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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缨,大俊家中许是出事了,我好几日没瞧见他来上课了。今日本想一早来与你说说此事,但看你现下……也是没时间。一会儿……”
“那灯替我收好,先放在你家,我有时间去取。”
孟金缨没等他说完就将他打断,她今日出城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回来,司沈轩与她说的却是没多大意义了。
司沈轩看二人走远,无奈叹口气,方才金缨让他收着灯,那少年便看了他一眼,那目光……
“这等定情物我收着怕是不大合适吧。”
孟金缨与岑越并未走远,只避开了人群视线便停下。除却他二人,还有小厮跟着,并非男女独处,岑越这点儿考虑的还算周到,不比方才那没脑子的行为。
“小生与孟小姐花灯会相识,还未来得及……”
“既已经知道我是孟府的小姐了,便不用再假意询问。你送那灯王我本不愿收下,不过方才情势所迫。至于其他的,若是有所求也不用开口白费这个力气,我小叔的字帖不是什么人都能得的。我要说的都说完了,你可还有什么要说的?”
孟金缨打断他的话,皱着眉将自己的话一口气说完。她的时间宝贵,实在不愿意跟他纠缠。至于他的目的,她便是用脚趾头想都能知道。他定是调查了她的身份知道她是孟府的小姐,瞧他那晚对小叔字帖势在必得的样子,今日架着灯王来会无事献殷勤?
“没了。”
岑越仍旧微笑看着她,被三番两次的打断话也不生气,眼睛里始终都是那一抹温柔的神色。
“那便告辞。”
她拂了拂身子还他一个礼便准备转身离开,可身子还未转过去,手腕却被人一把抓住!
“放肆!放开我!”
少年的手紧紧抓住她的手腕,眼眸里有些亮光,也有些深深的意味,但更多的是趣味,像猎人看见了猎物。
“你这般聪明,我能堵到你一次却绝对堵不到第二次,此番若是将你放走,我又要上哪里寻你。你莫要害怕,我不伤你。”
他的语气跟他抓在她手腕上的力道形成鲜明的对比,前者温柔,后者霸道。这人不过少年,却已经有了令人震慑的气魄。
“果真是个登徒子,放开我!”
孟金缨原本只觉他出现的烦人,扰乱了她的计划,耽误她许多时间。但此番他如此做法却是令她十分气恼了。她嘴上虽厉苒开口呵斥,可心底其实是有些后怕的。这里只有他和他的小厮,她一个小姑娘,若是……这后果实在不敢想象。
“我不叫登徒子,我叫岑越,家住京师。”
他抓着她的手腕不放,丝毫不被她的怒意所影响,自顾自的张口,神情依旧镇定如常,只是打量她的眼神变得越发好奇与有趣。方才像是看猎物的眼神,此像是猎物在陷阱里扑腾,猎人在旁边慢慢观看这猎物究竟还能怎样闹腾。
“我管你叫什么王越、岑越的,你若是再无礼,我便大吼一声,这里是白鹿书院,旁边也是繁华的街道,定有人寻来!你既然知道我是孟家的女儿,也敢如此对我?!”
她心中越是害怕,面上越是要强。手腕被他越抓越紧,她死命的挣脱也动不了分毫,只恼的脸都憋红了。男子的气息离她太近,她耳根子都是发烫的,心也在扑腾扑腾的开始跳。除了害怕,她竟然还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你脸发烫了,你似乎很容易脸红。”
岑越瞧她跳脚气极的样子,看着她娇俏的脸庞,想起花灯会上她答不上来那第三道题的时候也是这副惹人怜爱的模样。当真是奇怪,不过十二岁的小丫头,身体也没有长开,容貌虽已依稀可见是个美人坯子,但到底稚嫩,他怎就觉得如此好看,比京师里那些自诩为大家闺秀的可好看多了。不对,有哪家女子能在孟家小姐面前比‘大家闺秀’四个字呢?
花灯会那吃醉酒的姑娘告诉他一句话‘仙人变化为白鹿,自此乘风归去兮’,指的方向也正是这白鹿书院。他想明白以后便命小厮去查,心中不过觉得那晚的少女实在可爱,灯王于他本也没什么用,送给她也好。只是没想到,她竟是孟府的小姐,这可真是意外的收获。他费尽心思来到姑胥,瞒过了那群人,又在灯诗展上大出风头,为的只是孟玊的字帖。可谁又能想到那晚与他争夺的少女正是孟玊的侄女。兜兜转转,当真是个妙局。
“你才脸红呢!你以为这样我就能给你我小叔的字帖了?你痴心妄想!我小叔若是知道有人这般对我,定将那人给……给削了!”
孟金缨想起古瑕园里孟玊拿鱼竿削人的画面。对!要小叔削他!
“削人?大靖文采首当第一人的孟玊竟会削人?”
“你!”
“我放开你就是了,别把自己给挣疼了。”
他突然带着怜惜的看了看她的手腕,虽然隔着衣物,但她死命挣脱必然会弄疼自己的。这么一想,他就将手给松开了。
“滚!”
孟金缨瞪着铜铃大的眼珠子怒骂他一句,她从未这般待过人,这次当真是被逼急了。但是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她还是懂得,好不容易等他放手了,她骂完以后就立刻转身要跑。
“你可知今年山南八郡的路边有多少冻死的百姓?孟大小姐!”
岑越在她身后大声说了一句,少女的疾跑的脚步突然停下。
“果真是千金小姐,又怎知柴米油盐的难处。你是孟家的小姐,这书院大多学子也都是家中有权势或者有钱财的。你们过的这般富贵,可知路有冻死骨,朱门酒肉臭?”
身后少年的声音一字一字传来,字字铿锵,她毅然转过身去,眼神里带着从未有过凌厉与审视,她很少拿这样的眼神去打量别人。这个名叫岑越的少年,开始有些真正的令她注意。
“公子这话倒是好笑了,孟金缨有些听不懂。”
“山南八郡今年皆有雪灾,各地或重或轻,路边冻死饿死的百姓不计其数。京师朝堂的左相大人奏请赈灾,三省商议后新帝应允拨粮。然粮车行经山南关,数万石赈灾粮竟被劫匪尽数劫去,一粒不剩。那贼首是个草菅人命的,却放言唯有孟玊的字帖可以换粮。”
岑越的神情肃穆,话说的十分认真,已不复方才那一派公子哥儿玩笑做派。只是孟金缨听着神情却是淡淡。她不是没有震惊,不是没有感触,只是岑越的说法让她极为不满。
“为着这个你便要说我们这些身享富贵的都是无心之人,个个都蒙蔽视听?岑公子,我瞧你穿着做派亦非寻常人家,自京师来怕也是富贵大户吧。敢问公子投胎时阎王可问过你的意思?若是问了,那公子可回过一句‘吾愿身向清贫,以全吾志。’?需知人自生来便是天渊之别,判若云泥,凡人并无选择的余地。旁的人家我不知,可我孟家从未自恃身份地位而高人一等。这世上有些人担忧柴米油盐,有些人却也有自己的路要走。焉知白鹿书院的学子日后成材做了官不是为民请命?你拿赈灾粮堵我本是要展现自己正义君子所为,可惜句句讽刺实属下乘之举。许是我们这些人躲在高强大院内真是被蒙了眼,但公子怕是被蒙蔽了心吧。”
孟金缨长到如今这般年纪最忌讳一件事,辱没家门!孟家子孙人人克己复礼,声名在外,绝不受世人一丝一毫的诟病。她为孟家女儿,自小知书达理受父亲教导,家门的名声于她而言是比生命更值得守护的东西。
岑越原只觉得她可爱聪慧,羞恼的时候像只兔子,跳脚的时候像只无牙的小老虎,凭她如何长牙舞爪他却看的有趣。却不想她一个十二岁的小丫头能说出这番话来,气壮之余句句占理,不卑不亢气势而出,让人无法小瞧一分一毫。孟家女的才华那晚灯会他已经领会,可如今站在面前怕才是真正的她。才华人人皆可有,但这一身大家之风却非寻常贵家可比。他想了想,觉得自己自己行径确实孟浪,只将她当成了那些奉京城里的名门闺秀来逗乐子。
“你可知姑胥如此之大,我为何能寻到你?”
这个平淡无奇的早晨注定成为她一生的转折,而此时的她却还是懵懂的单纯少女,从不曾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要涉入人心险恶,被卷入那些不属于孟府高墙大院内的是是非非。马车带她前往的将是一个被人精心算计的世界。而这究竟是福是祸,怕是要等到一一尝过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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