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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史磊就带着段丽娜来到蓝梦KTV上班。</p>
与史磊之前预期的一样,甚至还超出了预期:娜娜出现在“玛丽姐”也就是卫广梅面前的时候,后者立刻被段丽娜姣好的面孔和婀娜的身材所吸引,不过在“玛丽姐”的眼睛里看到的不是一朵娇艳的玫瑰花,而是她将来的摇钱树。“玛丽姐”热情了拉着娜娜的小手,溢美之词翻了锅盖,夸得段丽娜小脸通红,最后极其顺利的签了合同,可怜的段丽娜就这样懵懵懂懂的掉进这个出不来的黑色漩涡里。</p>
刚进夜场上班的段丽娜什么都不会,“玛丽姐”在一个空包间里使尽浑身解数对段丽娜进行了一对一、手把手的“培训”,从眼神、动作、语言等等方面,把段丽娜打造成一朵让男人看见就能上瘾的“罂粟花”。</p>
果不其然,段丽娜的出现,让蓝梦KTV的知名度,在那些时常出入夜场猎艳的阔佬圈里提高了不少,一周左右给段丽娜充会员卡的、订包间的、约着吃饭的……把“玛丽姐”的电话打成热线,段丽娜几乎每天都要进三个包间,加上客人打赏的,一天就能挣到两千多元,这样的收入基本上填补了史磊吸毒的缺口,段丽娜在这种环境中被潜移默化的改变着。</p>
到2008年夏天,给史磊长期供“货”的光哥,在外省运毒的时候被抓了。</p>
这个光哥原名乙晓光,锦山市锦庆区本地人。此人从小游手好闲,父母离异后在奶奶家住,奶奶去世后没人管的乙晓光从此混迹在街头巷尾,靠着好勇斗狠在他家那一块很快成了“小霸王”。乙晓光15岁的时候就和几个小混混钻进当地一家商店偷东西,被住在店里的老板发现,几人就抄起店里货架上的菜刀把商店老板砍成重伤后逃逸,商店老板被邻居送医院后伤重不治,死在医院里。当时的案子就是时任锦庆分局刑警大队长张晓磊主办的,乙晓光几人很快被警方抓捕归案,由于当时犯案的几人中乙晓光属于未成年,判了19年有期徒刑,其他几个同案均被枪决。</p>
乙晓光先是在少管所服刑,18周岁后又转入锦山第一监狱服刑,期间共减刑三次27岁时刑满释放。回归社会的乙晓光投靠了在狱中认识的一个外省毒贩,这才干上了贩毒的营生,凭着心狠手辣和灵活的头脑,很快成了锦山市地下贩毒网络的头号人物,乙晓光通过贩毒挣来的黑金也让他一跃成为了一个见不得光的富豪。</p>
因为名字里有个“光”字,二来早早就谢顶索性直接剃成光头,早年间道上人都叫他“光头乙”,后来乙晓光靠贩毒发了家,花了大价钱在光头上植了头发,身边人就尊称他“光哥”。</p>
2008年乙晓光成立了一家锦山光达贸易公司,妄图逐渐洗白他的黑色产业,不料在一次运毒的过程中,上线老板被抓,乙晓光团伙基本全数落网。乙晓光进去后,又供出了几个团伙成员以及甘宁省地下贩毒网络的核心控制人,但像史磊这种最底层的“小虾米”,估计这“光哥”都没有想起来他,因此史磊侥幸逃脱了法律的制裁。由于光哥团伙的覆灭,致使整个锦山乃至甘宁省的地下贩毒网络被警方彻底破获,史磊和锦山市许许多多长期购买光哥手里毒品的瘾君子同时“断了货”,这让毒根深种的史磊痛苦不堪,到处找人搭桥想购买毒品。</p>
史磊“断货”将近一个月后,经人介绍通过QQ联系上了邻省一个自称为“虹姐”的人,声称自己手里有货,但是不会送到甘宁去,说是甘宁最近的“风向”不好,想要货就必须带着现金去邻省交易。史磊借来林蓉家的轿车,带着5万元现金一个人开车准备去邻省“提货”,不料他还没出锦山市区就被锦山市公安局交警直属三大队查获,原因是他由于心急开车超速,被带到交警队又尿检出甲基苯丙胺测试呈阳性,属于毒驾。被交警队吊销驾照,罚款2000元,拘留15天。</p>
好不容易熬出来的史磊,心瘾作祟的他再一次联系上“虹姐”,约定乘坐公共汽车去邻省交易,交易时间和地点对方定好,史磊没见到人,只是把钱放到了一个小区门口指定的信箱里,随后又到另外一处废品收购站的苹果包装箱里拿到“货”,史磊这一趟是以超出之前光哥“货款”三倍的价格买回来了5万元冰毒。往后基本上就是用这种不见面的交易方式,从“虹姐”手中购买冰毒,毒品到手后,史磊把买来的一小部分毒品分给手下弟兄加价卖掉,大部分则被他自己用来“过瘾”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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