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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呢……
给这万人换鞋的钱,也不用某太子自己出,自然有人买单,譬如现在!
“妙不可言!”
“甚是舒服!”
“堪称鬼斧神工之作!”
在看过又特殊材质所制作的鞋底,并亲自试穿之后,商贾们已经不愿意再脱下来了。
尽管一双的零售价格高达十两,甚至更高,也就是说,销售对象只能是不差钱的上层人士。
但大伙都觉得此靴确实物有所值,光凭这鞋底,普天之下,根本没有第二家能做得出类似的靴子来。
“在下愿订五百双!”
“会长!你过分了!”
“是啊!会长的本业不是售粮么?”
“非也!非也!太子爷教导过我们,要实现多元化经营,以降低主营业务之风险,在下乃是遵循太子爷所嘱也!”
面对同行们的质疑,以卖粮发家的于松屹直接搬出了这座大山为自己庇护。
“……某也订五百双!”
“给我来五百双!”
有了一个卖粮的带头之后,卖盐的、卖糖的,甚至卖瓷器的,都加入了抢购军靴的行列里。
对此,于松屹只是一笑了之,他根本就没想过再开个卖鞋的副业,不过此物倒是可以当作不错的礼物开馈赠上下游的合作伙伴。
譬如上游的地主,只要今年供应给自己多少粮食,自己就送他几双上好的军靴,那地主肯定会眉开眼笑。
军靴不光有橡胶制的鞋底,外层是牛皮,里层是翻毛的羊皮,加上厚实的毡垫,即便是西北风刺骨的三九天,穿上也会感到温暖。
某太子也不会做得太过分,除了两副毡垫和两副布垫之外,每双军靴还附赠一盒鞋油和一个刷子。
加上鞋盒子外还套上了一个可自选颜色与图案的布袋子,所以整体看上去,算是过年过节能拿得出手的一款礼品了。
送靴子???
没错!
那得看做靴子的是谁!
某太子做的靴子,气场就必须高大上!
当然,前提是你得知道对方是多大号的脚才行……
对于海量的订单,某太子也显得很是宽容,鉴于基本上都是老熟人,便给予了商贾们长达两个月的付款期。
也就是说,只要先交纳两成的货款,就可以得到所有商品的采购权。
如果逾期违约,会被取消订单,外加取消下次的采购资格。
因为批发订货会不是随时都有,只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才开。
这也是某太子所推崇的饥饿营销手段之一。
“呦~!冯爱卿,这都穿上了!”
某太子向军机处的大员们每人赠送了一双,所产生的效果就是买的最少的人,也一次下了十双的订单。
冯铨从皇太鸡那里榨金得手,这会儿财大气粗,直接买了二十双,看着挺多,其实被家人们一分也就没了。
考虑到本时代女子小脚甚至缠脚的特点,某太子特意让工人们从30号的鞋码做起,一直到45号,可以覆盖绝大部分顾客,再大的脚就得订做了。
“殿下真乃旷世奇才,此靴甚好!”
穿上了新靴子,冯铨心里自然是美滋滋,击退皇太鸡想必也会有自己的一份功劳,只不过他还不知道太子唤他前来所谓何事。
“本宫之前说过,要与漠南檬古,尤其是金山一带的部落结好。眼下朝廷财务压力极大,金山能早一日进行开发,户部的压力便会早一日得到缓解。本宫有意趁此次我大明取得大捷之机,派爱卿前往金山一带,与那里的檬古部落酋长商谈今后合作之事。皇太鸡新败,而檬古各部的兵马并未参加攻城,双方实力此消彼长。我大明可趁虚而入,晓之以理,诱之以利,不怕部落酋长们不心动。只要他们点头同意,只须拿出牛羊,便可换取我大明的各类商品。更是可以享受金山所带来的实惠,今后让每家每户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足生活,岂不比为皇太鸡送死要好得多?每年冬季风雪交加,都会让牧民损失大量的牛羊,趁着牛羊膘肥体壮,正好可以送进关内,换取过冬的物资。待追击东虏残部的马卒大队归来,爱卿便可随杨文岳前往大同,从那里出关,一路顺利的话,回来过年完全来得及。本宫会遣人在大同与宣府成立两处贸易集市,只要酋长们能把牛羊赶进关内,便可在此地兑换大量商品,如此交易方便快捷,而且价格实惠,完全是与关内的价钱一致,不会坑害与他,对这些人定会有天大的吸引力。你此番前去,本宫会给你一些商品,作为礼物,送给酋长们,便于打开方便之门。”
既然冯铨这只狗腿子运气好得惊人,某太子也就不会吝惜他的狗命了,都能从皇太鸡兜里掏出来银子,忽悠没见过世面的部落土着就更不在话下了。
只要敲定了这笔买卖,今后军靴所需的毛皮就不是问题了,要不然光是牛皮这项,就无法满足军需了。
某太子连牛都舍不得杀,哪还来的牛皮啊?
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依靠外援,酋长们便是极好的合作伙伴。
哪怕是对他们进行平价销售,某太子也能凭借海量的商品冲垮他们,最终彻底占领漠南的市场。
在贸易领域,大明可是漠南檬古唯一的合作伙伴,较于大明的商品,辫子的那些玩意,根本就上不得苔面。
某太子先把冯铨这条狗派过去,甭管认不认识,先给每个酋长砸一千两银子的礼品,拿人手短,这样对方就不好意思直接翻脸了。
如果对方的实力足够强大,那还可以事后再送一份。
反正这年头在哪里都是凭实力吃饭,谁也不会惯着谁!
“臣定为殿下将此事办得妥帖!”
冯铨在心里计较了一番,比起走一遭清军大营,这趟貌似还没那么危险。
只是行与不行,都得先应承下来,否则自己的官帽不保啊!
“办好此事,本宫便送你一份礼物,一份可以名垂后世的礼物!”
一个巴掌一个枣,把人往死里用是肯定不行的,起码要先给点甜头才行。
“臣万不敢贪得无厌,为殿下办差,已然是臣天大的福气了!”
经过数番君臣博弈,特别是将陛下都给撵到南都之后,满朝文武都知道太子爷的德行了。
对于这份礼物,听上去还是份大礼,心有余悸的冯铨觉得最好不要奢求。
“先说与你听也无妨,想来也应该算是礼部的份内之事,就是本宫有意让礼部着手编写字典。‘字典’顾名思义,就是关于识字的典籍,不过并非是《永乐大典》一般的恢弘典籍,而是要让大明百姓认字的书,售价也不会很高,与寻常的书价无二。内页很简单,要做到连孩童都能看懂的地步。本宫依然写了几页的示范文本,这便是,爱卿可先睹为快!”
字典就是结合拼音的书,不然不知道如何发音,光会书写,不能听说,那就等于用一条腿在走路了。
“殿下大才,哦不,臣口误,殿下真乃亘古未有的天下第一才子也!若是此书,字典得以出版发行,实乃万珉之福,往后百姓再也无须为识字而发愁了,更便于教化万珉。”
冯铨何等聪明,看过了几页纸,便明白了大概,更知晓了这字典的作用和意义,旋即开始拍太子爷的马屁。
“通常来说,多数反贼是由大量的文盲组成的,文化程度越低,就越容易听信瑶言,越不容易辨别是非,跟风造返的几率也就越高。爱卿所言不虚,这字典虽小,却肩负教化万珉之重任。万珉若识字,不但可以强我大明,更可利于永久治理!”
字典虽然是薄利多销的产品,可印多了,也能赚不少钱的!
没错,某太子还打算与礼部合作,再榨一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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