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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下来后。
刘兰依旧还是隔三差五去相亲。
并且偶尔跟丁云要钱买东西。
虽然丁云不是每次都给,但隔个一两次还是会稍微给点,毕竟这年头人都是看脸的,总不能真让她纯素颜,头发不洗,衣服不换的去相亲,想要把人嫁出去,前期总归得稍微投资付出一点。
最重要的是,她家闺女不是一家有女百家求,要真是那种她也就不愁了。
然而即便如此。
刘兰也是努力相亲了三年。
相亲到胡欢欢上了初中。
这才总算找到个她勉强满意,人家也勉强满意她的对象,镇子上的朱文。
不是父母双亡,但父母离异,各自成家,跟父母双亡啥的,差别也不大。
年龄比她小,今年三十一。
最关键还是头婚,家里没孩子,也没什么钱,同时并不想要孩子,工资一个月六千多,愿意上交四千,就在家附近工作,干的也不是啥容易猝死的活。
大部分都还算符合刘兰的要求。
少部分不太符合的刘兰也实在没处挑,所以想了想,还是决定两人搭伙过日子,同意后他们也没办什么场面特别大的婚礼,就这么排队领了个结婚证。
请亲戚朋友吃了顿婚宴便算成了。
彩礼没有,嫁妆也没有。
丁云其实是有钱的,给个十万八万的嫁妆很轻松,毕竟这几年她没少往外卖用魔法翻新的手机,但她的钱来源实在不好解释,所以只能暂且先这么着。
万一她这闺女以后要是真的生了什么病没钱治,那她肯定还是会出手的。
刘兰嫁人之后,丁云除了花了段时间开导了下自己外孙之外,就没其他事了,而且她闺女不在家,外孙天天上学啥的,也十分有利于她在家学习各种魔法咒语,乃至于用魔法咒语去做家务。
或者做一日三餐啥的。
总之,丁云是真的舒心了。
小日子过得相当开心自在不糟心。
……
三年后,胡欢欢上高中,而刘兰则是意外怀孕,并且决定把孩子生下来。
四年后胡欢欢同母异父妹妹诞生。
刘兰想让丁云带,丁云直接拒绝。
并且表示除非她去上班,没空带孩子,否则她不可能帮忙带孩子,原本丁云这么说其实就已经是在婉拒这事了。
可谁也没想到,刘兰因为实在受不了带孩子的痛苦,最终还真特地找了个八小时的班上,宁愿上班也不带孩子。
实现了丁云先前怎么折腾都没有办法实现的目标,也就是让她出去工作。
然而话都撂出去了,丁云实在不好出尔反尔,所以只能无奈同意帮忙带孩子,并且一直把那孩子带到了上小学。
那时候,胡欢欢大学都毕业了。
大学毕业的胡欢欢,不愿意继续一边拿外婆的退休金,一边自己兼职凑学费和生活费考研读博,所以大学没毕业就已经放弃了考研,并且开始找工作。
然后一拿到学位就办理入职手续。
成为一个社畜。
并且还开始不断打钱回家,打钱给丁云,每个月六千多块钱的工资,就能打三千块钱给丁云,让丁云多吃点好东西,感觉身体不舒服就多去医院查查。
而那时候他房租就得一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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