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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猎团伙首领周令时的老巢,就在喜马拉雅山区深处。
这里是典型的三不管地带。
国土划分,还是属于尼泊尔,但其实已经远远超过尼泊尔的实际管辖能力了。
哪怕是山区的护林队,也不敢如此深入,因为这儿的盗猎团伙,那真是杀人不眨眼。
周令时这个团伙,在这儿扎根时间足有十年了,也就仗着在这儿年头久,对地形熟悉,领头的周令时和茅大海多少有几分能耐,这才能勉强维持下来。
不过维持到现在,现状堪忧。
因为这山区里,随着盗猎越来越猖獗,值钱的东西越来越少了。
在他们的地盘里,印度犀这种值钱的猎物,已经很罕见了,偶尔能碰上一两头路过的,那就算中了头奖。
周令时其实早就有了改行的念头,但手下兄弟都是十来岁就被他从老家带出来的,除了打猎,他们什么都不会,手里又没什么本钱。
所以想改行也难。
遇上林朔这队人,他原本就想壮着胆子讹一笔钱财,然后索性跑路改行。
这会儿被林朔制住了,还得知了林朔等人身份,周令时是既忐忑又兴奋,觉得这是个机会。
所以他一路上不敢有所隐瞒,把自己这伙人这些年的事儿,跟倒豆子似的全部说了出来。
曹余生看人的本事一流,所以这一天聊下来,对这伙人的情况也就大致有数了。
曹余生评价一个人的善与恶,没有绝对的标准,而是要看环境。
在都市里衣食无忧,偷一块钱就该遭人唾弃。
可在这穷山恶水里快饿死的时候,枪口抬一寸不取人性命,那就算很难得了。
曹余生问过Anne,之前山上架着得那几杆抢,子弹都没上膛。
人,其实不算坏。
领头的周令时,之前在滇南吴家学手艺,想当个手艺人。
结果手艺学完了,却发现毕业既失业,没有活路。
男怕入错行,说得就是这事儿。
周令时发现自己这身能耐在老家混不上饭,这才带着老家的一群小子,出来闯荡。
打家劫舍、杀人越货的买卖,这人没这个狠心去做,只能跑到这种山区,干偷猎的勾当。
虽然违法,但好歹是找到了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
只是人既然已经落到这副田地,还抱着一丝善念的话,其实日子是很难的。
虽然算是个老牌的偷猎团伙了,可周令时这群人,地盘是越来越小,人也越来越少。
老巢也搬了好几次,越搬越偏僻。
现在他们的老巢,就在这深山老林的一个山洞里面。
不是天然洞穴,这伙人自己凿的。
凿得还不怎么样,压根就没考虑过通风的事情。
林朔一进去,就觉得里面这股味道,能生生把自己推出去。
这时候林朔也就明白了,周令时把自己这些人领到这儿,不是真想招待,而是狗翻肚皮,亮出家底。
这个人脑子是拎得清的,知道在猎门内部,林朔这群人就是天王老子,他不用去讲究什么面子。
因为两拨人档次差太多,林朔就算给他面子,他也接不住。
这时候赶紧把底全透出来,毫无隐瞒地表示臣服,才是明智的做法。
丢人没事儿,比丢命强。
这时候的周令时,看上去很不好意思,嘴里说:“这群小王八蛋,出门前也不知道打扫一下。魁首您稍等,给我点儿时间。”
到了这会儿,林朔也摸清清楚这人的底了,脸色比之前好看了一些,摆了摆手:“算了,就这样吧。”
这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周令时摸索着点上了灯。
灯是油灯,林朔闻了闻味道,知道烧得是动物的油脂。
借着微弱的灯光,林朔看了看洞内的陈设。
油灯,就搁在一张桌子上。
桌子摆在洞口,缺了一条腿,用石块垫起来的,桌子边上是几个石墩。
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像样的东西了,除了铺在地上的几床破被子,看不出来这是人住的地方。
这日子过得,确实不怎么样。
这会儿,这个盗猎团队其他的几个人,也陆陆续续回来了,都空着手。
也难怪空着手,手里的枪之前被Anne给砸了,打不到猎物。
林朔看着这场景,心里是又好气又好笑。
自己来这盗猎团伙的大本营做客,现在看这意思,晚饭还得自己请客。
结果还没等林朔发话,章进看这些人可怜,已经把肉干分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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