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限君一路好走提示您:看后求收藏(4,穿到异世界当魔王,下限君一路好走,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魔兽森林和普通的森林不一样。
当然这基本上是一句废话。
这里有最凶暴的魔兽,有长年累月受到元素魔力的浸润而变异的肉食植物,也有受到月亮的光辉照耀而变异,储存了大量魔力的矿石。
如果不是因为这里的魔兽太凶猛,这里的肉食植物太能吃,魔兽森林可能会沦为猎手和法师们的最佳猎场。
当然,这不代表没有人敢在这里狩猎。
至少在魔兽森林边缘地带的兽人村落里,一直有着幼崽成年之前要去魔兽森林捕获一只暴风野猪,或者火蜥之类作为成年礼宴会的主菜这样的习俗。
没有完成这个任务的人,在整个村落里都抬不起头,也不会有强悍的,壮实的,能生下健康幼崽的雌性和他为了村子未来的希望而鼓掌。
兽人都喜欢、崇拜强者,不管是雌性还是雄性身上都以留那么一两条疤为荣。
疤留在胸膛前,哇,性感。
疤留在大腿上,哇,粗犷。
疤留在脸上——哇,美爆了!
疤留在背上……呸,怂逼。
年轻的哈士奇……不,是年轻的小狼人莫伦看着黑压压的魔兽森林的入口,内心充满了纠结,要是以圣殿十年如一日喜欢招收美男子进入圣殿当骑士的那位顶级审美派圣女来看的话,这位小狼人至少能拿个骑士侍卫的小位置坐坐。
可惜,以兽人的审美来说,他太纤细了,而且没有疤,看上去像是营养不良,变成兽状也只有三米长(不到),基本上是搞不定足有两米高,四米多长的风暴野猪的。
哦,顺便说一句,虽然火蜥蜴也不错,但是风暴野猪才是上品,主菜是风暴野猪的话,向心爱的雌性求爱的几率是大大上升。
莫伦其实觉得自己还是个宝宝,可以不用这么早就出去抓主菜,奈何家里的父母觉得自己不能再继续养着这个吃白饭的小狼崽了,于是跟村子报备了一下,就把他丢去了这一届成年礼狩猎队伍。
“嘿,莫伦!”他身边的半大老虎崽对着他挥舞了一下爪子——拉斯韦尔,这只臭猫又在炫耀他的疤。
准备进入魔兽森林打猎的年轻兽族们有一大半都转化成了野兽的形态,莫伦的形态在所有兽人中间都显得有些小。
“嘿,你要抓什么?兔子吗?”拉斯韦尔又凑到了莫伦的身边,“今年第一只风暴野猪肯定是我的了!”
“离我远点。”狼崽子呲牙。
“希望这次试练能让你的脸上多道疤!”老虎哈哈笑着撒开了腿,一虎当先得消失在了森林里。
呸,他才不想要什么疤。
莫伦抖了一下耳朵,慢悠悠的跟在了大部队的后面。虽然风暴野猪很好吃,但是抓起来真的很危险,他还是选点其他带回家既不会丢脸,又不会耗费太大力气的猎物吧。
毕竟莫伦的狼生目标是过平静而祥和,如同植物一样欣欣向荣的日子啊。
拉斯韦尔在踏进魔兽森林的那一刻,凭借着优秀的视力和嗅觉,他很快就闻到了一丝让他感兴趣的味道——血腥味,以及——风暴野猪。
虽然死磕风暴野猪听上去好像很帅气,但是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只有脑子不太聪明的兽人才会这么干,面对这样的大型猎物,脑子正常的兽人一般都会选择伏击,或者趁着这个危险而强大的猎物和别的什么东西鹬蚌相争打得两败俱伤的时候再下手。
这只风暴野猪应该是受伤了,正是攻击的时候。
老虎匍匐着前进,顺着那道血迹缓缓移动,道路的尽头是一片湖泊,受了伤的野猪庞大的身躯将两边的植物压倒,碾碎,开拓出了一条颇为宽阔的道路。
这东西是杂食性的,什么都吃,这战况,应该是有什么和它一样大的东西和它恶战了一番,然后被打败拖到湖边吃掉——
另一个和它战斗东西味道闻起来怪怪的,他从来没有闻到过这样的气味。
拉斯韦尔终于看清楚了,那头风暴野猪足有五米多长,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小山头一样大——这样的东西带回去,他能迷死村长他女儿!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