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浮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七十四章 纵兵劫掠,乱世南唐,乱世浮萍,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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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槐的出现,以及舍命的搏杀,极大的鼓舞了周边的士卒,将费明与其亲兵往城门外压去。
城门外的马蹄声,越来越急促,越来越清晰,司槐心中大急,招数开始慌乱。
费明反而轻松起来,寻到一个破绽,一刀砍在司槐的左臂肩头,直接破甲入肉。
本就急躁的司槐,目露狠色,右手一把抓住长刀,想要抽刀的费明顿时僵在原地。左手忍住疼痛,奋起全力,将刀往前捅去。
左臂带来的痛感,让他额头汗水直流,却依旧用尽每一分力气,哪怕因此导致左臂废掉也在所不惜。
“噗呲!”
费明觉得不可思议,就方才慢了一丝,居然就被司槐得手了。
“啊!”费明怒了,他就要成功了,即将踏进权贵的圈子,居然要在此枉送了性命。
对于腹中长刀不管不顾,双手用力,将刀抽回,快速抽动的长刀,直接将司槐的手指给割断了。
对于这些,费明他不去关心,他只有一个念头,要杀了这个人,是他,毁了他即将到来的美好。
司槐左手用力搅动长刀,就想往外抽出,费明却猛地往前一步,左手搂住他的脖子,右手的长刀猛地捅了进去。
俩人几乎同时抽出各自的长刀,随即不再用力,直接将长刀丢弃在地,往地上倒去。他们俩都很清楚,彼此,都没了活路。
“为什么?”司槐用尽最后的力气问道,他想不明白,费明为何要这般做,大宋究竟给了他什么。
“士,为知己者死,没有他,我岂能有今日。”费明记得,当初他不过一都头,是那么的不起眼,却被江王世子李季操看中,一路扶持才有了步步高升的可能。
“呵呵,忘恩负义之辈,你可对得起这城中的百姓跟天下万民?”司槐觉得,这费明明显就是被人利用了,却还甘之如饴,当真愚蠢。
“这些,与我何干?反倒是你,为了一些不相干的,而丢了性命,你可后悔?”他费明,从来不在乎这些,他在乎的,只有自己与家人。
“我司槐生于斯长于斯,我热爱这片土地,也热爱这片土地上的一切,为了这些,死而无憾。”司槐轻嗅,就是这片土地上的气味,他闻了二十多年,以后,恐怕是闻不到了。
努力抬头看了一眼,城门依旧没有关闭,敌军的铁蹄已经到了,司槐暗道一声,我尽力了。
原本混乱的城门,当骑兵进入的刹那,费明麾下的亲兵直接靠着墙壁蹲下,以避免被误杀。一杆骑兵长枪前刺,依靠着战马冲刺的速度,轻易刺穿士兵的铠甲。
当定淮门城头燃起烽烟时,刘澄就知道坏了,带着麾下往这边赶来,可终究是慢了一步。当他抵达时,城头已然易主,大批重甲步兵,正在从城门源源不断进入。
“将士们,随我杀!”刘澄一声暴喝,带领麾下朝着宋军发起了冲锋。
李煜站在宫墙上,能够看见远处定淮门的烽烟与厮杀,心中却犹如被一盆凉水,从头顶浇到脚底。
眼下,他能指望的只有城内的两万守军,若是据城而守,哪怕宋军再精锐,也能支撑一些时日,可是城门失守的话,根本毫无胜算。
李煜身后,一干南唐重臣,皆是面色不安,他们该何去何从?
这一场厮杀,持续了超过两个时辰,直到太阳升起,大规模的战斗才结束。曹彬立于定淮门城头,入目之处皆是战死的士兵,有大宋的,也有南唐的。
暗红色的血液沿着路上的石板流入秦淮河中,原本清澈的河水,变成了诡异的绯红色。
赵光义跟李从善,最后一批进入城中,当马车在城内停下,赵光义先一步下车,此行至此,基本已经大功告成。
“韩王,该下车了,咱们去城头眺望一下这金陵的繁华。”南唐定都在江宁后,大规模扩建修缮城池,这江宁城又多了一个名称金陵。
李从善从马车出来,遍地尸首与鲜血,根本无地落脚,赵光义相邀,他也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踩下来。
地面传来的那种黏糊糊的感觉,让他想要呕吐。
通往城头的石阶,皆是暗红色,宋军已经开始在清理地上的尸体,直接剥下铠甲,从城墙上抛下去,在城内的空地上,堆起一座座小山坡。
“末将见过府尹大人,见过韩王!”曹彬仿佛是从地狱中走出来的恶魔,全身都是猩红色,手上提着一颗头颅。
以前对赵光义无感的曹彬,现在觉得赵光义是那么的亲切,攻破南唐都城这般的泼天功劳,可多亏了他。
“曹将军,提着这个作甚?”赵光义虽然也屡经杀戮,但是对于这种提着人头的行为,依旧觉得不和谐。
“就是此人,给我军造成了极大的杀伤,末将亲自带人,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折损无算,才将之拿下,韩王可认识此人?”曹彬炫耀般地举起手中头颅,虽然还不知道这人身份,但是从之前形势来看,绝对是南唐的高级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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