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第 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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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都是肉长的,包拯就算是再大公无私,面对自己的亲侄儿即将面临死刑,包拯也是心痛难当,但此时却又不得不顺着赵斌的话拿出另一份呈堂证供。
这是萧山县,包勉这两年审理类似案件的人员名单,里面细数了各自犯案经过还有审理过程,另外还有萧山县县衙师爷记录的案宗作证,确实容不得抵赖。
拿出这份证据,包拯的心都在滴血,他襁褓中丧母,恰逢嫂子生下三侄儿包勉,便一起带在身边。
包勉的母亲自然是没有办法提供喂饱两个孩子的奶水,但每次却都是可着包拯先吃,然后才再喂自己的孩子。
包拯大包勉半岁有余,需要的奶水也就多,包勉自然是吃不饱的,只能靠着米汤添补,所以小时候身体并不强壮。
稍微大一大的时候,包拯的大哥卖粮回来的时候,因为手中拮据只能买一个玩具,嫂子面对两个孩子的争抢,也是含泪忍痛将玩具拿给包拯,让自己的儿子在一旁看着。
大了以后的包拯,从来不叫嫂子,而是称其嫂娘,所以,亲手判包勉死刑,他面对的就是自己良心的谴责。
但家国大义,他仍然强忍心痛选择国,但看着自己狼狈的侄子,他除了对他贪赃枉法的恨铁不成钢之外,更是恨不得以身代之。
国法家规,容不得包拯去难过,只能秉公将证物亲手递出去,心里也决定了,之后拜见嫂娘的时候,便是拿命偿还也好,只望能得到嫂娘些许谅解。
宋杰看了看手中的证据,也没细看,他知道这是真的,没有什么好看的,只是,面对包拯的时候,他又叹了一口气,包拯过于刚正不阿,为官上倒是不如圆滑些的包勉。
他将这些证词在手上啪啪拍的直响,然后问道:“包大人,您可知道为何朝廷律法规定,若犯案人与断案人,为五服内血亲,需避嫌吗?”
包拯拱手道:“人心偏左,自然也会因亲疏远近或有偏帮,故,未免断案者因自身情绪影响公正,立下此条律法。”
说着又对着皇宫方向拱拱手道:“包拯身受皇恩,不敢徇私,辜负皇上信任。”
包拯这是告诉宋杰,他知道这条律法,但不是自己知法犯法,而是,这是皇命,他不得不审包勉。
宋杰摆摆手道:“这只是其一,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道理包大人该是懂的。”
“这条律法除了是怕审案人员徇私枉法而立之外,更主要的就是防止办案人员受情感所累,忽略了其他的地方。”
“包勉一案,包大人只审理包勉是否贪赃枉法,却从未细究包勉所贪银两的去向,也不曾细究包勉身家,这就有失偏颇了。”
古代讲究一码归一码,一般情况下都是一件案子就审理一件,除非你立了非常大的功劳,得到皇帝首肯,能功过相抵,否则,错就是错了。
最简单的就是,某地遭灾,又迟迟没收到赈灾圣旨,当地官员不忍当地百姓全都活生生饿死,于是,私自将囤积粮仓的粮食分发给灾民。
那么好了,百姓得救了,但官员私自放粮乃是大罪,朝廷可不管是不是情况紧急,你私放粮就是此罪当诛,斩了!
至于你因此救了一方百姓,那么朝廷会因此免你亲人受此牵连不去论罪,这就是所谓的有功赏,有过罚。
宋杰撇撇嘴,什么狗屁规矩,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生活在这个社会,全都默认这样的规矩,他也就不得不暂时守着规矩。
所以,功过不能相抵的情况下,只能先将这过变作无罪,至少是罪不至死才行。
于是,宋杰继续道:“那,咱们先说,这份供词的调查者们,也就是最开始,被抓的赌徒被按照惯例,强迫抓荆棘直到手烂的办法,赵大人,这个可有过?”
赵斌看了一眼宋杰,冷冷地道:“无。”
包拯也点头道:“自然无过错。”
宋杰再问:“那他们可当真戒掉了?”
包拯和赵斌却答不上来,这个他们哪知道,也不对,包拯是真不知道,他是开封府尹,只负责大案,赌徒之间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他自然是没空管的,但赵斌却是知道的,却不能说。
宋杰看了一眼赵斌之后,对包拯道:“那就请包大人将几个证词中的赌棍传上来问问吧?”
包拯闻言道:“那些人远在萧山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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