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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怎么样?!”
李科长叫道:“非法监听监视他人,按我国《治安管理法》第42条规定,最多也就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法条研究得很清楚。”
焦旸道:“知道杀人,是什么罪名吗?”
“你们没有证据……”
李科长脸上现出一层得色道:“我没有杀人!”
焦旸点点头说:“你的窃听器用的挺好的,但是没注意到,自从李壹出事之后,闻采玉楼下的住户,加装了一个入户门外的摄像头吗?你当晚9:45带着一个包,来到闻采玉家中,9:56仓皇离开。9:54,你留在闻采玉家中的窃听器开始录制,而22:25分,李健熙才来到闻采玉家中。
那么这期间,你在做什么呢?是不是敲门进入闻采玉家中?然后,趁她酒醉,用闻采玉家中的水果刀杀死她。清理完水果刀上的指纹之后,你就打开闻采玉的柜子,将几件衣服扔在地上,再把李壹的电话手表和书包混进去。接着就取出牛奶盒中监听器的内存卡,换上新卡,再匆忙离开,就可以静等鱼儿上钩了。”
“说那么多也没用!”
李科长冷笑道:“你们还是没有我亲手杀人的证据!”
“没关系。”
焦旸看了眼手机道:“我们同事已经在你家中搜出了内存卡。虽然你清除了那张内存卡里的数据,并把它格式化了。但是不得不说,感谢现在的科技进步,我们仍然可以轻松的将它恢复过来。我想,你很快就能听见当天晚上的录音了。”
李科长垂下头,不吭声了。
虽然,他谋杀闻采玉基本上罪证确凿,但是,在查证他谋杀李壹的证据时,警队再次遇阻。
那天,与唐哲类似,李科长找了几个同事朋友,一共六个人,分成两桌斗地主。
其中,还有当天并不当班儿的,农科院宿舍楼保安队长。
李科长的几名牌友都说,他们打牌中间,李科长确实出去了一趟,说是去他父母家里拿了些水果,饮料,等吃的东西回来。
五人中有三人都说,记得李科长回来的时间是3:30,因为他墙上挂的挂钟响了半点报时。如果证言是真,即代表李科长没有杀害李壹的作案时间。
到了这个时候,焦旸已经不相信,还会有其他人杀害李壹了。然而,并不可能这么多人,在没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下,一起为李科长做假证。
但是,焦旸也很奇怪,为什么唐哲的牌友,说唐哲是3:30回到家中的,李科长的牌友也这样说。虽然经过调查发现,两人家里挂的,都是某次活动时,农科院统一发的吊钟,这个时间点一致的,也未免过于巧合了。
焦旸反复看了多次,唐哲的朋友和李科长的朋友,分别做得证词,想找出其中的不同,查明李科长时间证人的问题。
“又没表,现在谁还专门看时间啊……”
焦旸忽然想起,闻采玉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了,也许只是一个很小的伎俩。”
焦旸又将李科长当天的几名牌友找回来,问道:“9月8号当天下午玩牌时,李科长是不是要求,你们统一收起或者将手机关闭?”
“是啊!”
保安队长说:“因为刚开始打的时候,老是有人手机响,我们又是带点小彩头的。大家都烦,李科长就提议,我们把手机都打到静音上,装到一起拿盒子罩上。6:00之前谁也不能看!”
焦旸道:“所以,他其实是把墙上的吊钟,调慢了半个小时。你们以为的3:30,其实已经是4:00了。”
众人一阵面面相觑,其中一个人喊道:“对对对,我说怎么刚刚才3:30,我一会儿就听到外头敲五点的钟了呢!”
为了稳妥起见,焦旸又向贺娜和朱道辉等人核实,他们都说当天下午,桥牌训练的时候,并没有收起手机的说法。这就是两边时间证人的最大不同,也就证实了,李科长具有作案时间。
然而,此时距离能将李科长定罪杀害李壹,还有一段距离。
焦旸亲自带队,分赴李科长家与他父母家里,再次查找李壹留下的痕迹。
在李科长父母家里,众人翻箱倒柜,把可能有关的物品,统统收集起来。
因为案发已经半个月,距离李科长行凶,已经过了20多天。李科长又将李壹留下的电话手表和书包,栽赃给了闻采玉。警队整整找了一上午,也没有什么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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