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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料的衣服比棉袄要轻薄一些,他们换上新衣,个个精神抖擞,喜气洋洋。
“不错,挺合身的,样式也是时新得很。”沈云不住的点头。
丁叔摸着衣襟上的狐毛,从心底里笑了出来:“这大毛的衣服啊,穿在身上,跟裹了一团火似的,都不用烤火了。”
“还剩下一些皮子。”阿花姐解开一只包裹,“齐妈教我们做成了护膝、手套和护耳,另外还有帽子和护额。每人都做了一全套儿。”说着,一样一样的分发给众人。
穿上后,老罗立马又给脱了:“不行不行,热得很,汗都快下来了。这些都只能在外头穿。”叫罗婶仔细的给他收起来,出车的时候再换上。
丁叔和齐伯却甚是享受,一个摸着两个膝盖,一个戴着护耳摇头晃脑,直道“舒服”。
尤其是丁叔,指着自己说道:“我们村里的财主老爷过年了,也难从头到脚的置办这么一身新行头呢。”
“都是托沈爷的福啊。”大家又连连向沈云道谢。
不只是因为是他出的银子的缘故。
洪天宝也不缺钱。但是,在仙都这种地方,财力与武力要相匹配才好。不然的话,也没命花那钱。洪天宝是有功名伴身的,又一年到头在外面跑生意,穿得阔绰,那是排场。
在仙都,打肿脸来充胖子的人多了去。很多人家里,往往是家主穿得象个神仙,其他人,尤其是仆妇们,衣服上是补丁摞补丁,见不得人。所以,就洪天宝一人穿得好,没人会起大心思。
但要是他们这些人也穿金戴银的,一身的皮毛衣服,难保有些人不动心思。指不定,哪天的半夜里,突然就冲进来一蒙着脸的凶汉,灭了一屋子的人呢——不要说什么仙帝脚下。仙都那么大,住着上万户人家。仙帝他老人家还都能照看得过来?再说,他到底有多照看平头百姓们,大伙儿嘴上虽不说,心里哪一个不是跟明镜似的?真是指望不上啊!
之前,洪天宝买下这个院子,转手封了二门,在后院新开了一个大门,租出去,就是基于安全的考虑。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旁人:我家真没多少钱。全指着这笔租院子的钱吃饭呢。
然而,现在不同了。齐伯他们是土生土长的仙都人,打小练就出了一双利眼,对强者的敬畏俨然是融进了骨子里,变成了一种本能。他们不但看出来了,而且也深深的感觉到:沈爷是有大本事的人。别的不敢说,单是在这一块儿,护得住大家的。
这不,先前齐伯陆续置办回来的年货,甚至炮仗,都比往年多了一倍还不止。按他的话说,这叫“扬眉吐气,热热闹闹的过大年”。
街坊们也都是市井里打滚的人。这些天,他们私底下传开来:“这家来了一个厉害的人物。”
阿花姐去街口的豆腐坊买豆腐,同样是五个大钱,往常是买两大块,这两次都是有三大块。瘦不拉叽的老板娘素来是板着张脸,然而,现如今,两次皆笑得见牙不见眼,一口一句“阿花妹子”,嘴巴跟抹了蜜一般。
态度发生变化的不只是豆腐坊的老板娘。老罗每次出车,不用招呼,路边的小商小贩儿,他们自觉的会让出道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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