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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本来就能活,是我一直阻挡了你们活命的路啊,要是如此说来,是我对不起你们,行了不说这么多了,你们自行去吧。”
听了这话李德伟叹息一声,刚转身到门口孙传庭喊道:“等一下!”
李德伟站在台阶上半回身看向孙传庭,孙传庭叹息一声道:“告诉你们家县尊,对秦军好一些,他们都是大明好儿郎,莫要轻慢了他们。”
李德伟皱皱眉,张张嘴,最后叹息一声回身拱手一礼道:“敢不遵命。”
说罢就出去了,很快孙传庭的命令就传到了军中,一瞬间整个军中沸腾了,无数人为孙传庭的命令而感到高兴,尤其是已经极度厌战的士兵。
没办法厌战才是正常的心态,现在新安县就是一座孤城,而且他们已经在这里挡住了闯贼八次进攻了,伤亡过半,军械基本消耗一空,若是继续,就要用刀子了。
接下来的惨烈他们已经可以想象,他们并不想这样,他们想活,不想把命交代在新安县,其实他们不怕死,死亡对他们来说已经司空见过,可是他们怕死的没有价值,没有意义,整个河南二十三万军队,到头来为国效力的就他们秦军一支。
闯贼围城七天了,打了八次,这么长时间孙传庭发出了三封求救信,前两封这群人还知道要脸回一回,说什么他们情况也不容乐观,他们军饷不足了。
反正一推三六五,就是不出兵,眼看着闯贼消灭自己等人。
孤军无援,这是多么绝望的事情啊,你只能看着身边一个个战友倒下再也站不起来,而且是死一个,少一个,那种绝望几人能懂?
更可怕的是,你永远不知道你会不会是下一个倒下去的人,而且最可怕的是你只要倒下去了,就没有人会管你,什么叫没有人管你?
那就是说你死了,连一个给你收拾墓碑的人都没有,更加可怕的是你为它卖命的朝廷也不会认可你,不会追封你,也许自己这条命都不会出现在朝廷的邸报上,死的如蝼蚁一般,毫无价值。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国而死本应该重于泰山,可是在大明,他轻于鸿毛!
如此死了有何意义,是为了保护那些王公大臣家里的锦衣玉食,还是能解决自己家里人吃不上饭的问题。
我们厮杀汉的命是不值钱,可是再不值钱也是命啊,不是给你们这些王公大臣当垫脚石的啊。
没有人是傻子,当有人发现自己的命牺牲的毫无价值的时候,他们就会坚决的厌战。
而现在没跑完全是因为孙传庭的威望在这里支撑着,若是不是这位孙督师的个人魅力超强,谁愿意把自己的命留在这新安城下啊。
可是如今他们坐不住了,他们觉得自己死的太不值了,他们一直在压抑着自己的情绪,而当孙传庭那一道军令下达下去,所有士兵绷着的那根铉挣脱开了。
这一刻那压抑的情绪全都释放出来了。
士兵们欢呼,而城内的士绅百姓也在暗自庆幸,其实他们早就胆战心惊了,那李闯攻城时在城外喊话,说主动投降可保城内平安,若是大军破城,片甲不留,若是识相的,还是赶紧求孙传庭投降吧。
士绅们本来大着胆子都去了,可是看到浑身是血,黑着脸的孙传庭,一个个都吓得逃了回来,这时候一听城内士兵,放弃抵抗了,一个个忍不住热泪盈眶,终于啊,那孙顽固终于想开了。
好好,大好事啊,赶紧通知下去,把家里宝物都拿上来,准备谨献给闯王,求闯王不杀之恩。
一时间士绅们奔走相告,至于普通老百姓,不重要,那只是权利中的玩物,他们只要知道配合就好,逆来顺受才是普通人宿命,能够逆天改命的,那都叫做主角。
城内的欢呼之声,孙传庭听了个仔细,当听到那压抑下的笑声时,孙传庭脸色更苦了,看来还真的是自己害了他们啊!
想来这些人会有一个好去处吧。
孙传庭想着,这时老仆走了过来道:“老爷,喝口茶水吧。”
孙传庭看了看老仆道:“孙仲啊,你跟老夫多久了?”
老仆笑道:“老爷您忘了,我是孙家的家生子,您今年多大了,我就与老爷相识多少年。”
“哎,五十年了。”
孙传庭叹了口气,不胜唏嘘,紧跟着看着老仆道:“书房柜子里有一千两银票,老夫用不上了,你拿着跟士兵们去蓝田吧,在那里应该可以有个好的归宿。”
“啊,老爷您呢?”
孙传庭叹了口气道:“我,旧时代的残党,就该死在这新安城下。”
“啊,老爷您!”
“莫要多说,去吧。”
老仆闻言普通跪在地上道:“不老爷,老仆不去,老仆不去,老爷要以身殉国,老仆跟着便是。”
“别说傻话,活着比什么都重要。”
孙传庭扶起老仆,老仆却很执拗道:“那老爷为何不活?”
孙传庭:“我食君之禄二十载,大明不能白养我,我当为大明尽忠!”
老仆闻言道:“老爷吃了大明二十年俸禄便要以身殉国,我孙仲吃了孙家五十年的饭,难道就不应该为孙家尽忠吗?老爷,我知道你是个倔强的人,我劝不了你活,难道老爷还不能允许我陪老爷死吗?”
“你这……何必呢……”
孙传庭一时语塞,默然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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