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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模特收费不便宜,我们店小利薄,根本请不起。熟悉了之后,我就请乔贝莎带上店里的饰品,拍些照片放在店里。她一戴上,那款就销得特别好。我们是做生意的,肯定不能白麻烦人家是不是?我才送人家东西的呀!有来有往,人家下次,才好继续帮我们拍照片嘛!警官,您说是不是?”
行吧,反正又没捉奸在床,人家这么说,你也没法反驳。侯希勇问道:“那案发当天下午,乔贝莎是不是到过你们店里,你还送了她饰品、衣服?”
“是来过。”严曙光道:“不给这一套饰品,也是请她试戴之后拍买家秀,不是送她的。”
你撇得可真干净!余晓光就问道:“那你11月28日晚上10-12点之间,在哪里,在干什么,有人能够证明吗?”
严曙光立即答道:“警官,我这人很看重养生,晚上很少出门的。那天晚上,也没什么事,我就一个人在家里。我平时就一个爱好,就是听听戏、学学戏。我记得,那天晚上,我好像是在家里看戏曲频道的越剧《西厢记》,一边听,一边跟着学。”
因为严曙光的住址,在一片老城区的老旧小区,摄像头是有的,监控,经常是不开的……另一路警员,莫科他们并没有在严曙光住宅所在小区的物业,查到任何监控视频。
侯希勇就马上打电话,联系市广播电视台的戏曲频道查询,11月28日晚上,是否播放了《西厢记》这个节目。市台的工作人员查了节目单,说没有播过。
侯希勇立即又问卫视台,卫视台的工作人员查询过之后说,11月28日晚上,戏曲频道的确播放过越剧《西厢记》,是从晚上九点半开始,播到十一点半结束的。
这与严曙光说得情况对上了,但是,这并不能作为他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明。第一,电视台的节目内容,可以从报纸、网络上获得。他完全可以作案后查询这些信息。第二,案发现场在大马路上,他甚至都可以经过时,随便在哪家的窗户里听到,电视台在播放什么节目。第三,乔贝莎推测的被杀时间,是11月28号当晚的11点-12点。都在老城区核心地带,严曙光的家离着案发现场也不远,听几句戏,跑出去杀个人,再跑回来继续听,也完全来得及。
假如严曙光是凶手,当然会处心积虑地想办法证明,他没有作案时间。
这时,其他几名刑警申锐等人,以及周莹也在向珠宝店的其他人员,了解严曙光的情况。
周莹忽然从店员小王口中得知,店里有一把非常锋利且没有刀鞘的匕首,被严曙光用来搭配比较酷的首饰,但是最近好像不见了。
周莹立即觉得不对劲,仔细询问了这把匕首的尺寸、形状之后,她就觉得,这把刀似乎跟张本春推测的凶器样式,非常吻合。难道,这就是凶器?
周莹立即就给还在询问严曙光的焦旸发了一条短信。
焦旸看了短信以后,忽然问道:“严曙光,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把锋利的短刀?”
“是有这么个东西,我也是拿来搭配首饰用的。”
严曙光很镇定的说:“这是我一个老朋友,离开申城时,送给我做纪念的。”
焦旸挑眉道:“那这把刀,现在在哪里?”
严曙光说:“这把刀最近找不到了。我家里又没个女人打理,挺乱的,经常有东西找不着,过两天可能又出来了。所以,我也没特别留心去找。”
焦旸严肃的说:“严曙光,鉴于你没有主动向警局汇报与乔贝莎来往的情况,又没有时间证人,我们必须对你进行调查。从现在起,你要交出旅行证件,不经过专案组同意,不能离开本市。”
严曙光叹口气道:“警官,我明白你们怀疑我杀了乔贝莎。现在这样,我说什么你们也不会相信的。但是没关系,你们很快就会知道,她真不是我杀的!”
接着,焦旸就带着严曙光到了他家里搜查,但是专案组没能找到可疑物品,他家里,似乎也没有乔贝莎的东西。
调查期间,焦旸指定了专案组几名成员,负责轮流对严曙光进行监控。
严曙光称11月28日晚上,他独自在家听戏、唱戏,没有出去过,但他提供不了任何时间证人,就只能由专案组来替他落实,这个情况是否属实了。
第二天早上,焦旸带着侯希勇、余晓光等人,又去了严曙光的住址。好在这是个老式弄堂,住户很多,足有七八家。
严曙光说他会跟着电视机学唱戏曲,所以关键就是,有没有邻居听到他自己学唱的部分。
焦旸先进了严曙光放电视机的客厅,从网上找了段《西厢记》播放。他在屋里站着,其他几个人则来到院子里,挨家挨户测试,能否听到严曙光屋里传出来的戏曲声。
焦旸分别调了不同的音量发现,因为这种弄堂结构隔音不好,即使音量很低,院里甚至外面的过道里,都能听到声音。
然后,焦旸才放心的叫侯希勇他们,分别走访弄堂内外的其他住户,了解11月28日晚上,是否听见严曙光收看或者跟唱戏曲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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