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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村的生活十分安逸,大婶把我当重病号对待,什么活都不让我做。我没有办法,心存惭愧又闲的无聊,干脆教天赐读书写字。本来男孩子对这个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我搬出他最崇拜的楚叔叔来,说阿奇是文武双全,他若是想跟楚叔叔一样做个威风的将军,就一定要能自己读懂兵书。这样连哄带骗,好容易才把我这个单独授业的学生诓进课堂,当老师可真不容易。

大哥每日出门守猎,我把我当日在水月庵摸索出来的猎捕动物的窍门传授给他,这样看他每天的收获有所增加,我当米虫的愧疚心才不会那么沉重。虽然阿奇有留下钱粮,可那毕竟不是我自己出的。天赐是个极其懂事的孩子,每天除了跟着父亲出门放捕兽夹子,布置陷阱以外,还要帮母亲料理家事。这样懂事聪明的孩子,我肚子里的宝宝,希望这样的胎教对象可以积极的影响你。

村子里的居民有些居然还认识我,向我打听商文柏的情况。哥哥,你在天国是否听见这些关切的问候了,你虽然已经不在,可是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记得你,为你祝福。这样的你,比起那些碌碌无为,残存苟喘的的无用的人,更加有意义,更加有价值。我也会永远记住你的,即使我离开这个世界,我也会记住跟你在一起的点点滴滴。那些都是我生命中经历的美好时光,可以在我孤单的时候给我勇气。

这样的安逸生活过起来总是特别的块,转眼,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因为每天的饮食清淡而滋补,我的害喜症状倒并不严重。想来我肚里的宝宝也知道我的不易,乖乖的配合我,不给我增添额外的负担。宝宝,你真是懂事的好孩子呢。妈妈感谢你。

我摸着肚子,轻轻的跟他(她)说话,大婶走进来,乐了,道:“妹子,是不是想楚兄弟了。把想对他说的话都告诉肚子里的孩子。说实话,当初我怀上天赐的时候,也整天都想见到我们当家的。见不着的时候,就对着肚子说话。嗐—大概那时候说多了,现在天赐这个皮蛋,我一说话,他就净跟我打岔。”

我忍俊不禁,看来得悠着点,不然我的孩子以后见到我怕是要绕道走的。

“妹子,东边你四婶子家闺女出嫁,你不过去喝杯喜酒?”

“不了,姐姐,你知道,我现在吃不得油腻。人家办喜事,我酒也不喝,菜也不吃,多扫兴。万一吃了吐出来就更扫兴。还是你们去吧,我在家待着就挺好。”

“这倒也是,妹子,还是你考虑问题周全。也好,饭菜都在锅里,想吃的时候就热一热。我们吃完酒就回来。”

“姐姐,不用这么赶。你也好久没跟村上的婶子们唠嗑唠嗑了。我一个人在家横竖没什么事情,你不用担心我。”我过意不去,连忙谢绝她的好意。

陌上初薰,浅草才能没马蹄。北国的春天比南方来得迟些,此刻正是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时候。我坐在茅屋外的藤椅上晒太阳,身子懒懒的,就象一只惬意的猫。屋前的菜园里蔬菜长的生机勃勃,嫩生生的小白菜上的露珠泛着七色彩虹的光芒,是比东珠更美丽的珠子。庭前的歪脖子树上,喜鹊叫得正欢,平日里我嫌它吵闹,今天却觉得这声音精神。空气中弥漫着安详静谧的春天的味道。这样的乡村时光,岁月被悠然的拉长,一小段一小段,尽是奇妙的美妙。

“嗒嗒嗒”,有人轻叩柴扉。我想起前人的诗句,“应怜屐齿印苍苔,小叩柴扉久不开。”顿时玩心大起,懒懒的窝在藤椅里,不愿意起身。

“嗒嗒嗒”,敲门声重了一些,外面有人在说话。然后一个男子的声音喊了一句西秦话,大概是没听到回应,又有人生硬的喊“里面有人吗”。我怕是村里的人来叫我去吃喜酒,连忙按下玩心,起身去开了门。

“姑娘,我们过路的,想讨口水喝。”一个西秦青年男子把手横举在胸前,行了一个西秦的礼节。

我道了一个万福,微笑道:“你们稍等片刻,我这就打水去。”言罢,冲他旁边的同伴点点头,准备转身回园子。

笑容凝滞在脸上。

对面的男子笑得亲切和煦如三月的和风丽日。

“司姑娘,你说得不错,人生何处不相逢。”

平生千万别作孽,否则一定会遭现世报。

我看着比在自己家里还自在的卓嘎,悔的肠子都青了,当初我的箭为什么准头就这么好呢?

“你看外面的喜鹊叫得多欢。它是在代主人欢迎贵客上门呢。司姑娘,你可真是天灵钟秀。”潇洒自在的胡狼毫不吝惜的望自己的脸上贴金。死喜鹊,再叫,我把你打下来烤熟了吃。

“哇,好香啊。司姑娘做饭的手艺也这么好,不知道我是否有幸品尝一番。”卓嘎揭开锅盖,深深地夸张地吸了一口气,回头微微对我一笑。

都自己动手盛了,还说这样虚伪的话。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道:“那是我的午饭。”

“哟,不好意思。你烧的饭菜太香了,我实在是放不下筷子。”这个不要脸的男人恬不知耻地大块哚颐。

“这不是我烧的。”我愤怒的盯着他手中不停动的筷子。大婶辛辛苦苦给我煲的鸡汤,里面有我最爱吃的山菌,这可是天赐好容易才从山上捡回来。我气得牙痒痒。

“也对。你本来就不应该是做这些粗活的人。”他终于放下了筷子,心满意足的打着饱嗝,“这些粗糙的饭菜也不应该是你吃的东西。”

“西秦的国主都觉得好吃的东西,我一介乡野草民何以会吃不下。正相反,我很喜欢这里的饭菜,也很喜欢这样的生活。”

“不,你只是一时觉得新鲜而已,很快你就会厌倦的。相信我,你是天生的金枝玉叶,这样的日子会让你憔悴的。你看,如果不是锦衣玉食的生活,众星拱月的照顾,你为什么容颜如昔。这十年的风霜几乎没有在你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你出生于中土第一豪门,家逢变故后,又入宫被封为公主,然后嫁与当时的二王爷,今天的南国皇帝,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贵妃。你说,司姑娘,哦,不,也许我该称你为清儿,这样的你,应当在这里过这种粗茶淡饭的日子吗?”他伸脚踢翻了旁边已经有些破旧的藤椅,眉宇间丝毫不掩厌恶的神色。

我平静地扶起藤椅,把它摆放端正,皱眉看了看椅脚上被他踢出的凹痕,可别给踢坏了。

“我已经不是什么皇贵妃了。这样的我对你而言没有任何利用价值,所以请你早点离开吧。我有我的事情要做。”

“我当然知道你已经不是楚天裔的妃子。”他不以为忤,笑容明媚而诡异,“毕竟身为国主,为了一个女人和邻国开战是会遭到臣民的反对的。”

“你什么意思?你想干什么?”我警觉起来,戒备的盯着他,身上的汗毛不由自主的竖了起来。

“你看你,这么紧张,好象一只可爱的小刺猬。”他伸手想触碰我的脸,被我避开。他笑了笑,没有坚持。

“卓嘎,当初是我不好,可是时过境迁,已经这么多年,请你忘记这些事情好不好。”当年不是也没酿成什么恶果,一个男人,干嘛这么牙眦必报。

“忘记?你叫我如何忘记,你那一箭,穿过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的耳环,然后又指着自己的胸口,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一字一句,“也穿过了这里,穿心而过。”

我没好气,冷冷道:“你不用这么小题大做,即便如此,那也是你的事,与我无关。当初我也是迫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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