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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很想看看这个时候的肯爷爷是什么样的。

记忆之中她第一次吃肯爷爷是小学了,那会儿爸爸从部队回来,带她和妈妈弟弟一块儿去了省城买衣服,就带她吃了肯爷爷。

那个时候,她觉得那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了。

每次她和弟弟有什么事情需要庆祝,就会去吃肯爷爷。

后来弟弟没了,她就再也没去吃过了。

现在,她却突然很好奇,那东西是什么味道?

“想吃什么随便点。”

曹爱华现在手里钱还是比较宽松的。

比赛拿了奖金,请女儿大吃一顿根本不算什么。

“嗯!”

宁宁一口气点了好多套餐,全部都是她和弟弟以前喜欢吃的。

曹爱华有些奇怪,但仍旧还是给女儿买了。

吃的时候,宁宁不断的让曹爱华一块尝一尝,每一样都要她尝过才吃。

敢情孩子是想要她多尝尝啊……

曹爱华有些感动,却也觉得亏欠了女儿很多。

前世女儿有闹过要吃肯爷爷,那个时候她没钱,苏卫民也不愿意给她钱,她挣钱非常辛苦。

可一顿肯爷爷就能够吃掉她大半个月的收入,拒绝了女儿好几次之后,她吼了女儿。

从那之后,女儿就再也不吃肯爷爷了,长大之后也没吃过。

她有心补偿,可有些事情发生过就补偿不回来了。

这一次,她和女儿痛痛快快的吃肯爷爷,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机会来的。

感谢上天,让她有重来一次的机会。

母女两个吃了一个肚子溜圆,竟然也把买的东西都吃完了。

虽然宁宁难得奢侈了一把,可也还是有分寸的,并没有在两个人吃不完的情况下点这些东西。

饭后两个人顺着护城河边散步,曹爱华开口问宁宁:

“宁宁想不想要来省城生活?”

宁宁还有两年上小学,在那之前,曹爱华有信心可以在省城安家。

“妈妈想要来省城吗?”

苏思宁也明白,按照她老妈现在的路线,短期内还真的有可能在省城买房安家。

不过她还挺惊讶的。

她原以为,妈妈会去海市或者去京市。

京市是现在何家叶所在的地方。

海市是苏卫民现在打工所在的地方,也是将来他们一家人都会生活的地方。

她想着,不管是她还是原主的记忆,都是生活在海市的。

妈妈不管是因为何家叶还是苏卫民,又或者是因为本身的生活轨迹影响,也是会去海市的。

可现在她居然想要在省城安家,走出了第三条路来。

“嗯,这里的教育条件不错,妈妈的工作也可以更好,而且,这里离老家也不算远。”

其实,曹爱华在最初购买手上这套房子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那会作为爸妈将来的养老房。

两个老人需要一个安安静静生活的地方,她哥已经占了老家的房子,不会再来占她的房子,因为她哥非常好面子。

他不会顶着一个占妹妹便宜的名头生活下去。

他作为一个儿子,没有给爸妈养老,本身就已经很被人戳脊梁骨了,如果还跑来住着妹妹的房子,不仅仅曹爱华有底气可以赶他走,曹友军也没那个胆子过来蹭住。

更不用说现在曹爸曹妈已经和之前不一样了。

曹爸因为她离婚的事情,整个人都凶悍了许多。

曹妈更是因为大姐当年坏了她相亲的事情,和大姐疏远了许多,对她也更是愧疚,再加上还有爸管着,还住在她的房子里,她也不会再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了。

至少曹爱华已经很久都没有听见妈念叨说女孩儿没用,靠儿子才能够养老这样的话了。

让他们在那边,曹爱华很放心。

女儿上小学,儿子也能够读幼儿园了,她一个人带着他们来这里,也挺方便的。

更重要的一点是,省城这里对妇女离婚并没有很大的敌意。

起码她参加比赛这段时间以来,许多人也仅仅只是唏嘘一下,然后就把她当成是一个普通的孕妇来看,并没有别的额外的看法。

这让她觉得很舒适。

海市她生活过,虽然那边很发达,可是那边对于女性的敌意并不低。

那边男人的地位更高,女人更多的只是一个附属品。

曹爱华不喜欢那样的环境。

至于北方,她没有去过,只知道那边的生活压力太大,在准备好之前,她并不会冒冒然的过去。

所以,省城这种对于她来说间隔的不算远,却也是很发达的城市,就很合适了。

“妈妈喜欢宁宁就喜欢。”

对于在大城市生活,宁宁并没有什么意见。

她知道,反而还因为这样一种全新的,和记忆之中完全可能的将要发生的未来带了一丝丝的期待。

连带着,她看这个城市的感觉也开始不一样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joy久安”和“rgmau”的营养液,我会继续努力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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