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十三章 破境,修仙路上我最凶,佚名,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可与其说玄清真人是为了稳住若仙的伤势,倒不如说他是为了稳住灵徽的情绪,只见这位从来都挂着笑脸的老人此刻神情凝重,很是担心地看向灵徽,“丫头,千年修道不易,别动怒,为师会还你徒弟一个公道!”</p>

灵徽阴沉着脸,突然冷笑了起来,“老头儿,我想杀人了,死一个若幽加一个灵祈,你觉得值吗?”</p>

玄清真人面不改色,摇了摇头说道:“你若是当真如此,当年又何必要拜入为师门下。”</p>

灵徽冷哼一声,“果然不管再过多少年,这所谓的仙门正道也少不了伪君子,罢了,老头儿,你来处理吧!”</p>

玄清真人稳定住若仙的伤势之后,起身说道:“灵祈身为三清殿戒律长老,不顾会武规则出手干预比试,自行卸去戒律堂长老一职,由灵霜接管!若幽不顾同门之谊,在明知对局会被中止时还要继续向对手出招,德行有损,废去修为,逐出师门!”</p>

对于灵祈的处置还好,但对于若幽的处置却是有些重了,灵祈当场求情道:“师父,这小子还小,而且刚才他们交手在关键时刻,难免收不住招,一切都是弟子的错,还请师父要罚就罚我!”</p>

此时,一旁的沈风看不下去了,“灵祈!你真是虚伪,他若幽对灵力的把控大家有目共睹,若是真的有心收手怎么可能做不到?我看就是故意的!”</p>

若幽此时心里是又惊又怕,当即说道:“若风!你不要胡说!我是真的没有收住手!”说罢他转头对着玄清真人磕头道:“师公!师公!徒孙知道错了,但这擂台比武难免伤到人……”</p>

精瘦老头儿眯了眯眼,随后想了想看向一旁灵徽说道:“丫头,这件事的确出于灵祈的护徒心切,而且擂台比武确实容易受伤,要不为师给若仙徒孙一些补偿,然后再对灵祈问罪,至于若幽,逐出师门算了,留他一身修为,少年人难免犯错……”</p>

“老头儿,是你自己说要为我徒弟讨回公道的,我没有强求你,如果你处理不好,我会亲自动手!”灵徽说着,脸色越发难看。</p>

尽管在场的人谁也不清楚为什么这灵徽真人敢这么狂妄,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她一人敢这么称呼掌教真人。</p>

但此时的玄清真人似乎有些动摇,他看向灵徽,脸色也越发难看起来,随即说道:“丫头,你想如何处理呢?”</p>

灵徽面不改色,怒道:“灵祈为老不尊,连我都没有出手护自己的徒弟,他身为戒律堂的执事长老却是知法犯法,自然不能再执掌刑罚,念在多年情分上,让他接我一掌,如果不死,便算他命大!至于若幽,断我徒弟双手,那就废去双手!”</p>

听闻此言玄清真人的脸色僵住了,随即说道:“不行!你以为乾坤宫是魔教吗?动不动就要废掉别人的双手?灵徽,你若当真如此行径又和曾经的你有什么区别呢?还不如离开此地,继续去逍遥江湖过你从前的日子!”</p>

此时灵徽真人已经有些怒不可遏,当即反问道:“老头儿,你以为我稀罕留在这儿?”</p>

话音刚落,最是懂得察言观色的沈风自然不想师父和宗门闹掰,尽管他已经猜测师父的身份不简单,兴许并不害怕和宗门决裂,但这样并不知道,于是当即说道:“师父!弟子有个提议,让若幽跟我打一场,输赢自负!”</p>

此话一出,师父灵徽的脸色好了些许,沈风出手她有些担心,毕竟这小子不一定会是若幽的对手,但她原本想的也是让沈风去对付若幽,这才在昨日给了他那枚千年白狐的妖丹,想到此,她轻哼一声,“你小子找死吗?你可不是他的对手!”</p>

沈风没有管这么多,随即转头看向若幽,“若幽,你不是想和我打吗?敢吗?既分高下,也决生死!”</p>

此话一出,玄清真人开口了,“年轻人有血性可以,不过不能决生死!”</p>

沈风转头看了掌门一眼,“师祖,只要不决生死都可以吗?”</p>

玄清真人看了不远处灵祈一眼:“可以!”</p>

如此言语,灵祈和灵徽也无话可说。</p>

有这个台阶,灵徽真人也不再多说什么,只是看向沈风说道:“你不是他的对手!”</p>

“他受伤了,灵力也所剩无几!”沈风坚定的说道。</p>

“可他会等待恢复之后再与你对战!以灵祈的性子自然不会让他的徒弟以这种状态和你打!”师父继续说道。</p>

果不其然,此时灵祈突然开口对玄清真人说道:“师父!若幽刚经历一场大战,还请给些时间恢复!”</p>

玄清真人看了看一旁的灵徽,“丫头,一个时辰如何?”</p>

灵徽真人轻哼一声,“无妨!正好,我也需要一些时间。”</p>

话音刚落,师父灵徽让玄清真人帮忙照看若仙,随后走到了沈风面前,“打坐!为师现在助你结丹!”</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魔法玄幻小说相关阅读More+

绝代医尊

佚名

官场:扶摇直上

青史

误嫁帝国继承人,上司请别纠缠我

大糖堆儿

契约婚姻后发现老公是首富

酥然

嫡女重生,凰命在身

清山新雨

和美女董事长那些事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