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你这个逆子,连你爸的钱都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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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监控为证,吴秀雅还死鸭子嘴硬。</p>
“审判长,我问完了。”孙丽薇不甘心地坐下了。</p>
不过,虽然她的提问并没有让吴秀雅露出马脚。</p>
但她的理由不算合理。</p>
审判长心里也会有自己的判断的。</p>
审判长说道,“接下来,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p>
李杭站起身来。</p>
“审判长,我方的诉讼请求如下:”</p>
“一、申请解除朱博伟与被告吴秀雅的婚姻关系。”</p>
“二、请求法院认定,吴秀雅诱导朱博伟签署的房产共有协议无效。婚前的个人财产,包括荟平花园128平米房产一套,兴临小区136平米房产一套,归我方所有,不进行夫妻财产分割。”</p>
“三、被告对我方的婚姻诈骗行为,对我方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申请法院判定,被告支付精神损害费共计10万元。”</p>
“被告代理人,你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有什么意见吗?”</p>
向文雪大声道,“审判长,我方同意解除婚姻。毕竟原告都已经报警谎称我方涉嫌诈骗,可以看出,原告为了离婚后获得少分或者不分割财产,甚至不惜将自己的妻子送上法庭,对我方已经毫无夫妻之情,令我方感到心灰意冷。”</p>
“此外,我方否认诈骗,检方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认定吴秀雅的行为构成了诈骗,双方是夫妻,有金钱赠与是很正常的,他们的婚姻关系是既定事实,是受法律保护的!”</p>
“而且,那份房产共有声明,也是原告在十分清醒的条件,自愿签署的,应当具有法律效力!”</p>
“因此,就算要离婚,也应当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房子要分我方当事人一半!”</p>
向文雪语调那叫一个激昂,把辩词背得声情并茂的。</p>
看起来比吴秀雅还要冤枉。</p>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见了,可能会以为她才是她口中哪个,被丈夫诬告诈骗的受害者。</p>
李杭默默听完向文雪的辩护词。</p>
觉得这一大段完全可以精简地总结成一句话:我既要离婚,又要无罪,还要房子。</p>
典型的既要、又要、还要。</p>
真敢想啊,梦想还挺大的。</p>
李杭说道,“我方认为,不构成犯罪的说法不能成立。原因有以下几点:”</p>
“一是从法律规定上看,即使是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如果犯罪,也一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婚姻关系不是什么犯罪的保护伞!”</p>
“二是,二人的婚姻关系,是在朱博伟对吴秀雅的认识错误的前提下建立的。而且在婚姻关系维持过程中,仍旧保持着这样的错误认识,并没有得到吴秀雅的纠正。”</p>
“三是,我方有证据证明,吴秀雅的诈骗行为存在主观故意。”</p>
审判长问道,“原告代理人,对于你方提出的诉讼请求,你方的事实依据是什么。”</p>
李杭站起身来。</p>
“审判长,首先我请求当庭播放检方提供的几段监控录像。”李杭说。</p>
“可以。”审判长点了点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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