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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这一带的混混头子。”齐伯苦着一张脸,将黄三爷的底细告诉了沈云。
黄三爷并非在家中行三。他姓黄,单名一个福字,是家里的独子,上头就一个姐姐。‘黄三爷’的称号是他自封的——在麻雀街这一边,天老大,地老二,他黄福排第三。
事实上也是如此。因为上头有一个在仙府衙门当主簿的姐夫罩着,他十三岁开始,便带着几个小混混在麻雀街横行霸道。近二十年下来,他手底下的小混混越来越多,其势力也扩散到了周边四五条街,成为这一带说一不二的霸主。
两年多前,洪天宝带着齐伯他们老两口搬到这里。不到一个月,黄三爷手底下的两个小混混便找上门来,说是收保护费。
那时,洪天宝已发迹。在此之前,他曾被一伙类似于黄三爷的地痞流氓逼得几乎走投无路。洪天宝恨之入骨,发迹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借着仙宫里的名头,在星夜阁买了杀手,一夜之间杀光了那伙地痞流氓。
这会儿,那些东西的尸体还摆在家里,没有发丧呢,又有新的地痞流氓找上门来。洪天宝火大了,直接将两个小混子拎到车上,带他们去以前住过的东福巷。那个混混头子家的门口挂着白幡白布,甚是醒目。马车经过那个门口时,洪天宝抬腿就将两人踢了下去。
“自那以后,黄三爷的人就再也没有上过门。”齐伯说道,“爷说,这种混子最是欺软怕硬。他这会儿送了帖子过来,肯定是收到消息,知道爷回乡去了,上门来找麻烦的。”
这也是他们几个之前最担心的事:黄三爷在这一带是出了名的记仇。当年,洪天宝那般做,于他来说,就是打脸啊。因为洪天宝一直做着仙宫里的茶叶采买,又是个下得狠手的人,他忌惮得很,才一直忍着。
一旦洪天宝回乡去了,把他们几个留在这里,他还不得连本带利,全给讨回去啊!
而洪天宝也考虑到这一点,之前曾打算过,卖了这所宅子,在城外近郊买一个小庄子安置他们。
可是,黄三爷这一类的人,鼻子灵着呢。只要被他们盯上了,轻易是摆脱不掉的。故而,洪天宝迟迟没做决定。
就在这时,沈云的信到了,说是年底也要来仙都游学。
洪天宝一扫愁云,拿着信,高兴的对他们几个说:“救星来了!”
那时,他们几个得知沈云只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半大小子,连功名都没有,心里挺没底的。
接触过后,他们对沈云甚是信服。尤其是沈云得了虎跃堂的差事之后,他们先前的担忧一扫而光——只要沈爷去虎跃堂当了差,上头就会有虎跃堂罩着。黄三爷再横,在虎跃堂面前,充其量也就是一只讨人厌的苍蝇而已。没看到前街的王家,自打他家大孙子成为虎跃堂的弟子之后,黄三爷和他手下的混混们连王家的门都没有再上过了吗?
但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黄三爷这回居然不买账,派了帖子过来。
要知道,在仙都,混混们的这种帖子跟“咱们两个的仇大了,老子要灭你全家”就是一个意思啊。
也难道罗婶听了,手里的碗都给吓掉了。
就是齐伯心里也愁苦不已:黄三爷突然如此强势,是不是又得了新倚仗呢?
沈云也想到了这一层。不过,当着一屋子老弱病残的面儿,他将那帖子随意的扔在桌上,笑了笑:“合着我就长得象个软柿子?”
分明是没把黄三爷之流放在眼里。
此举于齐伯他们来说,比定心丸还要灵验。
“吃饭,吃饭!”屋子里的气氛为之一轻,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实际里,沈云故意这般说,也只是为了安众人的心。在市井里混得久了,他从来就不敢轻看这种地痞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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