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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来,沈云在外头游走,除了打探到了田保生的下落,还无意之中知道了一些近来在江湖上颇有名气的人物。

比如说,圣姑。

据他所知,圣姑是叛军里的一个大头目。这一年多来,她带着一队叛军在贝大帅的大后方接连做了好几起大案子,从而名声大振。只是,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见过她的真容,只是从“圣姑”这个称谓,以及她所做的案子,还有表现出来的行事风格上,猜测她极有可能是一个上了点年纪、阅历丰富,对仙庭恨之入骨的老女人。

从那两人的对话中,沈云不难听出:圣姑和她的那群手下也都到了石平县!并且,今晚,至少有一部分人已经混进了金燕楼。

莫非他们今晚在金燕楼有所行动?

好吧,沈云并不关心这个。因为通过那几桩大案子,他看得出来,圣姑,还有她的手下做事都很有原则。他们从来都只与仙庭为敌,杀的也是仙庭的大老爷或者衙差们,还有仙符兵。对于寻常百姓,他们可以说是秋毫不犯。

沈云对那两人的话真正感兴趣的是,他们正要去天楼。

呵呵,大家正好同路来着!

所以,没有犹豫,他马上施展“穿云步”,追上出去——“穿云步”是他在武馆里学到的轻功。

最初,他似乎不是很适合练轻功。这门武学任务,他苦练了将近半年的时间,也没练出个名堂来。

没有办法,他只得去请教“穿云步”的方师尊赐教。后者叫他提起一只裤腿,露出整个小腿来。

他一头雾水的照做了。

方师尊蹲下身子,伸出一只手,轻轻捏了捏他的小腿巴子和跟后跟,幽幽的撂下话来:“沈云,练轻功是要天赋的。你的腿巴子又粗又硬,跟块石头似的,怎么练轻功?你有看到过大石头在水上漂的吗?”说罢,摇摇头,拂袖而去。

又是天赋!某块“大石头”被他气了个倒仰。

不过,冷静下来后,他也捏了捏自己的腿巴子。呃,应该是常年扎马步的缘故,他的两个腿巴子确实是鼓鼓囊囊的,很硬实。

难道我真的学不会轻功?

沈云表示不服——当年,馆主大人还说他学不会金刚拳呢。如今,他不也是将金刚拳打得虎虎生风,好象比当年的傅大哥也差不到哪里去!

不就是小腿上的肉结实了些吗?

沈云曾在武院读过一本叫做《开筋术》的练体书,里头有写道如何锻炼肌体,使身体变得柔韧有力。

先前,他总是自己是堂堂男儿,身体跟“柔软”不搭边。所以,并没有在意。

现在听了李师尊的话,他明白了,肌体柔软或许并非是女子专用的。要想学会轻功,他必须让身体先变得柔软起来。至少就如李师尊所言,他的一双小腿不能又硬又粗,跟两块大石头似的。

于是,他开始按照那本书上所写,每天都练习“开筋术”。

刚开始时,他每一次练习时,无不痛得咬得后牙槽“咯吱”作响。练完之后,身上的衣裳没有一丝干纱。不过,效果也是杠杠的。每次练完之后,他再去捏两个小腿巴子,发现它们都变软了许多。但是,“穿云步”还是不见有什么长进。

沈云明白“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习武亦是如此。所以,他没有放弃,天天练,日日练,咬牙坚持着。

如此练习了三个多月,“开筋术”日见成效:渐渐的,不但他的一双腿变得纤细而有力,而且整个身体的柔韧度也大幅度提升。身体真的变得轻盈了许多;更重要的是,他终于达到了“穿云步”的考试要求,向上接连踏出三步,跃过离地一丈高的横竹竿。

那天,他很顺利的通过了考试。当时,李师尊是主考之一,坐在高台之上,张嘴鼓眼的看着他,脸色就跟走马灯似的,很有意思。

沈云深知轻功的重要性,并没有就此满足。完成任务之后,他一直都坚持练习“开筋术”与“穿云步”。如此又过了一年,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努力没有白费。至少在药谷里,再也没有比他跑得更快的弟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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