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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长树最近除了努力学习外,还负责抽空去其他村子指导一下大棚种植技术,若时间充足,就去后山转一圈,希望见到大家伙的脚印。

衣篮觉得甚是可怕,野猪都那么猛,要真有熊啊老虎不得多厉害哟。

木长树天天转着,还是有些收获的,去县城时手上就提了一只野兔和一只野鸡,衣篮问道,“去卖么?”

看他半路截下来,野兔肉太太太太香了!

别问,问就是长树哥给他送过几只兔腿肉,哎呀,麻辣兔腿太上头了!

木长树摇头,“给六叔带的。”

以往全靠打点猎物维持生活,好不容易得来的东西自己从来舍不得吃,如今手头宽裕,猎物几乎都进小两口的肚子了,能记起六叔,真是不容易。

“噢。”衣篮失望,要不,他再养点兔子?

这脑洞一开就停不下来了,立马商量:“长树哥,嗯嗯嗯,你下次多抓一些活的野兔,咱们养起来吧,让它们生崽,越生越多,再也不愁兔肉吃!”

木长树也心动了,只是,“兔子机警,不容易捉到。”一般都是用箭射死射伤。

“没关系,我们去县城看看,有的话先买一批。”衣篮雄心壮志。

木长树看了看自己手上的那只,小声嘀咕:“要不,下次再给六叔带?”毕竟兔肉是真的香。

牛车颠颠簸簸了近两个时辰,终于来到四水县的县城,城门看着有些年数了,两旁的青砖露出些斑驳的痕迹,两个身着衙差服的守卫挨个检查进城的人,问一句哪儿人士进城干什么。

过了城门,城内的喧嚣闯入耳中,衣篮好奇地打量着,就听旁边有人说着,“听说了吗?李记今天要出新菜!”

“早上锣鼓队敲了一大圈,谁不知道?我正要去瞧瞧,火锅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居然说比香酥鸡香,比麻辣鸡还好吃!”

“同去同去!”

衣篮听得有趣,“长树哥,我们也去看看。”这个李老板还挺有营销头脑嘛,居然知道雇锣鼓队搞宣传。

李记饭馆的位置很好找,门口正围了些人叽叽喳喳向跑堂伙计打听新菜

,伙计一点都没不耐烦,“对,好吃,我当然吃过了,什么菜都有,特别下饭,我能多吃三大碗。”说完吞了吞口水。

后厨,李老爷亲自坐镇指挥,务必让火锅在四水县一炮而红。

楼上包厢,李少爷广发请帖,圈内圈外的友人全部都喊到场了,看他一会儿怎么惊艳这些土包子。李少爷嘚瑟地炫耀自己是如何发现这一美味的,但具体的一点口风都不透,“莫急莫急,保管让各位吃得满意。”

那欠揍的模样让人十分手痒。

大堂里陆续进来了好些人,他们大多是李记的老顾客了,从香酥鸡时就是这里的常客,更别提一口辣子鸡了,有新菜当然要第一时间捧场。

衣篮看这里场子已经热起来了,并不准备进去,毕竟他一点都不想闻火锅味了。

“长树哥,我们去卖菜的地方。”他得赶紧去看看兔子卖完了没有。

“衣老板!”李少爷从楼上窗户里伸出脑袋,激动挥手,“衣老板,这儿,快上来!”

他一喊,旁边窗户就是一排脑袋跟着探了出来,一众公子哥们都好奇衣老板何方人物。

衣篮如今头发长得有些长了,能扎个小团揪揪在头上,穿一身和少爷们同款的长袍夹袄,气度并不弱于他们。有些黑线地朝上面拱了拱手,“不打扰李少爷享用美食了,我去逛一圈,说不定又能发现好东西呢。”

“喔喔那你快去!”李少爷对他的好东西毫无抵抗力。

衣篮一边走一边看,走到这条街的尽头,就全是些小摊子,摊上的货物五花八门,卖草鞋布鞋手帕头巾的,卖粗面糙米地果萝卜的,卖背篓篮子竹碗竹勺的……

“老板,背篓怎么卖?”衣篮指了指脚边的竹背篓。

半天没个生意的老板正打瞌睡呢,一见衣篮浑身都是好料子,又是外地口音,想也不想报价,“八十文,这位贵客尽管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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