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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几天时间,洛霜研究完了那份报纸的类型,主要还是走风花雪月的路子,以及一些小道八卦消息,总之,不是什么正经的报纸。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格外受欢迎,看的人多,谁拿上一份这样的报纸,都不会显得突兀,八怪嘛,人人爱看。

而且这个年代的法国,文风鼎盛,流行超现实主义,存在主义文学,荒诞派喜剧,以及新小说。

报纸上更是什么奇奇怪怪的文章都有,大家也都接受良好。

洛霜想了想,要不自己就写篇狗血言情小说吧,正好符合这个报纸的风格。但为了吸引人的眼球,这小说的设定需要大胆而荒诞。

想了想,嗯,就这么写。

上帝和恶魔是一对双生子,两人从小就互相看对方不顺眼,上帝主张仁爱世人,恶魔就要毁灭世界。两人斗了无数万年,终于分出了高下。

恶魔就要死了,但他不甘心自己毁灭一切的事业尚没有完成,于是用自己最后一滴精血,创造了一个属于恶魔的孩子,名撒旦,并把他投入人间。

上帝预感到了恶魔之子将带来的无边罪恶,怜悯自己的子民,可他在与恶魔的大战中,也深受重伤,即将陷入无限的沉眠。在清醒的最后一刻,他仿照恶魔的做法,取出自己的一滴精血,创造出自己的女儿天使。

天使的任务,是阻止撒旦做恶,保护这个世间。

撒旦和天使经历三次轮回,最后成为一对永不相见的苦命恋人,就像黄泉边上的曼珠沙华,花开叶落,叶落花开,花叶生生世世永不相见。

第一世的时候,撒旦投生到一户富裕家庭,从小锦衣玉食,父母宠爱,亲人邻居关切,他成为了一个善良的人。莫名的缘分,他爱上了一位姑娘,也就是天使。天使是一名贫民女孩,除了美貌,什么都没有。

撒旦的父母严厉反对,勒令他们分手,期间经历了棒打鸳鸯,带球跑,搞事的女配和深情的男配,总之,就是现代总裁文小说的套路。

这一世的结果是,天使被疯魔的女配污蔑,送上火场,要把她活活烧死,撒旦为了救她,自己死了。

第二世,撒旦投生到一家贫穷的人家,而天使则是有钱人家小姐,两人又因为莫名其妙的缘分相遇了。爱上了穷小子的天使,不愿意和家族选中的人联姻,婚礼上和穷小子逃婚了。

两人历经种种波折,被人追逐,钱财被偷,穷困潦倒,生活落魄,撒旦为了让天使过的更好,忍受各种欺辱打骂。

可就是这样,天使的未婚夫还是找来了,要把天使带走,两人不愿意被分开,未婚夫掏出了木仓向撒旦开木仓。为了救爱人,天使推开了撒旦,自己中弹死了。

唔,这是一个富家小姐爱上穷小子,又一次被棒打鸳鸯的故事。

第三世,两人都成为了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可家族却是对立的,参考罗密欧与朱丽叶,当然,洛霜写的可不是什么高雅的艺术,是狗血集合,比如仇怨是两人的父亲爱上同一个女人,成为敌人之类。其中一个娶了心爱的女人,生下了天使,另一位只好娶别的姑娘,生下撒旦,而这个另一位姑娘就成了恶毒婆婆,坚决阻止儿子和情敌的女儿在一起。

最后的结局是,历经三世,撒旦和天使终于知道了,他们天生就不应该在一起,他们是对立的,要想在一起,必将面临其中一人遭遇不幸的悲惨命运。

可怎么办,他们是如此的相爱!最后,他们化作了同一株植物上的花和叶,那就是曼珠沙华。这样他们就永远在一起了,即便死生不负相见,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苏醒的时候,能清晰感受到对方,这就够了!

看着自己列出来的,狗血满满的大纲,洛霜志得意满,拿去给卫其轩看,“怎么样,这个能登吗?能的话,我就开写了。”

卫其轩看着那中西设定结合,又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又是梁祝的剧情,忍不住嘴角抽了抽。虽然故事的情节完全变了,但内核就是王子爱上灰姑娘,千金小姐爱上穷小子,再加一个世仇子女相爱,简直就是狗血到了极致。

“挺好的,写吧!”看出来洛霜是故意写出来恶心他的,不过卫其轩对此不发表意见。

这种小说,虽然看得人满头黑线,但不得不说,喜欢看的人一大把。

见他居然不反对,洛霜失望的撇撇嘴,算了,写就写吧!

既然决定要写了,那洛霜就认真起来了,虽然故事设定很狗血,但她写的很感人,代入感很强,不说怀春的少女了,就是一些感情丰沛的大男人,看了也会忍不住落泪。

文字这东西,本身就有这个魔力,不同的人写同一个故事,写出来的效果那是完全大相径庭的。

因此当故事渐渐成型,那些狗血的剧情还在,可在洛霜的描述下,少了许多沙雕感,处处充满了情感纠葛和波折,让人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偏偏又欲罢不能,简直绝了。

洛霜把这稿子拿去给陈婉娘看,她几乎是哭着看完的,洛霜就知道,效果不是一般的好。

这是一篇中短篇稿子,全文不过十多万字,在报纸上也就堪堪连载一个月,正好可以给卫其轩传递四次消息。

在写稿子的时候,圣诞节终于来了,对于洛霜一家来说,肯定是不过洋节的。可圣诞相当于一个节点,圣诞过后,洛霜要去上学,洛二爷开始经商,陈婉娘也要出门交际了。

正好苏衡也过来了,就和刘江一起,在卫其轩的别墅吃了一顿饭。

没错,人家的圣诞节是圣诞树,礼物,鹅肝香槟之类,他们的,一顿火锅!

也不知道卫其轩是怎么办到的,弄出了那种可以做鸳鸯锅的铜炉和锅子,火锅底料是基德佤前几天熬好的,不是特别正宗,但在异国他乡数九寒冬的,能美美吃上这么一顿,也是难得的享受了。

法国其实很多食材找不到,比如鸭肠,毛肚,鸭血之类的,可牛羊肉管够,再加上一些蔬菜,也不差什么了。

吃完这一顿,大家伙儿心满意足,各自回去休息。

洗了个热水澡,洛霜坐到窗边的椅子上擦头发,窗外开始飘雪,鹅毛般大,洋洋洒洒,估计等明天早上醒来,外面全成了银装素裹。

卫其轩从卫生间出来,接过她手里的毛巾,开始一寸一寸仔细绞干。

“现在要出门?”洛霜见他穿着外出的大衣,脸上还用化妆品修饰过了,把原本耀眼的容貌遮掩住了,看着完全不起眼。

卫其轩点头,“有点事要去办,需要你帮我打掩护。”

“什么时候回来?”洛霜抬头看他。

“顺利的话凌晨三四点就可以,要是不顺利,那估计得等到明天上午。”卫其轩估摸着道。

洛霜没有问他出去干什么,就看他全副武装,甚至还带上了一把不常用的木仓,就知道这事肯定很重要,也非常危险。

卫其轩又等了一会儿,直到确定了房子里的人都睡下了,才静悄悄推开门出去。

从阳台上,洛霜见到卫其轩从后门出去,拐个弯进入旁边的小树林,然后就消息不见了。

雪实在太大,没一会儿,就淹没了他的足迹。

等人看不到了,洛霜悄无声息的出门,走到各个房间门外,听里面的动静,确保房子里所有人都睡下了,没有人看到卫其轩的行为,才回了房间,安静的等着。

这一晚,洛霜没睡,睁着眼睛等到了凌晨四点。

时间到了,卫其轩还没有回来!

她起身穿好衣服,这次穿的是卫其轩的大衣,脚上穿着自己鞋的情况下,又套了一双卫其轩的皮鞋,然后趁着宅子里的人都没醒,从后门出去。

这会儿雪已经停了,地上积满了厚厚一层,一脚下去,就是一个小窟窿。

洛霜走的很艰难,因为身高的差距,卫其轩平时的步子会跨得比洛霜大,为了符合他的行走习惯,洛霜不得不跨大一点,这就导致了平衡感有所降低。

她深一脚浅一脚的离开后院,往小树林而去,留下一排清清楚楚的脚印,证明卫其轩是早上出门散步去了。

这样还不够,她还得倒退着回来,踩着原来的脚印,一步步退回来,留给别人的印象就是,他出去了,就没再回来。那不在家里,岂不是很正常?

等她做完这些,回到房间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了,差不多五点半的时候,女佣马娜和丈夫基德佤起来了。

他们要先打扫一遍,然后开始做早餐,等到七八点起床的主人享用。

基德佤先把早餐的材料准备好,然后拿着扫把去前院扫雪,并清理出一条可通行的走道来。

等他扫到后院,就看到一排清晰的脚印,一直往小树林蔓延,心里还嘀咕呢,不知道是哪位先生,这么一大早就起来了。

当然,他也就是想想,当下就卖力干起来,把后院的脚印扫掉了,至于院外通往小树林的,那个有时间再说。

洛二爷和陈婉娘是早上七点起的床,起来后,就用过了早饭。

然后八点的时候,刘江和苏衡也差不多起了,他们住在一楼的客房,见自己起的比雇主都要完,忙连连道歉。

“对不起,对不起,我们下次一定注意。”

陈婉娘摆摆手,表示并不在意,“嗨,年轻人觉多,多睡一会儿没关系,再说今天也没什么事,可以在家休息。看我家霜霜,经常睡到日上三竿才起。这也就是女婿惯着她,换作以前在洛家,每天不得六点起去给祖父母请安啊!”

苏衡笑着道,“那是洛小姐有福气。”

几人正说着话呢,马娜把刘江和苏衡的早饭端上来了,是两碗粥,几碟子小菜,还有面包和牛奶。

这是摸不清客人的喜好,于是中西方的都上了一点。

刘江和苏衡万分不要意思,主人家不在,他们那里好先吃,忙道,“等卫先生和卫太太一起吧。”

“那你等不到他们,先吃。我和二爷已经吃好了,不用拘谨。”陈婉娘笑着安慰。

洛二爷也接口道,“我那闺女养成了不好的习惯,偏偏其轩还纵着她,今天还不知道睡到什么时候呢,你们吃吧。”

听到两人这话,刘家和苏衡对视一眼,纷纷拿起筷子,打算速战速决。

端盘子上来的基德佤,听到几人谈话,就笑着道,“先生大清早就出门了。”

他的中文极为标准,带着浓浓的京腔,应该是以前在京城学厨师的时候学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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