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一章 群情激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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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这群激动的人,江志浩笑着道“我知道大家都看不上他,我也是一样,很想揍他一顿。但是相信我,有时候揍人并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有很多方式,可以比身体伤害,更让他痛苦。”
没有人说话,但部分人眼里,还是露出了质疑之色。
有些事情,不是你嘴上说说,别人就会信的。
江志浩看向财务总监徐宝华,道“等下我会银行汇款五个亿进入公司账户,应该足够支付担保金了,不需要担心公司会被强制清算。另外,你们做一下准备,将公司上上下下所有的合同都捋一遍。确定没有法律问题后,我会着手把几家公司并入青云集团麾下。”
徐宝华一怔“青云集团?”
这个名字听着有些耳熟,仔细想了想,他忽然眼睛发亮“老板,您说的青云集团,不会是最近声名鹊起的那个吧?”
“如果我们的理解没有出现偏差,那么说的应该是同一家公司。”江志浩笑着道。
吕金秋也一拍脑门“原来老板是青云集团的董事长啊!难怪这么有底气!”
江志浩笑着道“我不是董事长,青云集团是我全资的公司,麾下的分公司倒是有其他人持股。所以以后不要叫我董事长,就还是喊老板就行了。”
“好的老板!”虞柯萍兴奋不已的喊着。
本来江志浩没打算把这几家公司并进去,因为这是孟家的资产,虽然以前是母亲创立的,但终究姓孟。
他最初做的打算,是经营好之后,转给二叔,也算还给了孟家。
但是现在看来,二叔并没有接掌孟家的打算,就算自己强行把他推上去,最终可能还是会死磨硬泡交给自己。
而且孟家对这几家公司现在有了想法,如孟振中那样的货色,肯定不会死心的。
想不让他们打主意,就得把股权转移出去。
并入青云集团,毫无疑问就是最好的方式。
完成并入重组,公司就和孟家彻底没什么关系了。
但在此之前,江志浩还有一个决定。
他看向吕金秋,虞柯萍等人,道“我从孟家接手的几家公司,都是我母亲创立的。她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一直乐于帮助别人。所以我希望自己也成为这样的人,公司在并入青云集团之前,会拿出百分之二十五的股权,分散成一百万股。从高管到底层员工,都可以进行股权认购,但前提是你们必须在公司工作最少十年。如果十年内离开了公司,不但要收回股权股息分红,还要赔付违约金。所以,你们自己考虑要不要认购。”
虞柯萍等人一愣,把公司股权拿出来奖励给员工,并不稀奇,认购更不稀奇。
但是直接签“卖身契”十年的,却少之又少。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无法给予和这十年相匹配的利益,最终打官司的时候,可能会被判定为不平等的合同。
当然了,实际生活中,大多数时候还是以合同内容为主的,是否平等,要看严重性。
不是很严重的,稍微有点不平等也不会被当做判决基础。
吕金秋等人互视着,看得出,他们都有些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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