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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就是这样儿!”王汉子讲完了他的往事,不禁长舒一口气。
“那……”西门沧云环顾四周,“我怎么没见着“王胡子”在哪?”
王汉子叹了一口气“唉……谁说不是啊?这家伙出去一天了,到现在了还没回来,俺放不下心啊!他的通讯器没电了,他娘的会不会出什么事儿了?我又不能离开这间屋子去找他……要不你们……”
胖子总会偷懒“要、要不我们在这儿看着,你、你、你去寻他如何?”
沧云斜了一眼胖子“说你是垃圾还不承认……王汉子,你放心吧,有我们在一定会帮你找到你弟弟的!”
“那俺感激不尽!!您二位先进去吃一顿儿再走吧!!”
一切是那样的和谐,沧云和尖你强永远不会知道,之前的那一袋子宝贝,如果被沧云和尖你强的途中独吞了宝贝,王汉子便负责以机芒大人的命令,将二神送回离心大殿接受道德教育,并另选他人执行此任务。他们因为正确的选择,而免于此劫。而那两套扼狼真甲则也是月神提前放在那里,准备犒劳守信的二神的,老马的包裹早就为他们都改好了,每个盒子里的纸条都是一样的,都是扼狼真甲。而这个认出王汉子就是阿狗的条件,则是王汉子别出心裁想好的。这也是多年未见的老友,一点小小的幽默吧。
那块在王汉子卧室的角落里藏着的象征着机芒大人命令的,背面写着“西方之神西门沧云和三餐之神尖你强无视离心宫道德准则,独吞宝物,不可饶恕,速速回离心大殿接受道德教育!”的灰金色圆盘,也许永远会在卧室的角落里,安然入睡了吧。
诚贵于万物,信重若离心。
大圣之十三寻弟寻死两不分最终土夫救二神
伟大的月神机芒大人教导我们记住自己的目标,不要开小差。(“开小差”有深层含义,请自行理解。)
说府·狼牙阁
“弟弟,听说那个死胖子和那个西门沧云修炼没修成,反倒是帮着那个王汉子做牛做马的,切!”似乎王汉子给月神打了个电话报平安,然后传到了说加羹的耳朵里,她甩了甩自己金色的长卷发,身上的大小坠饰“叮叮”作响。
此时,说念尘正在仔细端详手里的那把“策轮”,也就是他的武器匕首,不屑地回应道“得了吧姐姐,这类垃圾跟本不配被咱们谈起!”
说罢他快速地向前空刺两下“霍!霍!”,而后继续端详着匕首,满目狰狞地说“玄风十三少……你这只流浪狗,给我记着!总有一天我会毫无压力地把你小子给宰——了!!!!”
分心殿
“大哥,听说三弟与小强正在帮王汉子在找人,真是热心肠啊!”东野强野走进玄风十三少的家,笑着说。
“是啊。”玄风十三少微微一笑,“他们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诚然是值得发扬,可惜咱们青少部的神仙不全是这样的,比如说氏姐弟。”
阴阴沙漠
“呼哈……呼哈……咱、咱们这、这是助人为乐吗?”胖子擦汗,“一点都不快乐,咱、咱们这是活受罪啊!”
“行了,别抱怨了。”沧云也累极了,他们只在这种重力极大的沙漠中跑来跑去寻找了五分钟,就已经累得不行了。
胖子仍旧不满地嘟囔着“说念尘那个混、混蛋,他、他也真、真是的,这、这刺杀任务不、不就是他、他的强项吗?他、他要是接了,还、还用得着咱们在这个地方瞎、瞎忙活?要是他接这个任务,就就就算是在家里白白地等上三年,然、然后也能在五、五分钟内就能、就能杀了那个共工啊!”
沧云这回竟没有说话,估计心里很矛盾。
“你、你说,”胖子又贫嘴,“我、我们该往哪、哪个方向走呢?”
“呵呵……看我的!”西门沧云脸上浮现出了经典的沧云式微笑,他认真地拿出一件物品——很像我们现在用的指南针,但有巴掌大,而且是不带塑料外壳的。沧云双目紧闭,一手将其平举身前,另一只手用力拨动指针,指针飞快而玄妙地转起来,片刻箭头缓缓地停在了右前方的某个方位。
西门沧云指着那个方向说“好!王胡子就在那边,咱们走!”
胖子好奇地边走边问“你、你刚才那个东西,有什么科学原理吗?”
“这个……”西门沧云严肃地说“这个大概……跟扔鞋是同一个道理吧!嗯……没错,完全是一个道理。”
完全是随机的!西门沧云你到了这时候还玩儿什么浪漫啊。
“那、那咱们算是没、没可能找到他了……!”胖子绝望地咧开大嘴,随后突然想到了什么,喃喃自语道,“对了……扔、扔鞋是什么?”
……
傻子和神经病在一起,就是不一般。
西门沧云对胖子说道“我先走一步好了,我粗略地找一下,你在我后面慢慢儿找!”
“先走一步?你、你怎么走?”
“你忘了吗?我会‘漫剑趟云’啊,御剑飞行的冲刺版本,这破招撞不到东西是不会停的!”
“这、这倒是个好主意……”胖子想不到这招儿还有这用途。
因为重力极大,沧云虽然是飞着的,不过高度低的吓人,身子是不是会接触到地面,看起来狼狈不堪。
胖子走了好一会儿,体力再一次渐渐不支,累得气喘吁吁。忽见前方不远处有一片儿巨大的仙人掌,那仙人掌一面是普通的青色带刺;而另一面颜色不同(光线太暗,分辨不清楚)没有刺,但好像有几个小孔,不知干什么的。反正不管八八六十四了,胖子一屁股倚坐在没刺儿的那一边,跟个大靠背似的,特别舒服。胖子恢复着体力,不停地喘息着……
话说西门沧云自从撞到了偏炎山之后,又折了回来,也是筋疲力尽,见胖子坐在“仙人掌”边,也走过去倚坐下。
“找、找到没?”胖子期待地问
“呼……呼……废话!我要是找到了,就不是我自己回来了啊!”
“看、看来咱们,咱们是没希望了……”
西门沧云回头望着“仙人掌”,老觉得不对劲“奇怪,这里没有阳光,怎么会有“仙人掌”呢?
胖子没听懂,他因为上课睡觉,竟不知道绿色植物的生存需要进行光合作用,而光合作用的前提是有太阳光。
沧云恍然大悟“我明白了!这哪里是什么仙人掌啊?这分明就是阴阴沙漠的大型食肉植物——食人毡!!!!快离这家伙远点!”
可惜已经太迟了,只见那食人毡像一只大斗篷般“呼”地翻盖了下来,从外面看像是个大海胆,将二神严严实实地裹在了里面。
二神慌了,用武器想要将这个“大球”劈开个口子,但“大球”的内壁坚固无比,就连白虎西征宝剑也拿它没办法。二神用各种数来对付,也都无济于事。
二神丧气地坐在“地上”,却发现沙子下面也是坚固的内壁,是那个“球”的一部分,也就是食人毡的一部分。真是的,刚才怎么没有发觉这地面也是硬硬的呢?太累了吧!
而此时,球的内壁那些圆孔正在往下滴着粉液,滴在二神的身上。
“这、这是什么?”胖子也没什么感觉。
“这是那食人毡的消化液!”西门沧云奋力欲使身上的粘液脱落,可是不但无济于事,反而粘液均匀地滴在衣服上,那崭新的扼狼真甲被腐蚀出一个一个的洞。“再这样下去,我们会活活被这食人毡消化!”
胖子听了,吓得直打哆嗦“没、没有办法了吗?”
“没有……等死吧”沧云说得轻巧,但想起远在离心大殿的朋友们,心里有说不出的感觉。
尖你强面对着一面“钢壁”诚恳道“食、食人毡,我尖、尖你强从、从小到大没干过一件、一件坏事,真、真的是一件坏事也没有!求、求求你,放了我们吧!!!!”
沧云苦笑一声“说你……是垃圾还不承认,食人毡是植物,根本就听不到你的话!——再说了,还说自己没干过坏事呢,十年前不是还偷吃过我的鸡腿吗?”
胖子一听,吓得魂飞魄散“怎么办怎么办……我竟然干过坏事,完了完了……”
“唉,你真逗,死到临头了还这么白痴!”沧云苦涩的说,“出师未捷身先死,是不是就是说的我们这两个倒霉蛋呢……”
“死……死……”胖子冷汗直流,身体像筛糠一般,“呜哇哇……!!!!我、我不想死啊!!!!”
一滴粘液滴到了胖子的手上,胖子的手仿佛被火烧了一般,一大块皮肤变成了血黑色,疼得胖子哇哇直叫。
沧云望着粘液一点一点地腐蚀着自己的衣服,心里想道“为什么我大圣会在这种鬼地方惨遭此祸?如果我注定要死,那我为什么会生出来?每个生命都有自己的使命,既然有使命,为何在我还没有完成,甚至还没有知晓的时候就要我死?”
沧云脸上突然浮现出经典的沧云式微笑,他轻轻拍了拍胖子的肩“放心吧,我们不会死的。在我的使命未完成之前,我是绝对死不了的!”
“你、你在瞎说什么啊!都死到临头了你还……”
沧云意志坚定地说“相信我,奇迹一定会出现的!”
没想到,奇迹真的出现了!食人毡竟裂开了一个口子,这口子越来越大,片刻后食人毡竟像死了一般轰然倒下!
“呵呵,果然如此!”沧云笑道,“我命不该绝!”
二神挣扎着从开口中爬出,见一个男人头戴布帽,鼻下有宽糟胡子,长得不高,较瘦,黑不溜秋。右脸上隐约看有一块癣,乍一看跟个下岗工人似的,背上背着一个有一半身子长的大背包,手里持一把斧,目光呆滞——不是王胡子是谁?刚才的那道开口应该是他砍的!是他用斧头救了二神!
“你们是……”王胡子呆滞地上下打量着二神,之后忙施礼道“哦!原来是二位大爷爷,你们还好哇?”
“你便是王胡子?”沧云晃晃关节,还好身体还没有被腐蚀,要是再过一段时间,大概胳膊就没了。
“大爷爷,小人正是王胡子,我哥哥叫王汉子!”王胡子显然话比较多,光这句话就啰啰嗦嗦的。
“真、真是、真是谢谢你了……”胖子还没有从方才的恐惧中解脱出来,浑身直打哆嗦。
“哪里哪里,保护大爷爷是小的应该做的事啊,是不是!”王胡子倒挺会说话。
“还保护,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呢?我们是为了找你才来的!”沧云讲到这里有点生气。
“哎哟哟……!二位大爷爷真是费心了,费心了!小人罪该万死!该死、该死、该死、该死!!!!”
王胡子暗中抬眼一瞥,见二神没有说话表情严肃,显然不吃这套。只好就又低下头来“小人是出来寻找食人毡的,这食人毡中间有一根筋,可好吃了,待会儿到我们家,小的请二位爷爷吃一根去,这个沙漠里的野味哇,我们家都有…………”
“等等等等等、你先等会儿……”胖子打住了王胡子,“这食、食人毡这么硬,你、你用那么、那么—把斧子就、就能砍开它?!”
王胡子听后笑道“尖大爷爷,这玩意儿啊,不能从里头砍,没刺儿的那面儿砍不开,从带刺儿的外面往不带刺儿的里面砍很容易!”说罢王胡子从带刺儿的那面像切仙人掌般就把这食人毡切开了,将筋抽出,那筋有四五米,看起来像牛肉。
有蓝军质疑过那食人毡的构造,说什么单向可以切的东西是不存在的。但不妨联想一下动脉瓣静脉瓣,亦或是一张纸撕一个小裂痕,拉住纸的两头,先裂开的必然是这个小裂痕的地方。自然就会明白,这种结构肯定是存在的。
王胡子从背包里抽出一根黄金军的一半儿前腿,大概是个幼年黄金军的,比较细也比较短,有拖把杆子那么个尺寸,将那筋缠到上面,缠了厚厚的好多好多层,像个线轴似的,中间粗两头儿细“把这玩意儿放火上烧,比咱们吃的烧肉营养丰富多了!”
“原来如此!”沧云说道,“那么咱们快走吧,你哥哥还在家里等你呢”
“好,反正也找到想要的了,那么二位爷爷跟我来吧!我认路!”王胡子说罢向前行去。
走了不久,二神发现这王胡子是个健谈的人,天南地北什么都说,二神长了不少见识,气氛呢,自然也轻松了不少。
突然,王胡子停住了脚步“二位大爷爷,小心!!!!”
只见前头地面上坑洞百出,地里冒出一只五米长的黑色蜥蜴,像是有红色斑点在皮肤上,狰狞可怖,呲牙咧嘴。
“哇,这、这、这是什么?”胖子吓得大呼小叫。
“不得不再给你补一堂课了!”沧云收住恐惧,无奈地说“这家伙是阴阴沙漠凶猛的食肉动物——黑衫客,其口中可射出毒粘液,灼伤皮肤,毒汁渗入体内后二十分钟内暴毙!通常爱吃死尸,喜欢群体出动……奇怪,怎么只有一个?”
“不是、不、不是”胖子惊慌的说
沧云迟疑地环顾四周,腿都软了——原来四周全是——几乎是一圈黑衫客!他们被包围了,每只黑衫客都在懦动着下巴肚,似乎正在酝酿着毒汁!
“哇……不是吧……”沧云傻傻地说。
“别、别射粘液,别、别射粘液!”胖子吓得直叫唤,听起来怪惨人的。西门沧云也紧张得要命“可恶,这种情况下连施放也来不及啊!”
气温好像骤然变冷。空气仿佛变成了固体,尘封于此时…………
“别慌……”王胡子镇静地从背包里掏出一块香喷喷的,普通的烧肉,用力向正上方一抛——数秒后,四下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声势活大——只见早已埋伏在沙地里的十几头黄金军为了烤肉破土而出,从四面八方冲奔过来!有的飞有的跑,黑衫客顿时左左右右乱了阵脚。黄金军正是由于坚固似金属的外壳成为了黑杉客的克星。
“快,二位大爷爷,找个小道儿逃出去!”王胡子忙喊。
“真聪明!!”沧云不禁佩服,“话说原来这里这么多黄金军埋伏着,我们居然没有发现。”
“这事儿,小的看的多了,差不多天天碰上……”王胡子略带自豪地说,“在我们这儿,烤肉都不是用来吃的!”
三个身影从混乱中逃了出来,没走几步就回到了家。
大圣之十四七十七年师期满磐彧幸得玄武弓
伟大的北方之神北堂磐彧教育我们坚持,是把一切他事置之度外而取得的。
食人森林深处
北堂磐彧向上龙卷风式旋转三十六周半,双目圆睁,目眦尽裂,四周土金色光芒炸开,拉紧战弓,瞄准横齿象,大喝一声
“灭龙杀威箭法!!!!”
一支利箭携着流星般的气息轰然射出,在地面冲击成一朵汹涌的蘑菇云。横齿象惨叫一声,倒地而亡。
磐彧松了气“师父,这个招数徒儿已经练成了!”此时他已经跟说煜情学了七十六年
身后说煜情摇摇头“不行不行……你看看,你射中的是这横齿象的的屁股,这招是我祖先传下来的,目的就是一击必杀!刚才你射的这头象之所以死,是它防御太低,要换个厉害的,岂不要吃大亏啊?所谓箭法,最重要的是将精准的弓箭射入敌人的弱点,这才叫箭法!”
磐彧惭愧地低下了头“那么师父徒儿应该射哪里呢?”
“你猜。”说煜情笑着问。
“以徒愚见,应该是头部或颈部。”
“不错不错,应该是颈部!如果对方是直立的,你就射它的心脏,记住了吗?……很好,很好。至于如何才能射到那里,光靠俩眼睛可不行!得从你转的那三十六周半里下功夫。通过你的旋转,将你的灵力以一种精华的形态注入你的弓箭,使你的这支弓箭变得稳、准、狠!!!!”
“三十六周半?”
“没错!转得越准,射的就越准!”
“原来如此!徒儿我今日恍然大悟,那请师父静徒儿练成!”
“为师期待!哈哈哈哈哈哈哈……”
转眼间,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之后,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在磐彧从学七十七年的某一天,说煜情领磐彧到了离心大殿尽北的大雪原。那里可想而知,寒风刺骨,冰封万里。已经过了极点,固因此几乎没有阳光照射,射在冰上明晃晃的刺眼。四下尽是毛茸茸的怪物——体型像极了大猩猩,只是头稍圆,体型要比大猩猩大好几倍,直立的时间更长久,体毛呈雪白色,性情暴戾,乃是大雪原的霸王物种——白衣暴君。
说煜情三下五除二用一条粗大的铁链捆住一只壮年的白衣暴君正对着小乌龟“徒儿,这里是咱们第一次修炼的地方,今天,你把这个大家伙干掉!师父我要求你只用一招‘灭龙杀威箭法’解决它!——并且要一击致命!”
磐彧静静地点了点头,这一招练了36年多了,是成功的时候了。
说煜情将铁链松开,“生死无情,开始吧!!!!”
那白衣暴君直直地冲过来,北堂磐彧背对白衣暴君,将战功握得紧紧地,他闭上了眼睛,全身心都看似静了下来。
“第一步放松下来,把一切无关的事情都置之度外。”
白衣暴君离磐彧只有五米了,它的牙齿间晶莹剔透的口水可以看得清清楚楚。
“第二步集中精力,将身体的全部力量聚集到右臂。”
白衣暴君离磐彧只有两米半了,它的眼睛里充满着对猎物的渴求。
“第三步杀!!!!”
北堂磐彧猛然跳起,在空中旋转三十六周半,拉紧战弓,目眦尽裂,瞄准白衣暴君——
“可恶,它的左胸刚好被那先前的铁链挡住了!师父难道故意要难为徒儿?我要相信自己,先前我的三十六周半旋转得很完美,此时,我的箭,一定不会输给这根铁链!”
瞄准白衣暴君的左胸,大喝一声
“灭龙——杀威箭法!!!!”
北堂磐彧,四周金光炸开,一支箭像流星般坠入白衣暴君的左胸!!!!白衣暴君惨叫一声,来不及挣扎就轰然倒地。那支箭,轻而易举地射穿了铁链,在地上形成了一朵漂亮的雪花蘑菇云。
“师父,任务完成!”磐彧松了一口气,阳光从脚下的冰面射上来,把小乌龟照得英俊潇洒。
不料,那白衣暴君竟然再次爬起,朝磐彧扑来!!!!
“难道……我没有杀死它……难道……我功夫未到……?”磐彧简直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幕,他呆呆地站在那里,眼看着白衣暴君就要扑上来撕破他的喉咙。
这时候,一根铁链紧紧地将这只白衣暴君五花大绑,白衣暴君倒在地上,嘴里气愤地嘟囔着听不懂的话。
说煜情笑着勒紧铁链,看着面容呆滞的小乌龟,大声地说
“你成功了,徒儿!!!!”
磐彧一怔,不解地问“师父,我并没有杀死它!”
说煜情将箭从白衣暴君的左胸上拔出,箭矢已经洞穿了白衣暴君的左胸。不过这儿非常寒冷,白衣暴君趴在地上,伤口不会流太多的血,也就没有什么危险“徒儿,这一击,竟然将我提前缠着的铁链轻而易举地射穿,那绝对足以射穿心脏并且致命!呵呵……不过白衣暴君可是珍惜的动物,不可以随意杀死啊!所以师父瞒着你,其实它的心脏并不在在左边,而是在右边!”
“啊……”磐彧恍然大悟,“原来我……”
说煜情意味深长地走到磐彧的面前,双手搭在小乌龟的肩上,赞赏地望着他“恭喜你,你出师了!!!!”
后来听北堂磐彧说,他从小到大最幸福的一件事就是这一刻,这是他有生以来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刻了。
之后,说煜情把小乌龟叫到了说府,“老规矩了,徒弟出师,送件宝贝!”
说罢,将大厅墙上的玻璃罩打开,取出一把金光耀眼的弓,那弓长有两米,弓身有“金蛇”缠绕,弓箭飞出的那个出口是一个玄武的嘴巴形状。弓刚一拿出来,就见屋内金碧堂皇,再看那弓时,就又觉得寒气逼人了。
这弓,正是那张“玄武摄魂弓”。
磐彧,确实是“有发之人”,也正是“说煜情所喜爱之人。”
有人问了,为何说煜情不将比弓给自己的女儿说加羹或是自己的儿子说念尘呢?——说加羹从小讨厌弓箭,也害怕弓箭,因为她……也许是怕她爹……说念尘呢,天生的速度型的,敏而乏力,拉不动弓弦,与弓没有丝毫的边儿可以粘。
况且,玄武正是磐彧的前世,说煜情心里也有数。
有学者曾这样说,“月神之高,莫过于一文不耗而假说氏之弓道矣。”前面说了,机芒大人曾给说煜情两把弓,一把是战牛烈弓,那便是说煜情的前世烈牛的遗物,可以说是物归原主;另一把就是这把玄武摄魂弓,这两把弓在说煜情看来,都是月神的恩惠,说煜情因为这个恩情,很痛快地收了磐彧做徒弟,而后又因为机芒大人的“有发之人”将这个弓箭和弓赠给了磐彧,因此机芒世家在这件事上一分钱都没花,得到的是说煜情祖祖辈辈时代传下来的弓法和一个弓道熟练的好儿子,其月神的做法,真是高明。
——然而这只是别人的猜想而已,并不发表任何客观的评价。
磐彧得了良弓,自然威力倍增。他始终没有忘记说煜情给他弓时说的那番话——
“磐彧啊,学无止境!哎呀,这弓好着呢!……万一你被逼到绝路时,你会使出这把弓的潜力——摄魂夺珀!!!这一招,厉害着呢!哪怕师父我也打不过呢!!!!”
好!北堂磐彧!好好努力吧!自信单纯而善良执着的小乌龟,总有一天,你会用“摄魂夺珀”击败自己的对手的!加油!!!!
大圣之十五不觉时辰已将近决战共工在眼前
伟大的西方之神西门沧云说即使是黑夜,我心中的太阳,自会照耀前进的远方。
最后的决战?
他们终于去找共工了,这一章终于完结了。
这本书,在武侠的部分可以说是尽可能还原一个真实的世界,但是我的记忆也是有遗落或是迷茫的,因此也加上了自己的猜想,让故事更有可读性。
我相信我写的故事一定是存在的,因此不算武侠的话本书可以说是“八分史实,二分演义”——要是算上武侠本书可就成了“六分史实,四分演义”了。以后要是有机会,我会写本《离心正史》。
阴阴沙漠那边儿的事儿,也没什么大事,两位神仙整天在外修炼,黄金军啊食人毡啊黑衫客啊之类的这些东西渐渐的已经不是他们的对手了,晚上就和王汉子王胡子哥俩喝酒聊天。时而胖子和王汉子还叙叙旧,时而把那匹老马“埃了”放出来一块玩玩,小日子虽辛苦,但也实在是挺滋润的。
三年后的一个上午,一个白发女孩扇动着电动的雪花翅膀,悄然飞入了阴阴沙漠。
她是冬之神系千系,系老的小女,她背上的雪花形状的翅膀,便是系老的发明。
“这里重力好大了!翅膀的电量掉的好快……”千系抱着一坛老马最喜欢的横虎酒,一边飞着,一边寻找着什么,“嗯,终于找到了!”
她降落在了王汉子的小屋前,这时候是清晨,王汉子刚起床,出门便看到了系千系。
“哟,这不是系千系大奶奶吗?”王汉子说道,“怎么,来这里玩啊?”
“嗯嗯,你看我把横虎酒都带来啦。”千系兴奋地说道,“快让我看看那匹会说话的马好不好?”
“好,随我来!”王汉子一笑,带千系来到了马厩。
“你好啊,美女。”埃了见了系千系,憨笑一声,“能把你怀里的酒给我喝吗?”
“哇!居然真的会说话了,声线也不错呢!”千系激动地将横虎酒放在老马面前,“呐,给你的,嘻嘻~”
老马心满意足地喝完了横虎酒,乖乖地转过身来。
“系千系大奶奶,摸个奖吧。”王汉子说道,“祝你好运。”
“嗯……我一定能摸到大奖的!”千系伸进马背上的口袋,摸出了一个小木盒子,“就这个了!”
打开盒子,里面有张纸条,上写道“安慰奖,棒棒糖一支。”
“虽然是安慰奖,但是可是棒棒糖呢!”系千系见到棒棒糖三个字,就有些馋了,王汉子已经回到房里,拿了一支棒棒糖递给千系
“这是您的奖品,哈哈!”
“嗯……看起来好好吃!”千系盯着棒棒糖看了一会儿,却收了起来,“不行,这可是价值一千丝的棒棒糖了,我要带回去慢慢吃才行。”
这时候,西门沧云和尖你强也走出了房门,见到了千系,有些惊讶。
“尖你强哥哥,沧云弟弟!你们好呀!”
沧云想了很久“看起来好面熟啊,不过过了三年,我真有些记不清了。”
“诶?”
“给我点时间哈。”沧云看了系千系好长时间,突然灵光一闪“千系姐!”
“嘻嘻,答对啦~!”
“其实我是看见你盘在脑后的小丸子才想起来的。”沧云笑道,“千系姐,你这双翅膀好生漂亮,怎么弄的?”
“嗯啊……这个是我爸爸送给我的!”
胖子羡慕得眼睛都发直了“我、我也想要一个!”
沧云拍了拍胖子的肩“这种事儿多了,逆来顺受吧……什么翅膀都带不动你。”
千系只在一旁轻轻地笑,阴阴沙漠风大,而且系千系穿的还是那种比较蓬松的短裙。这也就导致了尖你强的一双贼眼老是不自觉往不该看的地方乱看。
千系并没有生气的意思,只是羞涩的挡住下衣“……尖你强哥哥,你看的千系都不好意思啦!”
沧云忙解释“千系姐,他其实没那个意思……呵呵、呵、呵呵……只是巧合罢了!”
胖子还假装无辜的忘着沧云“什、什么?”
千系好像心情一直都很好,脸上一直挂着微笑“好啦,不闹了,今天我是来接你们的!”
西门沧云虽知道这一天迟早要会到来,但此时还是感觉像被闪电劈中了一样——后面是面临着共工方面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是要结束这种安然的日子,还要与相处了三年的王汉子、王胡子哥俩告别,心中无比伤感,而胖子却兴高采烈“太好啦!太、太好啦!我们终于可以回去了!”
“你这死胖子,没有感情的家伙!”西门沧鄙夷地瞟了胖子的大胖脸一眼,不爽地说。
自从来到阴阴少漠,西门沧云也渐渐和尖你强熟了起来。沧云对尖你强的称呼也渐渐由“强哥”改为“尖你强”,又从“尖你强”演化至“肥强哥”、“肥强”,这就带有明显的讽刺意味了。最后就成了“死胖子”。我发现尖你强的外号好像特别繁多。玄风十三少叫他“饭桶”,西门沧云喊他“死胖子”,南宫炎喊其“肥仔”,说加羹说他是“窝囊废”,“懦夫”“丑八怪”“贱人”“”……就连我写文章时为了省事,还常用“胖子”来代指他。
他的外号是离心宫最多的。
话说二神与王氏兄弟道别,王大汉与二神紧紧相拥,泪流满面,老马埃了也潸然泪下,酒饭不思。王汉子与尖你强真可谓“分别又重逢,重逢又分别。”
“好啦……那,咱们走吧?”千系也感动地要命,不经意低了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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