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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琰被他的大手拍得晃了几下,斜眼看邓将军的一脸不自在的表情,明白邓锋别的事都清楚,只除了自己是女子这一条。凭着两家的交情,他自然要与自己交好,不过滕琰当然不会介意邓锋拍了她。只一面,她对邓锋就有了极好的印象,光明磊落,坦荡大气、热情阳光。她同邓锋一样,也想好好地维持两家的世交。
当晚,邓锋果然带了两坛好酒来了滕琰的帐子,见了飞珠,嘴巴半天没合上,好不容易才憋出来一句:“别人说公子带了个侍妾进了军营,我还不信,以为他们是抵毁你!”
见飞珠出去了,又诚恳地说:“公子,听父亲说,你从小就没去过军营,大概是不知道,这军营里带着个女人,是不吉利的。再说,你还小,那种事做多了,身子就亏了,你看你的小体格!你看我们家,家规就不让早娶,也不让纳妾,就怕把身子淘空了,我都二十了,还是童子身,你看看我。”说着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咚咚作响,“你还是把她送回家里去吧,跟我天天练练拳,我保你过一两年就能长成我这样。”
滕琰不知说什么好,她怎么练也练不成邓锋那样啊,只好笑着转过话题说:“邓偏将押送军粮也很辛苦呀,这一路上能吃好睡好吗?”
邓锋当皇宫里的侍卫也好几年了,虽然是个直脾气,但人聪明,也懂得查颜观色,见滕琰不接这个话,也就不提了,毕竟还不熟,看在两家的交情上他才多说几句。马上就接着说:“辛苦也是应该的,就是燕王瞧不起我们燕地的兵将,一直不派我们燕地的兵去打犬戎,只是让我们运粮、打杂。公子,你能不能给我们求个情,让我们去攻城,听说郑军师特别赏识你。”
打仗的事滕琰真不懂,也不想参合进去,也不接他的话,只是热情地让邓锋与自己对坐,喊飞珠去厨房要几个菜,又取了葡萄酒,她可不打算喝邓锋带的烈酒,虽说酒精浓度也不高,但自从她发现了这里有葡萄酒后,就只肯喝这一种酒了。
酒逢知己,几杯下去,他们已经十分投契了。没有犬戎的进犯,邓锋与滕琰恐怕永远也不能相识。话题自然就是这一年多昌平郡和平阳郡的事情。
邓锋是海量,一大坛酒下去了,也只露出一点醉态,借着酒劲,脱去上衣,露出健壮的上身,拔剑起舞,一边高歌,歌词是《无衣》: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身似矫龙,剑如闪电,滕琰被深深地感染了,邓锋是在宣读他言辞慷慨、情绪激昂的请战书啊!这份渴望战斗的热情,正如作出这首诗的秦人一样。做为后来归降的部队,燕王现在不愿意重用他们,邓将军和邓锋还没打上一仗,邓锋自然是不甘。
在军营里过了几天,滕琰现在也理解了这些热血男儿渴望建功立业的心情,她拿筷子敲着坛子,也一同吟颂起来。
舞毕,邓锋又倒了一大杯酒,一口气喝了下去,惆怅地说:“当日,平阳破城时的惨状,世弟你是没看见啊,犬戎人把咱们燕人当狗一样屠杀。”要不怎么说酒是个好东西,一顿还没喝完,邓锋和滕琰已经是世兄世弟相称了,邓锋很快又打起精神,接着说:“我那时就想,我们居然被蛮夷欺负成这样,总会有一天我们会把帐都讨回来!就冲燕王只靠几万人马,把十万犬戎人打得丢盔弃甲,我誓死追随!非打到犬戎人的老家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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