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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先多赚点钱,把债还了。
那段时间原身也很刻苦,每天起早贪黑地,尽可能的卖各种各样的海鲜,除了卖活的海鲜之外,还卖各种做好了的海鲜制品,甚至于店里生意不好时,就出去叫卖,去街上卖,总之是拼尽全力的赚钱。
正是因为一家人都这么拼,这才能在三年之内,把欠的一百多万都还了,等到把债还清了,原身身体也稍微有点垮了,因此后来为了多活几年,看到儿子女儿结婚生子之类的,原身就没再像以前那么拼命了,特地砍掉了不少附带生意。
就是不再沿街叫卖。
以及不做海鲜的熟食生意。
而原身儿女倒也不用原身去催婚催相亲之类的,还完债后,就各自迅速有了恋爱对象,并且还很快就想要结婚,但结婚总不能在出租房里面结,所以买房就成了问题。
原身儿子那边找的对象算是工作城市的本地人,两个人所在的公司就在同一栋大厦的上下层,因为他们是自由恋爱,再加上女方那边也没有拿女儿赚钱的想法,所以最终只是要求要买房和吉利数彩礼。
但原身儿子手里实在是没什么存款,所以最后是原身卖了家里一套房,分出那套房卖房款的一半给她儿子,然后她儿子的女朋友也拿出了自己的存款,并且还跟父母要了点,这才勉强凑够一套房首付。
双方都出首付钱了,即便出资不平衡,那房子肯定也是要写两个名字的,况且女方都做这么大的让步了,任谁也不好意思不写人名。
然后,原身儿子儿媳两人就背负着二十年的房贷,一起结婚了。
与此同时,原身女儿那边也进入了谈婚论嫁的程序,同时她找的那个男朋友也是家庭不怎么富裕的那种,买房首付都凑不齐的那种。
这时候原身当然是索性把剩下的那一半卖房钱也给了女儿,让女儿和她男朋友一起付首付,房子写上两个人名字,再之后,原身女儿和她女婿同样理所当然的背上了二十年的房贷,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原身的房子在小城市,她儿子和女儿买的房子都在大城市,这也是为什么原身卖了一套房,房款分成两半都不够他们付首付的原因。
一边是均价一万一平,一边是均价三万多一平,这价格就能一样了吗,一半房款不够首付很正常。
刚结婚的时候其实还好。
他们毕竟夫妻都上班,夫妻当中一个人的工资交房贷就已然绰绰有余了,剩下一个人的工资供应日常开销,日子过得也不算太艰难。
但是随着怀孕和生子。
各项开销增多等等。
两个小家庭的生活水准,那是不可避免的,开始有些捉襟见肘。
就这,还是因为原身儿媳那边的亲家母有过来帮忙带外孙女,以及原身女婿那边的婆婆有帮忙带孙子,不需要额外请保姆,也不需要原身女儿和儿媳辞职回家带孩子。
要是没有人帮忙带孩子,两个人辞职的话,那日子就没法过了。
正是因为出于这种情况。
原身才会尽可能地,每个月固定给儿子女儿一些补贴,养孩子的开销实在是太大了,做父母的又哪舍得真看儿女吃那么多苦,受那么多累啊,在自身有能力的情况下。
当然是能帮忙就帮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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