围内。秦珂挑眉,他们好歹也是夫妻,不说来个亲密接触,就连个人距离都近不了,还算个屁的夫妻啊。</p>

秦珂眼波流转,偏头低首,做出一副生闷气的样子:“脚痛,走不动了。”</p>

沈文瀚迟疑了一下,他就不明白了,不就是空着手走上了山,再空着手跟着他在吃饭前绕了个圈子,怎么就能脚痛得不能走路了呢。这女人到底是真的不舒服,还是在找茬?</p>

沈文瀚终于踏前了两步,“别娇气了,还有半小时就到家了。”</p>

秦珂在心底翻了个白眼,她要是真的再委屈自己跟着他一路走回去,她今天就姓“猪”好了!</p>

一只玉足忽地就伸到了沈文瀚面前,脚趾头白皙,粉色的指甲盖圆润剔透,还涂着浅色的指甲油。沈文瀚脸颊一红,忽然意识到这个总是跟自己作对的冤家,也是个不女人,甚至是个很美的女人。</p>

他不自在地移开视线,伸出手放软了姿态,“我扶你。”</p>

“难道你看不到我脚上打起的水泡吗?”秦珂火冒三丈地再三指了指自己高抬的脚丫,他的眼神这么差,他们领导知道吗!</p>

“就算是现在你想扶我,我也走不动了。”她斜睨着他为难的表情,再补了句,“一步也走不动。”</p>

总算看清她脚上一大一小两个鼓鼓的水泡,沈文瀚这才有些后悔。在他的心里,所有的女人都跟他的母亲和温晓菱一样,可以将家里大大小小的家务做尽,也可以满山遍野地去割猪草。别说是走这么一小截路了,就算山上山下来回跑个几趟,也是常有的事。</p>

他怎么会想得到,就这么一点点的刁难,都会让秦珂这般难受。</p>

不管秦家再怎么仗势欺人,秦珂再怎么不懂事,说到底,她也是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沈文瀚这下彻底熄了火,至少在她伤好之前,他是不准备再找她麻烦了:“站起来,我背你回去。”</p>

秦珂嘴唇一抿,要的就是他这句话。她单手撑着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大获全胜地就着沈文瀚摆好的姿势,张开双臂就趴在了他宽厚的背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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