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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天才梦》张爱玲
“人类天生的是爱管闲事。”——《公寓生活记趣》张爱玲
派对前几个小时,叶絮还站在衣柜前一筹莫展。
她是想着能拖就拖,几天功夫苏源说不定就改主意了。这种好事并没有来临,等来的是缺服装的尴尬。
蒋洲的生日主题派对很奇怪,这当中听说有不少周景鹏的功劳。
不过这才说得通,也就周景鹏想得出来。
好好的现代社会,弄出一个侠客派对,好像还是三岁小孩一样,做着“浪迹天涯,拯救江湖”的白日梦吗?
朋友群里拉人的时候,还文邹邹地配上了“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的标语,简直不堪入目。
衣柜里全都是正常的衣服,少有古风的。叶絮犯了难,不是不敢就这样穿平时的衣服,只是有点担心这样去的就是她而已。
蒋洲跟她私交不是很多,但三年前那次旅行之后关系维持在还可以的状态。这样子违反派对规则,也相当于拂了他的面子。
叶絮没法,抱着侥幸心理发信息问了一下苏源:“没衣服还要去吗?”
“什么衣服?”
“派对的。”
“不用管他。”
听到这么说,叶絮随意地收拾了一下自己就出门了。
苏源已经在院子外等着了,还真的就是一条短裤套短袖。
人的心理就是不怕干坏事,怕的是一个人干坏事。有个同伴,心理负担都减少了许多。
但叶絮还是低估了其他人,一进去蒋洲家就能看到扎堆的古风侠客装,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里在扮什么cosplay展。叶絮和苏源两人穿成这样就像是误入了“桃花源”的渔人。
客厅里临时弄的吧台那儿,周景鹏和蒋洲几人招呼着两人过去。走前才发现,都是初中的熟面孔。
“你们俩这时夫唱妇随还是妇唱夫随?”周景鹏说,五颜六色的灯光下可以依稀看出他身上是鎏金色的衣服。
白天看他穿应该更喜感一点,因为肤色够黑,荧光之类的简直有无敌的加黑作用。叶絮这么想着,也就这么说出来了:“你应该白天就穿这个出门,更亮眼。”
“很好看吧。”委婉的话并没有让周景鹏接受到精髓。
苏源听到就笑了一下,是懂了叶絮的意思的。“荧光绿更好。”
“古代没这个颜色,文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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