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六章 窝的老家,就住在这个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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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甘道夫阁下,你看得出来,我们其实年龄都很小,你能不能和我们讲一讲中土的历史啊。”
郭文彬倒是打蛇随棍上,准备从对方身上了解一下这个位面的情况。
“唉,中土大陆多年前可是繁华如初的,只是因为产生了一些小的问题,导致现在情况有些不对。”
甘道夫倒是没有拒绝,慢慢给两人讲解起来,只是他并没有马上介绍历史,而是说起了现如今的一些情况。
“我已经在中土游历两千多年,在诸地都有自己的名号,在精灵当中叫米斯兰迪尔,在爱人之中叫沙库恩,我年少时在如今已经被遗忘的西方叫欧罗林,在南方叫因卡努斯,在北方叫甘道夫。”
卓依依一脸的惊讶,他猜到对方应该活了很久,毕竟从对方的胡子就可以看出来,但是听对方的语气,在中土已经游历两千多年,还是让两人有些夸张。
因为即使是长寿的精灵和普通巨龙,两千年都已经是超越传奇的存在了,所以很明显,甘道夫是一位半神存在。
“那东方呢,在东方你叫什么名字?”
不过郭文彬对甘道夫的身份早已经有大概的了解,所以他更好奇对方的一些外号。
“东方,我从来没有去过东方。”
结果甘道夫一脸深邃,显然是不想在这件事上多说,然后又给大家介绍起一些基本的情况。
“北方矮人的孤山被巨龙史矛革占据已经很久了,我担心会有邪恶势力去接触他,如果他们相互勾结,中土大陆整个北方的地盘都可以被邪恶势力占领,我这趟的行动,就是希望能够帮助矮人收复他们的家园,顺便赶走巨龙史矛革。”
甘道夫越聊越觉得两人很顺眼,所以他甚至没有对两人隐瞒自己此行的计划。
接着,他才转而介绍起中土大陆的历史。
[埃汝是初始、太一、至上神。
在祂的思想中诞生了主神,他在太虚之中创造了阿达。]
两人点点头,表示理解,阿达其实就是主物质位面的意思,很多位面之中,都存在神祇创世或者开辟世界的传说,所以两人对此也不算意外。
[阿达里面有三块大陆,最古老的就是我们所在的中土,年轻的是号称不死之地的亚曼,在亚曼被发现之前,还存在过努美诺雅。
埃汝创造了自己的两个孩子,精灵和人类。
主神之一的奥力创造了矮人。]
这个也不算出奇,神祇创世和造人,确实很容易被信徒理解,比如郭文彬等人开辟神域,点化眷族,实际上如果他们自身实力发展足够强,活得足够久,多年以后,神域内的眷族接受的知识也会是至高无上的存在开辟了世界,创造出他们的祖先。
随后就是喜闻乐见的战争了,从神祇之间为了自身强大的力量之战,再到理念不同的争执之战,总之各种战乱不休,导致了混乱的产生。
然后神祇之间的战争自然会影响到各自的眷族,于是精灵之间就发生了宝钻战争、骤火之战、泪雨之战
甘道夫对于这些战争都只是一言带过,不过郭文彬和卓依依对视一眼,各自摸了摸手上的戒指,在心里偷偷发笑。
这些战争他们早就知道了,因为卓依依的妈妈,正是这这段时间,机缘巧合来到了中土大陆,并且参与了精灵族的内战,最终还带走了精灵族的三枚神器戒指。
在精灵和人类同时被创造出来时,埃汝不知道是不是偏向于精灵一些,总之他们在各个方面的天赋都碾压了人类。
所以在一开始,中土的掌权者是精灵,但是恰恰是因为他们掌握了权利,第一纪元大多数的战争主力,也就都是精灵。
精灵们不仅要和同族战斗,还要应对一些邪恶的神祇和恶魔。
是的,在主物质位面出现后,有恶魔发现了这里,并且污染了一部分神祇,想要改造这个位面。
接下里的历史他们也有所了解,其中一位原本被派遣下来守护主物质位面的守护神,受到了恶魔的蛊惑,于是战火持续在主物质位面燃烧,至此都没有停歇。
其中努美诺雅大陆,就是在战火中沉没的。
听完了大概的历史介绍,郭文彬也基本把握了甘道夫的作用。
感情他就是一个救火员的角色,好听点就是政委了,四处奔走,帮助各族联手抵御邪恶,难怪会有这次邀请,估计是觉得自己的计划太冒险,力量不足,所以需要请外援。
说完了大概的大陆历史,甘道夫又转而介绍起大陆的人文来。
“精灵和人类不需要过多的介绍,你们自己应该了解。”
郭文彬和卓依依点点头,目前他们两人的外貌一个就是精灵,一个就是人类,自然不需要过多介绍。
“他们体型矮小,身高大约在一米三至一米五左右,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自出生开始就留长的胡须。
胡须对矮人来说是神圣与珍贵之物,一个矮人如果被剃掉胡须,他们会觉得这是对自己最大的羞辱。”
“矮人们对烈火和魔气有很强的抵御能力,他们脾气倔强,固执,为敌为友都十分坚定。
不过他们不喜欢大海,喜欢居住在山洞,每一个都是锻造和挖掘大师。”
“而且不要看他们身材矮小,但是在战场的战斗能力却十分强大,他们英勇、坚忍并且充满耐力,在各个纪元的大战中,都少不了矮人的利斧,斧刃闪烁的银光,让无数的敌人为之胆寒。”
甘道夫介绍得这么详细,显然是意有所指,不过两人都故作不知,只顾着点头赞叹。
“霍比特人是一个体型比矮人还要矮小的种族,他们也同样喜欢居住在地洞里,虽然他们自己不承认,但是实际上确实是和人类有血缘关系的。”
“他们身高通常只有零点六米到一点二米,没有胡子,不会法术,通常肚子上会有不少肥肉,喜欢穿色彩鲜艳的衣服。
不穿鞋子,脚掌上会有天然的硬皮,脚面有浓密的棕色长毛,所以他们走路基本很少发出声音,再加上拥有修长灵巧的手指,是天生做飞贼的好材料。
当然,他们实际上并不喜欢冒险,而是更喜欢田园生活,种地、吃饭、抽烟、社交、讨论宗谱。
他们也喜欢在酒馆里喝啤酒,并且只要条件允许,他们一天至少要吃六顿饭,每个节日的午后,他们都会用丰盛的晚宴庆祝。
当然,他们在面对艰难险阻的时候,也会展现出无与伦比的技术、勇气、忍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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