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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夕岚是一路哭着跑着回来的,由最先的拉着赵铭跑,变成被赵铭拉着跑。
李天志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拉着林依兰与李夕岚就往外面跑去。当他们赶到的时候,这里已经空荡荡的了,地上除了打斗的痕迹之外什么也没有。
他们找了方圆几里都没有发现一点痕迹。
醒过来的李朝烟看着眼前的景象,一时间忘记了自己身处何地。记忆逐渐回笼的时候,李朝烟还是只能躺着,一动也不能动,只有眼珠子可以移动。可能是因为激活了冰系异能的原因,体内一直是热热的,不受这里的温度影响。
这里入眼的都是冰,一幅晶莹剔透的景象。美轮美奂的冰世界。
李朝烟闭上眼睛,突然间想到掉下来的百杀呢?虽然最后是被自己射中了,但是也不知道他会不会像自己一样活着?那就糟糕了,得尽快的可以动起来。
当李朝烟可以活动一根手指头的时候,她便使劲的动手指头。当她可以站起来的时候,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
李朝烟看着胸口的几根长针,眼睛一闭,紧咬着牙,憋着一口气就把它们拔了出来。
细细的打量起这里来,李朝烟仿佛置身于一个冰的世界,这里的树被冰住了,这里的草被冰住了。但是附近并没有发现动物或人的痕迹。百杀?百杀也没有看到。
这下李朝烟着急了,小心翼翼的寻找着百杀。生要见人的痕迹,为躲着他做准备,或者趁他昏迷弄死他,死也要找到他的尸体。
这次上天终于是没有让祸害遗千年,在一个冰堆中发现了百杀的尸体,他已经变成了一具冰尸。
看着瞪大双眼的百杀,李朝烟一个水球砸过去,百杀的脑袋瞬间变成了窟窿,“让你死的彻底点,没有变成怪物的可能。”,李朝烟冷笑,“还想伤害小夕岚。”。
可能经历的东西多了,杀多了丧尸,杀多了怪物,也可能百杀此人太可恨了,李朝烟下手之后并没有感觉到害怕。说来也奇怪,一个人的性格真的是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随后李朝烟想到百杀的长针,可以把她的水泡破开的长针,便用冰系异能把百杀身上的冰给溶解了。
李朝烟嫌弃的翻找着百杀的尸体,遗憾的是身上什么都没有,仿佛掉下崖射的长针便是他最后的存货了。
“咦?”,李朝烟看到百杀手指上的戒指觉得好奇,“都末日了,还有心情戴戒指?”。
把戒指取出来一看,是一个常见的戒指款式,很普通,就是比较厚。李朝烟也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殊的。
“什么东西?”李朝烟不相信这就是一个普通的戒指,“滴血认主?”,李朝烟想到可能需要这么做,便用异能割破自己的手指。
“嗯???”滴了血的戒指什么都没有变化,李朝烟一阵失望,又想了各种办法,这个戒指还是什么反应都没有。
李朝烟气结,一屁股坐到冰上,看了看手中的戒指,把它扔了出去。看见不远处的戒指,又看着疼痛的手指,气不打一处来,一个水球就向着戒指打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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