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民国文26
萧凌凌凌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136章 第一百三十六章民国文26,成为人生赢家的对照组[快穿],萧凌凌凌,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新文尚未构思出来,可入学的时间已经到了。
洛霜的各项入学材料是卫其轩一手包办的,只面试的时候,她去参加了一下。她的法语流利,还有一本刚刚大热的小说在连载,申请文学专业完全没问题。在考教了一些她对于某些文学作品的看法之后,几位教授都非常满意。
身为教授又带着学生的卫其轩非常忙,能抽出时间陪她面试,已经是极限了。
通过之后,卫其轩就让伊丽莎白陪着她走了一遍校园,对照着课表,把会用到的地方都踩了点。
走了一上午,两人都有点累了,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会儿。
“以后要是有不懂的地方,都可以来找我,”伊丽莎白热情的道。
“好的,谢谢你了,”洛霜笑着道谢。
“不客气,你是老师的妻子,按照你们华国的话说,就是我的师母,有事弟子要服务,我懂得!”伊丽莎白拍着胸,信誓旦旦的道。
“你是想说是有事弟子服其劳吧?你还会中文?”洛霜好奇的问道。
“我在学,老师是华人,我要成为老师最好的助理,当然要学习好中文,”伊丽莎白理所当然的道。
洛霜失笑,“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仍在觊觎你家老师呢。”
说道这个,伊丽莎白咽了咽口水,“老师是我见过最好看的东方人,不,是西方人也没几个比老师更好看的了。对了,洛,悄悄问你一个问题,老师的身材好看吗?我猜一定不错,我这双眼睛,看帅哥从来没错过,老师的身材一定棒极了。可惜,我没见过,老师整天穿着西装,从来不让我们见。”
洛霜简直目瞪口呆,这么直白真的好吗?
他是你老师,你就这么光明正大的谈论他的身材,还是在他妻子面前?
然而伊丽莎白显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看洛霜不答,又催着问了一遍,双眼亮晶晶的,显然是好奇极了。
洛霜扶额,“他是我老公,只有我才能知道他身材怎样,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你就死了这条心吧。”
“哦,东方人该死的含蓄。”伊丽莎白抱怨道。
洛霜不理她,站起来道,“你饿不饿,我请你吃午饭吧,感谢你今天带我参观校园。”
“好的,好的,那就去餐厅吧,我们学校有最好的餐厅,里面的厨师都是大厨,做的食物非常不错。”伊丽莎白道。
学校的餐厅是法式的,里面都是传统的法国菜,除了正餐,还有面包房,意面馆,点心屋之类的。
两人点了牛排,沙拉和甜品,味道相当不错,价格也非常感人。
洛霜想到这个年代,能来上大学的,都是家里有资产的,最不济也是中产阶级,怪不得餐厅装修的这么豪华。
“这里的味道不错,但最好的还是城堡那边,你平时和老师可以在那里吃,哦,对了,老师在那里是不用钱的,免费。”伊丽莎白介绍道。
“是给老师们的福利吗?”洛霜喝完最后一口红酒,询问道。
“不是哦,是少数教授才有的资格,”伊丽莎白理所当然的道,“老师是最厉害的,当然要享受最好的待遇。”
见她这样,洛霜好奇道,“你好像很推崇其轩?”
“当然,他值得所有人尊敬,能力学识一流,超级超级厉害。”伊丽莎白双眼放光,就像粉丝说起了自己的偶像。
“那你还觊觎他的□□,”洛霜吐槽。
“这不冲突好嘛,我崇拜他的大脑,和我觊觎他的□□,是两码事,”见洛霜眯起眼看自己,伊丽莎白打了个寒颤,讨好的笑笑,“当然了,现在我完全不敢了,想都不敢想,我发誓,上帝做证!”
说着,她还举起三根手指,轻飘飘的挥了挥。
洛霜翻了个白眼,“我吃饱了,下午没什么事的话,就先回去了。”
“好的,那我们以后再见。”
与伊丽莎白告别,洛霜回了卫宅,休息了一下午,第二天和卫其轩一起起床,然后出门上学。
大学的课程并不固定,有时有,有时没有,有课的时候就去上课,没课的时候,她就去卫其轩的员工宿舍休息,或者写写自己的新文。
这个时期,欧洲大陆有着不少的吸血鬼传说,有的人深信不疑,也有人仅仅把这当成志怪故事。但毫无疑问的是,所有人都喜爱谈论吸血鬼,对此津津乐道。
洛霜看的那些报纸里,就有好些是以此为主题创作的小说,不过看来看去,都脱不了一个大框架,什么该隐是吸血鬼始祖,然后有三代四代王者。吸血鬼强大俊美,财宝无数,是暗夜中的王,特点是爱吸血,怕阳光。
这些都是吸血鬼的特点,也是它迷人的地方,如果洛霜基于这些点来创作,那她也不能保证自己会写的更好,会更受欢迎。
因此再三思考过后,洛霜决定创作一个不一样的吸血鬼故事。参考《八号当铺》的设定,让这只吸血鬼帮人类完成任务,换取最美味的,加了料的鲜血。
故事的背景,千年前的古欧洲,大陆爆发瘟疫,所有人都感染了,大部分人死亡,而剩下的,都是自生了抗体,才得以存活。
在这之前,吸血鬼是这个大陆的主宰,人类统统都是他们的血食供应者。可因为吸血,所有的吸血鬼也感染了瘟疫。
如果瘟疫在人类体内,是物竞天择的话,总有那么一些幸运儿生出抗体,有幸保存。那于吸血鬼而言,就是灭顶之灾,有一个算一个,但凡吸食了血液的血族全部感染,然后死亡。
而唯一的例外,则是在瘟疫爆发前,刚刚出生的女主艾莎。艾莎的母亲是一位血族,父亲是名不见经传的人类。在当时,血族是不允许和人类通婚的,如果被发现,就会被处以血刑,然后镇压无数年。
为了逃避惩罚,艾莎的母亲偷偷生下她后,就把她扔进了月光森林。
所谓的月光森林,是说这里的树木遮天蔽日,长年见不到阳光,汇集了大量的月之精华。这是血族最喜欢的地方,只是森林仿佛有一层屏障,但凡吸食过鲜血的血族,都进不去。
艾莎刚被生出来,就进了这里,这里暗沉,幽静,仿佛无边无际,却没有丝毫的声音,除了树木,就是树木,没有任何活物。
在这样的环境下,艾莎无意识的开始吸收月之精华,这也维持了她的日常所需和生长,不必靠血来提供养分。就这样,艾莎以月之精华为养料,渐渐长大,成为唯一一个不需要喝血,就能长大的血族。
可随着她的能力越来越强,需要的精华也越来越多,这里万万年积累的都抵不上她的消耗,差点被她吸食一空。
最后无奈,为了不饿肚子,为了活下去,艾莎只好离开了月光森林,乔装回到人类世界。
然后她就发现,外面已经过去了上千年,整个世界除了人类,一个血族都没有。人类倒是蓬勃生长,成为世界的主宰。找不到同族,她仅仅是失落。可更麻烦的是,她的血食也出了问题。
因为千年前的那场瘟疫,人类身体里都有了抗体,这与血族而言,和瘟疫是一样的效果,只是程度降低了而已。
艾莎第一次吸食,就疼的死去活来,生生疼晕过去,之后又虚弱了整整一个月。
这下子,真的麻烦大了,不吸血,她身体里的月之精华耗尽,自己会死。吸血,疼得死去活来,还会虚弱好久好久。
这样的煎熬,她整整持续了上百年,之后一次意外的情况,叫她发现了转机。她要吸食一个年轻妇人鲜血的时候,那个年轻妇人心甘情愿献出所有鲜血,只希望艾莎能帮她养大自己的孩子,艾莎答应了。那个妇人是自愿的,甚至是迫切的献出鲜血,艾莎吸食后,没有任何不适,这让她欣喜若狂。
后来,艾莎就建立了一间神秘的心愿屋,只要你有强烈的愿意,只要你肯为这个愿意付出血的代价,那么强大而神秘的艾莎,将会为你实现。
这个作为故事背景,分割成不同的故事主线,有亲情,爱情,友情,有为了金钱,权势,地位,也有为了梦想和追求。
这样洛霜就不用再构思以后需要写什么,只要按照这个设定,连载一个又一个故事即可。
第一个故事写爱情,男女主是一对苦命的恋人,男人身为军人上了战场,女人苦苦等待,经历了父母出事,友人离开,城市沦陷,所有人沦为战俘,在这样的情况下,她一直坚持着,一直坚持着。
最后奄奄一息之际,再也坚持不下去,她找到艾莎,愿意献上自己的鲜血,只愿知道爱人过的好不好?
艾莎答应了,并告诉她,她的爱人,那位勇敢的军人一直很好,只是失去了记忆,忘记了过去的一切,但他过的很好,幸福美满。女人笑着离开了人世,知道你过的好,我就满足了。
然而实际上,男人早在上战场的第一年,就牺牲了,在临死之前,他向艾莎许愿,愿自己的爱人永远不知道他死亡的消息,永远活在美好的幻想里。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