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硬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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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h_ooh_ooh
Past_lives_couldn't_ever_hold_me_down
Lost_love_is_sweeter_when_it's_finally_found
I've got_the_stra_feeling
This_isn't_our_first_time_around
Past_lives_couldn't_ever_e_between_us...
独立音乐人sapientdream慢节奏、忧怅的《promise》缓缓在枕边响起了,白辣辣的阳光从窗帘外渗进了一隙光影,落在床榻上女孩的脸上,像是猫的胡须。她匀净地呼吸着,白皙的皮肤折射着阳光的美好,照亮着同样美好的雪白脖颈和锁骨,手臂挂在床边,光线穿透窗帘在上面印出一条条印子,细小的绒毛带着点金色好看的白。
苏晓樯醒了,在梦中她像是浮在暖洋洋的海洋上,音乐带着她从海面上一直往上升,升过金色的云,升过盛大阳光书写的天空,最后从梦境中升到了现实。被照得雪白的睫毛抖了抖,睁开了,她看见梦中遇见过的男孩竟然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光线从他身后照进来,借着光线他垂着头正静静地看着膝盖上的一本书。
《围城》,蓝色的硬壳封皮,白色的书名周围有着一道迷宫似的圆,于最下方才是作者的名字。
小天女没读过这本书,她依稀记得里面的一些名言和对白,就比如里面说过,天下就没有偶然,那不过是化了妆的、戴了面具的必然。
“里面还说过,爱情多半是不成功的,要么苦于终成眷属的厌倦,要么苦于未能终成眷属的悲哀。”林年放下了书,他注意到苏晓樯醒了,于是说,“早安。”
“早安。”苏晓樯说,忍不住抬起了手臂,遮挡男孩将窗帘拉开后那迎面打来的盛大的阳光。
等白光从刺目转为柔和落下,城市从光线里浮出来了,玻璃幕墙的大厦上倒影着阳光下人间的烟火,和蓝得水洗似得天空上的云彩。
今天的滨海城市罕见地有了一个好天气,像是昨天漫天的墨汁和沉闷都被一场雨水冲洗干净了,流进了水渠中汇入下水道。白纸上本就该画着一片蓝天白云,这种天气里,就算是误入城市的海鸥都在为路过年轻人的青春而讴歌。
“今天天气不错。”林年说。
他回头过去,苏晓樯才把视线从男孩的侧脸上收了回来,有些低血糖的脑回路才反应过来现在是什么时候,自己又在哪里,毫无疑问她是在现实——因为就算是在梦里她也舍不得做这种奢侈无度的梦。
“去洗漱吧,我准备了早餐。”
林年起身走出了房间,蓝色的书籍覆盖在椅子上,盖过的页数过半,阳光下白色的书页仿佛都能被晒出味道来,细细一闻空气里都是油墨味和男孩留下的味道。
直到房门关上细微声响才让女孩彻底回到了现实,她看着男孩坐过的椅子和留下的书,呆了几秒回过神后忽然埋在了被子里,双手笼住被子一点点把里面的棉絮拢到脸的周围把自己包裹在了一片温暖里。
半晌,等林年端着早餐走进房间时,苏晓樯已经洗漱完毕坐在了床上,由于衣服淋了雨没干得透彻,太阳出来时就被林年收去挂在了阳台上,以今天的气温和光照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就能晒干,正好是一顿早餐和闲聊的时间。
“先喝牛奶暖身子。”林年递了一杯温牛奶给她。
苏晓樯乖巧地接过牛奶,如果她家的保姆有幸能看见这一幕大概会连夜收拾水果和礼物去找林年家取经,苏家大小姐出了名的难照顾,尤其讨厌吃早餐,每次敲门叫她吃东西低血糖发作都会好一阵折腾,虽说事后还是很理解地向保姆道歉,但那阵子的起床气可不是一般人能伺候的。
“酒店早餐选择很多,我只拿了点培根煎鸡蛋和起司面包。”林年把餐盘放在了床头柜上,拿起蓝色封皮的书籍,交叠着腿坐在了椅子上,细心地看着她进食,时不时拿起纸巾递给她示意嘴边有东西。
房间里只有咀嚼食物的声音,谁也没说话,林年就安静地看着她,借着阳光,床上的女孩就像透明的一样,要融化在明媚的阳光中,手指、皮肤白里透着苹果似的红,也不知是晒的,还是自己不小心染上的。
闹铃再度响起来了,手机屏幕上显示着八点半,歌曲还是同一首英文歌,看起来小天女对这首歌喜爱到了一定程度,因为无论是再喜欢的歌曲放到闹铃上时间久了都会让人产生心理厌恶,除非她真的很喜欢这首曲子,因为某种原因,某些歌词,听再多遍都像是在听自己,唱自己。
林年帮苏晓樯在床边找到了手机,关掉了闹钟,屏幕上显示出了屏保,他看了一眼,又发现小天女借着喝牛奶时在偷偷瞄他,注意到了他看过来的眼神,又赶快盯住杯里的牛奶,差些往里吐出了几个泡泡。
“没想到你这么会照顾人啊...”喝完牛奶,吃完早餐,餐具堆在了一旁,接过湿巾纸擦嘴角和擦手的小天女忍不住小声地说。
“越是被人照顾的人越会照顾人。”林年轻声说,他看了手机屏幕上的锁屏壁纸好一会儿,才熄灭了手机,“什么时候的照片?”
“什么?哦...你说锁屏壁纸啊。”苏晓樯最先没回得过神,因为按照她的记忆,每次遇到这种会令人尴尬的情景,这个男孩都会巧妙地避过去,当人暗地里舒一口气的时候又怅然若失了许多,但最终还是会从心里涌起更多的憧憬。不拒绝,往往会让暗恋的人心怀期望,即使对方也从未说过同意。
‘“高二上半期运动会的时候,你代表我们班的男生去参加了五千米长跑。”
“哦,我记起来了。”
只是稍微一提醒,林年就从记忆的相簿里翻到了那个布满灰尘的角落,他能记住很多东西,但他只在需要的时候会想起那些记忆。
就比如那次运动会,女生方派了陈雯雯出场,文学社的社长在体能上也不算差,咬着牙跑了个第三名的好成绩,而男生方最开始是准备上路明非的,只可惜这小子外强中干,在预热的时候就有些上气不接下气了,林年主动接手了他的任务,上场就飞快地把所有选手丢在了身后,别人还在跑第五圈的时候他就已经冲线了。
捧奖杯的时候一人捧一次,路明非算个参与奖,和陈雯雯一起捧杯照相留念,当林年捧杯的时候苏晓樯就凑了上来,碰巧有闲得无聊的人站在高台上往下丢撕碎的彩纸,场面喜庆得像是奥运会夺冠了,在起哄声中苏晓樯掏出手机乘机自拍了一张...大概这也是她唯一跟林年单独出镜的照片。
“拍得挺不错的。”林年说,“你喜欢我?”
神转折。
谁能料到他会问出这个问题?可能是因为锁屏壁纸的缘故?
没人知道。
苏晓樯抓被子的手下意识一紧张把被单里的棉絮抓成了一团...正像是林年的问题在她的心脏上用力捏了一下一样,再不是曾经那有意无意时的剐蹭了。
如果说闪电击中树木的几率是三千分之一,那么在三千次的无意中,那道闪电终于找到机会了,向暴雨里一直在等他的树木劈了下去,将树木从中砸开。
“我...”
到了最关键的时候,苏晓樯忽然哑住了,她有些轻微的大脑供血不足,有些眩晕。真是见鬼了,她曾跟身边一起玩的女孩子们笑过,在中世纪的时候,贵妇们总喜欢束腰,蓝色缎制紧身内衣能把娇贵的花儿们挤压得喘不过气,稍微受一些刺激就会晕倒。
所以中世纪的贵族们总喜欢对贵妇们吹嘘冒险的经历,或者罗曼蒂克时挥金如土的大气,如果他们的英勇不能让几片几片的女人们晕过去,那么这个贵族就是不合格的,会被自己的朋友耻笑。
每每提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苏晓樯和她的朋友们都会笑,觉得很不可思议,很荒谬...可如今面前的男孩只是简单说了四个字,她就有些喘不过气了。
“是啊。”
但她还是鼓起勇气这么说了。
没理由退缩,喜欢就喜欢得正大光明,不是什么糗事,她能在男孩被人讥笑家室的时候说一句我养他,那么现在她就可以自然地说出这句...
“我是喜欢你啊。”
林年没有再说什么了,转头看向阳光外的水洗一样干净的城市,他的眼里也很干净,没有太多的阴霾和心事,这种天气谈情说爱很棒,大家的心和舌头上都没有灰尘,吐出来的都是最直白,最不经修饰的欢喜。
“为什么?”隔了一会儿后他问。
“有为什么吗?”苏晓樯下意识问。
“也是。”林年发现自己问了个蠢问题。
可能是开学纠纷的契机,也可能是篮球场上命中篮筐的三分球,更可能是跑道上的一骑绝尘...喜欢上一个人有太多理由了,那些零碎理由像是被分成一粒粒的糖,一点点加在水里,不经意间喝上那么一口,再看向他,只觉得满口的甜味,大概这时才自省过来,哦,原来我喜欢他啊。
“没想过放弃吗?”
“...有过。”
说得很没底气,她知道自己应该硬气起来,让对方看见自己的决心,但她委实做不到,在这个代表着她能幻想的一切美好的男孩前她撒不了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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