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歌自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九十二章 早,渣男,我真没想再出名,长歌自荐,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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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在两大恶人的要挟下,钱水闲被迫大出血,一顿饭吃去几千,其中喝酒占的最多,三人除去纪羡,皆喝的有些犯浑,走起路来脚底抹油,飘飘欲仙。

路上,神志清醒的纪羡单手插兜,昂首挺胸,嘲笑道“你们两个太弱了吧!才喝这么点酒就扛不住了,垃圾。”

他使用过从系统那儿得来的酒量提升卡,现在的酒量空前提升,号称青岛不倒我不倒,雪花不飘我不飘,谁敢和他在酒桌上硬碰硬,都得被放趴下。

邓远脸上挂着酒红,和钱水闲互相搀扶着走路,晃晃悠悠道“你小子酒量怎么回事?年龄不大,喝起酒来比老酒鬼都要厉害,从娘胎开始就喝酒了?”

对于纪羡的酒量,他看不懂,一人就把他和钱水闲给喝赢了,关键是事后还跟个没事人一样,就特么离谱。

钱水闲在邓远发表完观点后,接过话道“羡哥,我记得你初高中酒量挺差的,三杯啤酒下肚必倒,白的半杯,这来魔都一年多点,怎么就不一样了呢?”

在天府上学时,他没事会喊上纪羡出来喝酒,大家都认识,在人脉圈里,凡是认识纪羡的都知道纪羡酒量差,无一例外。

因此,每次敬酒大家都少有去敬纪羡,生怕他喝醉发酒疯。

纪羡如今酒量大增,连钱水闲这个常年在道上混的人都不是对手,归根结底,全源自系统。

“实不相瞒,我以前喝酒是不行,但那是因为我的喝酒天府还没被开发,你们都知道,我在夕阳红酒吧工作过一段时间,在那儿我是个陪酒的,每天喝下去的酒少说十瓶,久而久之,酒量就变大了。”

纪羡面色平静,编造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陪酒员?!卧槽,你当过陪酒员?这么牛逼。”

邓远惊呼,他是听过纪羡在来锦绣未央工作前在酒吧上过班,可纪羡没告诉他工作岗位是陪酒员。

他去过酒吧几次,对陪酒员这个工作略知一二,不过酒吧女陪酒员不是最多的吗?男的只是少数。

死死地盯着纪羡看了一会儿,邓远恍然大悟,贼兮兮笑道“我懂个,我终于懂了,我知道你为什么要当陪酒员了,你想榜富婆。”

纪羡长得很帅,颜值扛把子,不打扮都能原地出道,即便是娱乐圈的小鲜肉跟他相比,都黯然失色,这么出众的人,当陪酒员非常适合吸引富婆注意。

一旁的钱水仙大笑,嗦嘎,原来你是这样的羡哥,知人知面不知心,我算是服了。

纪羡脸黑如碳,怒视邓远,一字一句道“老邓,你信不信老子一个人打车跑了,把你们两个扔这儿,等你们两个自己回来。”

闻言,笑声戛然而止,两人神色严肃,异口同声道“大哥,我们错了,原谅我们。”

他们都喝醉了,路都走不稳,若是没有纪羡跟着,出事了咋办?

像钱水闲,脾气本来就不是很好,等下撞到个人,发生摩擦把提刀把人砍了咋办?

你别不信,他真有这个熊心豹子胆,他曾经下狠手可能还要犹豫掂量一下,现在不同了,他成了千万富翁,只要不闹出人命,砍人几刀真不是事,撒点钱就能平息。

社会就是这样。

“知道错了就好,别走了,就在这儿等着,我打个车回去。”

纪羡叫住两个醉鬼,等待几分钟,叫了辆出租车,回到了市中心的别墅小区。

下车后,钱水闲睡眼惺忪的看着眼前一排排的小别墅,逐渐清醒过来,询问道“什么情况,我们来这儿干嘛,你们不是在锦绣未央住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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