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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5章匙遁

而崔霄的计划是,高丽守军在城中设伏肯定用弓箭兵,崔霄和高野混进高丽守军里,到时候慕容魁进城的时候,俩人加上风筝和田伯光四人一起在高丽‘jun’中制造混乱。

加上慕容魁冲击力极强的骑兵马快,冲过弓箭兵伏击,然后直接冲过前面的步兵阵列,或者干脆利用骑兵的机动性和对昌州城的熟悉绕过正面阻击,直接包抄刺史府,擒贼先擒王,抓住高庆,高丽守军必然不战而溃!

……

所以下午的时候,崔霄刚一混入高丽守军,就接到执行任务的命令,本来跟高野是一人找一队的,匆忙之中俩人混到一个队伍里。

后来发现执行的这个“任务”,居然是捉拿刘耀,别人认不出刘耀,崔霄可是一听声音就认出来了,再看身材,比半年前长高了不少,怪不得老师都说青春期的少年长起身高来都是“疯长”,看上去得身高八尺有二了。

有人说古代一尺比现在短,八尺也就一米六,是个矬子,放在现在是三等残疾。

我于是去百度了下,本书的背景南北朝时期,一尺的长度大概是22-24厘米,用平均数23厘米,身高八尺的话,也就是一米八四,可是不是矬子。

尤其是古代医疗条件卫生条件,还有饮食条件都比现在差,能长到一米八四算是大高个了,这个年代要是有篮球这项长人运动的话,一米八四的大个子能打中锋了。

不过这还不算高的,在玄郡见到慕容平的时候,那小子身高都有九尺了,两米多高的,一米八的崔霄都要仰视。

崔霄混在高丽军中,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怎么跟刘耀联系上,后来发现刘耀往自己家里跑,尤其是另外一个黑大个就是刘耀的狱友牛猎户,万一跑到牛猎户家里躲藏就麻烦了。

后来崔霄急中生智,用小时候俩人常用的接头暗号,好在刘耀这小子可能是属兔子的,一点就透,瞬间就名白自己的意思。

……

崔霄心想,现在自己这边有六个人战斗力比加强,至于那些死士,就让他们暗原计划进行,虽然这让崔霄觉得有些残忍,这个计划里,他们是必死的牺牲品,不过崔霄很快摆脱了愧疚感,“这是方龙的安排,与我无关,呵呵”。

六个人分成两组安排在城门两边,一边三个,“风筝和田伯光是不能待在一组的”。

于是高野和崔霄分别潜伏在两边,风筝带着牛猎户潜伏在崔霄这边附近,刘耀带着田伯光潜伏在另一边看高野的指挥行事……

等到丑时将尽的时候,行动的时间即将来临,大战一触即发,等方龙安排的死士冲出来开城门,慕容魁攻进来的时候,高丽守军的火箭将燃烧昌州城的天空,无数先锋骑兵死在高丽兵的箭下。

而自己六人将从后方搅乱高丽伏军的布局……

突然,崔霄一拍自己脑袋,“好蠢!”

“我真的蠢死了!”

于是崔霄慢慢的向后挪动自己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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