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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被土匪盯上了
“没……没什么!”
三娘仿佛一个好奇的小宝宝,伸手抓那那个顶得她非常不舒服的东西。
旭快要把持不住了,他虽然是钢铁直男,凭实力单身,他并不是傻子,他当然清楚三娘的心意,也知道只要他顺水推舟,肯定就会水到渠成。
然而,问题是,他自己过不了那道坎。
旭急忙转了一个身,背对着三娘,长长叹了口气:“还是太小了!”
“什么小?”
“你的年龄啊,实在太小了!”
旭有点郁闷,三娘实在是太小了,还不到吃的年纪。
在禽兽和禽兽不如之间艰难选择,旭最终选择禽兽不如。
一夜在痛苦的煎熬中过程,当旭醒来的时候,他成了双眼通红,脚步虚浮,仿佛整个人被掏空一样。
而三娘却非常开心,因为旭搂着她睡了一夜,她就成了旭的女人,哪怕没有名份,也至少可以算作妾。
旭过上了土豪般的生活。
他在三娘的服侍下,穿上衣服。
寒冬腊月穿衣服,对于任何人来说,其实都需要太大的勇气。
然而,旭却没有这样的烦恼。
在旭刚刚醒的时候,丫丫也到了屋里,她用旭买来的热水袋,将旭的衣服,从里到外烫了一遍。
在旭穿衣服的时候,温度正好,不烫不凉,非常惬意。
等他坐在床上的时候,丫丫则捧着旭的鞋,原本沾满了污垢与泥土的登山靴子,上面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
最关键提这只登山靴,放在火盆边烤过,鞋里非常暖和。
等旭在三娘的服侍下,穿戴完比。
盆架上,放着早已准备好的洗脸水,温度正好,不热不凉。
哪怕来到明末才堪堪三天,旭不知不觉中已经爱上了这个时代。
洗漱完毕,早餐放在桌子上。
今天的早餐比昨天还要丰盛,先是四道糕点,千层糕、豌豆黄、山药糕以及绿豆糕,接着则是四样咸菜,有旭从后世带过来的涪陵榨菜、海带丝、外加辣条,当然还有朝天椒。
六道冷切,分别是凉拌猪耳、泡椒凤爪、酱香牛肉、原味黄瓜蘸酱、豆腐丝以及护心肉,十个热碗。
则是……林林总总,大小不一,直接摆满了一整张桌子。
旭先喝一口暖胃汤,品尝了一下千层糕,香软可味,甜而不腻,松软可口。
只是三娘拿着筷子,夹着各式各样的菜肴,让旭吃饭。
天地良心,自从旭懂事开始,他就没有让人这样喂着吃饭。
不过,这个感觉却非常美妙。
原本三娘瘦得皮包骨头,皮肤也黝黑,仿佛如同小麦色,经过这几天的调养,她的皮肤多了几分水润,人也开朗多了。
“你一口,我一口。”
这顿早餐吃得不仅仅是香艳,而且旭的食量明显大了一圈。
旭暗暗咂舌:“照这样吃下去,自己会不会胖成球?”
“相公,怎么不吃了?不对胃口?”
三娘看着旭坐在桌前发呆,盯着满桌子菜肴,以为他没有胃口。
旭摇摇头:“不是,只是我吃不了那么多,这样会不会太浪费?”
“不浪费!”
三娘笑了笑道:“要是不这么做的话,这些东西,他们谁敢吃,相公吃剩下的,那就不一样了!”
旭恍然大悟,他不再纠结这个问题。
旭一边吃着早饭,一边在考虑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
房间里挖出来的那些黄金,差不多相当于大明朝的五千两黄金,按照明朝这边的金价,差不多可以兑换四万两白银。
五千两金子,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
原来的主人如果还活着,他想买到这幢房子恐怕不容易。
毕竟,可以埋藏五千两黄金的人,绝对是不差钱的人,他的钱,绝对不会比旭少。
就在旭浮想联翩的时候,罗世明的儿子五岁的罗满福站在门外,他穿着一件补劳保服必小的棉衣,一副小大人的样子躬身作辑:“老爷……”
在这个世界上,真正的傻子,其实只是很小一部分。
辛方氏是旭的私人厨师,她让女儿丫丫在则旭面前忙前忙后,目的就是想让旭提携一下丫丫。
除了丫丫,昨天的时候,何刘氏的儿子毛毛,那个三脚踹不起一个屁的老实孩子,硬是跟着旭一个下午,充当着旭的影子。
现在又看到了五岁的罗满福,旭自然知道,这是罗世明不愿意落在人后,让自己的儿子提前在旭面前混个脸熟。
“老爷,外面有人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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