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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
审判长,“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燕迟,你把十六年前案发当时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
居简风,“案发时我并不在家,当时我十五岁,还在念初中,我知道家里出事是第二天,从学校赶回来之后,家里已经一片狼藉。”
他描述不出来,只是偶尔想起,还会眼红。
就比如,现在。
公诉人,“你认识被告人廖恕吗?”
居简风看过去,“她叫丘向英,我母亲看她可怜,便给了她工作的机会,不想引狼入室,最后引火烧身。”
说起来也是笑话,燕殊陈芸夫妇一心向善,可到最后,却好人没好报。
廖恕的掌心破了。
陈芸对她有知遇之恩,可她……
白眼狼这个词,她受之无愧。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
辩护人,“有的,证人居简风,你是如何得知丘向英还活着的?”
居简风,“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回了故宅,在屋内找到了花瓶的碎片,记忆中,那是两个人才能搬动的东西。还有就是监控,如果不是熟人,怎么可能完美避开别墅内外所有的监控?”
还有很多细节,居简风就不一一列举了。
辩护人,“审判长,我这边发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对证人燕迟的证词有无意见?”
金昌文和廖恕双双作哑。
审判长敲槌,“有没有意见?”
“没有。”
“没有。”
审判长再敲槌,“请证人燕迟退庭。”
居简风坐回到沈依人身边。
“居居。”
“我没事。”
审判长,“请公诉人继续举证。辩护人有没有意见?”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开始宣读提取笔录。
大概五分钟后,审判长,“被告人苏中斌,公诉人刚在宣读的身份和纵火证明听清楚了吗?有无意见?”
金昌文,“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审判长,“公诉人请继续举证。”
公诉人,“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金昌文,“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出示?”
辩护人,“没有。”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
无论金昌文怎么说、多会说?在铁证面前的挣扎都是徒劳,居简风把廖恕和断指的da匹配报告一同呈上,还有一份金胜做假账的证明。
“审判长先生,金家名下的所有财产都是从我燕家窃取的,而这么多年来,他们的儿子金胜利用所学,一直在做着不堪之事。”
“就在刚刚,他甚至想用卑劣手段污蔑我朋友和他的女朋友。”
“所有的证据包括监控,我都已经交给公诉人。”
提及金胜,金昌文脸色稍变。
审判长,“请法警把三号被告带上来。”
三号被告是金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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