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水鱼缸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227章 懒得跟你讲道理,你不配听,传说北宋有个截教仙,漏水鱼缸,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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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什么在这喧哗,你杨戬心里难道不清楚?”</p>
“快把丁香放了!”</p>
“否则别怪我们动手!”</p>
敖春喝道,义愤填膺。</p>
猪八戒听到敖春这话语,差点想直接暴起,给敖春一倒扣。</p>
大人说话,你在这插什么嘴?</p>
显你能耐啊!</p>
“八太子,我杨戬何时抓了丁香?”</p>
杨戬接住了敖春的话语,立马说道。</p>
若来者是沉香,他会坦然承认,可面对西行人,他选择了不认账。</p>
和西行人起冲突,完全没有任何必要。</p>
至少,不能亏理!</p>
“你还不认账!”</p>
敖春气急败坏。</p>
看得齐风直摇头,这八太子终究还是太嫩了一些。</p>
“有的事情,我杨戬自然会认,没有的事情,我杨戬为何要认?”</p>
“今天来你八太子说我杨戬抓了丁香,那我就抓了。”</p>
“明天再来一人,说我杨戬犯了天条,那我岂不是真就犯了?”</p>
“凡事,要讲究证据!”</p>
杨戬只言片语,就把这敖春怼的无话可说。</p>
“无极帝君,还有白仙子,你们说杨戬的话可有说错?”</p>
杨戬丝毫不在意敖春,反而询问齐风。</p>
“真君说的在理。”</p>
齐风点头。</p>
只当自己是无所事事时的壁上观。</p>
纯看客。</p>
“师叔说要证据,那自然是要证据。”</p>
白素贞点头。</p>
当然,还有一句话没有说。</p>
只要权柄够大,我说你有罪就有罪。</p>
明显这里所有人,除了师叔以外,还没有人具备可以指罪、诬陷天庭仙神的地位。</p>
“杨戬,敢作敢当,梅山兄弟都跟我说了!”</p>
“是吗?老大老二老三,你们可有抓丁香?可有和八太子说了此事?”</p>
杨戬冷哼。</p>
“没有抓,更没有说,我们都没有见过敖春。”</p>
梅山老大叹了口气。</p>
作为向着三圣母之人,他有心帮助丁香。</p>
可这边……</p>
又是他跟随了良久的“二哥”!</p>
他老大又岂能陷“二哥”于不利之地?</p>
“你们!”</p>
敖春这倒霉孩子跟沉香一样,也被上了一课。</p>
教了他什么叫做沆瀣一气。</p>
什么叫做指鹿为马!</p>
“阿弥陀佛,二郎真君,贫僧这徒孙言语有失考虑,得罪了真君之处,还请海涵。可真君若是没有抓丁香,何不让贫僧进去司法神殿看一看?”</p>
唐三藏说道,讲道理可是他的长处。</p>
“那不行,我主人所在的司法神殿,不是说进去就进去的地方,你们想进去,就得请陛下法旨。”</p>
哮天犬在一旁说道。</p>
“哮天犬,你简直就是二郎神走狗,丁香好歹在二郎神抛弃你时照顾你,也算是你主人!”</p>
“她哪里对不起你,你要如此害她!”</p>
敖春手指攥的紧紧,大骂哮天犬。</p>
可在哮天犬听来,这毫无杀伤力。</p>
“你说对了,我就是一条狗。”</p>
“以前、现在、往后,我都是主人的一条狗。”</p>
“我哮天犬也只有一个主人。”</p>
哮天犬说着,还凑近二郎神低下了头。</p>
二郎神见状,宠溺的揉了揉哮天犬脑袋。</p>
瞧见这一幕。</p>
白素贞噗嗤笑了笑。</p>
这敖春脑子傻了,居然去骂一条狗是狗?</p>
直到齐风稍稍瞪了一眼白素贞。</p>
她这才察觉自己言行有些不妥,立马眼观鼻,鼻观心。</p>
“诸位,你们继续争论,请无视我们。”</p>
齐风尴尬而又不失礼貌的说道。</p>
唐三藏心中叹了口气,本来还想问问杨戬有没有旨意抓丁香。</p>
结果杨戬连抓了丁香都不承认。</p>
这还怎么争论?</p>
“师傅,不要和杨戬再讲道理。”</p>
“杨戬,我且问你,你为什么要杀我东海的四妹子!”</p>
小白龙看向杨戬,微眯着眼。</p>
杨戬皱眉:“东海四公主,屡次帮助沉香,本神只是不慎杀了她,此事已有定论,东海龙王都已经不追究,你有什么立场追究?”</p>
小白龙:“……”</p>
事情进行到这个地步,唐三藏心乱如麻。</p>
“那么真君稍等,贫僧去陛下那请法旨。”</p>
唐三藏双手合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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