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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带翅膀的古老巴特弗莱星人,他,是宇宙里刚刚崛起的新秀冲虚星人。

两个本毫无任何关联的人,却因为宇宙跃进式技术的发达,让他们两个的一生轨迹产生了交汇。

当她还是小女孩的时候,外出游玩,见到了那个跟她完不一样的小男孩。

好奇的她扑闪着可爱的小翅膀,飞到那个独自玩耍的小男孩面前,仔细的端详着。

他并没有想搭理那个带翅膀的小女孩,对于他来说,自己已经够倒霉的了,乘坐着充满人汗臭味和要冲上云霄吵杂声的宇宙飞船,站着或坐着休息了将近三十多冲虚时,来到这个据说是宇宙中心的地方。

本以为自己只是跟着父母来这里游玩,而自己的确也被这颗美丽的星球吸引了几天。但当得知再也不回冲虚了,念旧着自己的故乡和小伙伴,不止一次的跟父母发了脾气,今天他知道父母出去办了暂住手续,他更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再也回不去了,生闷气的他决定出去散散心。

在他沉浸在自己的小世界里,那个可爱的带粉红色翅膀的外来人闯进了他的领地。

他一开始并不想搭理那个女孩,想着没一会儿那女孩总会感到无聊自行离开。

可时间长了,感受着那个带点灼热的目光,最终忍受不了的还是他。

他站了起来,稚声质问道:“你干嘛,一直看着我。”

“啊!原来你会说话!”

她看到眼前的小男孩终于开口说话了,高兴的拍起了小手。

男孩诧异了,这小女孩不怒反笑,精神绝对有问题,还是离远点好。

他决定回家,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小女孩见男孩动了,自己也扑闪着翅膀飞了起来。

小男孩看到她身上的翅膀,顿感有趣,他问她:“你怎么会有翅膀?”

“我们都有翅膀,不过我妈妈说了,我的翅膀是我们族里最漂亮的!”

小男孩驻足,与小女孩开始了他们第一次的交流,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见面。

只是他不知道,那天小女孩也不开心,她刚刚知道自己已经被选为族里的继承人,以后的日子将面对的是无聊枯燥的各种学习日程。而她也不知道他将无法回到自己的故乡,做了宇宙里的异乡人,面对的是未知的未来和磨难!

只是她觉得他跟她一样,并不开心,而他觉得她跟他不一样,她很快乐。

时光如梭,他和她从当年的小男孩和小女孩长大至18岁。

他在巴特弗莱星已经整整呆了15年,这15年来,发生了很多事,先是妈妈因过度劳累早早离开人世,爸爸在之后的两年以酒度日,随后也跟随了妈妈。成为孤儿的他刚刚满十岁,之后的八年,他当过乞丐,打过工,因他面容姣好,符合着宇宙各星球的审美观,可怜的他被打工时的老板高额卖给了黑帮。

他历经非人的苦难,受尽各种折磨,忍辱偷生的他放弃过生的念头,可最后老天却给了他希望。

让他瞅准了机会逃了出来,然后为了躲避追杀,花了两个月宇宙时从一个星球到一个星球流浪着,过起了宇宙乞丐的日子。

直到最后他再次回到巴特弗莱星。

她的生活没有他那么的曲折,她的生活只能用四个字来概括—千篇一律。

每巴特弗莱周的九天时间里,她每天的课程排的永远都是满的,看着那厚厚的纸张。

她从刚开始的抵触到麻木,从拒绝到接纳,最后成了她生活的一部分,哪天老师有事情不在的时候,她自己也会习惯性的去学习。

时间也就在她学习中快速的流逝,直到她18岁。

巴特弗莱星年历2837年,她登上巴特弗莱星最大的宫殿接受女王赐予她的爵位,自此正式成为她族的代言人。

她登基为族长后所学的东西早已深入到了她的骨子里。并没因换了身份就手足无措,反而将事情办的井井有条,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兆头。

而他,回到巴特弗莱星依旧以乞讨为生,不过此时的他却有了一个新的目标。

他在他十岁时所打工的饭店门口乞讨着,这时的他早已用污垢将他身上下唯一没有伤疤的面容遮住。

历经苦难的他身体被大大小小的伤疤一次次的重叠布满了身。因脸得祸,他被辗转卖了多少次,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但那些所以买他的人都选择了宁肯伤了他的身体也不舍毁了他的脸。

而这些所有的苦难源头都来自这里,他所盯着的饭店老板!

饭店老板来自丑陋却异常精明的星球—阿格里星球。这颗星球的人们都是做生意的天才,据说生下来的孩子天生就对数字敏感,敏感到什么地步呢?听到数字儿歌就会甜蜜入睡不哭不闹。

正因为阿格里星球的人会做生意,宇宙里的黑白两道对他们都是又憎又恨,谁都想从中分一道囊,又不想得罪他们。

但他却不在乎这些,自己早已对生活无望,要不是因为那该死的阿格里人,自己也不会沦落到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地步。

而现在,明知巴特弗莱星的法律,他还是做出了那种决定,明知杀人违法,但他早已没了生的念头!明知接近仇人的可能性不大,但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主意已定,被仇恨占据大脑的他并没有因此失去理智,他经历了那么多的磨难,知道的唯一道理就是,没有一颗忍耐的心,做事鲁莽的结果就是死路一条。

他早已在饭店门口窝了十个多月,这十个多月里,他总共见老板十次,还是在月底的时候。

与他记忆力在饭店见老板的时间相差无几,那是老板每月底来算账的日子,老板并不是经常来巴特弗莱星,但他每次来总得在这里呆上两三天吧?如果能跟着老板知道他下榻的酒店最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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