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我给的已经够多了
厘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79章 我给的已经够多了,离婚律师兼职当媒婆,全网麻了,厘木,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那对方不接受这个谅解请求好像也挺合理的。</p>
李杭说道,“敲诈勒索这个,如果是她主动使用了威胁或者要挟方法向你们勒索财物,而且数额比较大,或者一次不多,但是多次索要,那是有可能构成的。但是我建议你不要想着给人挖坑啊。”</p>
那女人有点心虚地咳嗽了两声,“我没有那么想。那现在我能做的就只能尝试继续去寻求她的谅解了是吧?”</p>
李杭言简意赅地说道,“是的。”</p>
“好吧。”那女人显然不太情愿,但是也没有更好的办法。</p>
【话说,对象出轨别把不雅照片曝光出去,解气是一时的,一不小心自己还得进去坐牢,人家和小三在外面美美过日子去了】</p>
【那不曝光难道就只能自己默默地忍受?出轨这事警察又不管】</p>
【难道现在被出轨的人都不能做点什么来让那些渣男小三受到应有的报应了吗?】</p>
李杭一边看着直播间里的讨论。</p>
一边想着。</p>
先不论刚刚那个人的恋爱脑有多严重。</p>
但如果她老公和别的女人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是事实。</p>
但是她最后选择用这种方式曝光那个女同事的照片。</p>
又确实触碰到了法律的底线,现在把自己置于一个被动的境地了。</p>
“也不是说遇到这种事就一定不能曝光,但是要注意方式,可以用文明的、客观的语言来陈述他们龌龊的事实。”</p>
“但不要使用一些侮辱性的词汇,比如什么贱人,什么渣男小三这种,不能添油加醋,不能主观臆断,不能言语侮辱,也不能夸大事实。”</p>
“如果要披露照片,不能发人家的私密照片,哪怕你说是小三自己自拍的,那也不行,会被告侵犯隐私权。发的照片要是公共场所拍摄的,但是也要打码,不然可能会被控告侵犯肖像权。”</p>
“该打码一定要打码,也不能打薄码,要厚厚的马赛克。知道不?”</p>
“还有要注意不能曝光小三的个人信息,有的人一生气上头,就把小三的什么身份证啊,姓名,就职的公司或者就读的学校,这种信息全给发到网上去了。”</p>
【我可以说曝光李某。这样吗,这算不算泄露别人的个人信息】</p>
【那我可以用名字缩写吗,比如lh,这样行不行】</p>
【那我能不能把私密照片放在网盘里,再加个密码,但是密码我假装不小心透露出来,这样算不算】</p>
【我能不能只打码脸部,把身体露出来,这样认识她的人自然知道是她,不认识的也不需要知道长什么样。行吗】</p>
【那我是不是可以一部分照片打码脸部,一部分照片打码身体】</p>
【不在网上发,就印成一张大海报去渣男或小三家里楼下巡回展示行不行】</p>
【……你们是非要在违法的边缘试探不可吗?】</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