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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没有办法和一群醉汉讲道理,尤其是他们已经被彻底的激怒,原本就在心底积压了无数的怒气,到现在统统的爆发出来,就像是沉默了百年之久的火山,喷发的熔岩几乎要把整个天空掩盖,这些愤怒的人在城市中寂静的大街上,肆意的奔跑。

在夜晚尽情的奔跑原本是一种解压的方式,这样做可以让人彻底的放松,可以享受一个人的宁静。可是当大街上几十个人,甚至上百人在一起向前狂奔的时候,那种犹如在草原上独角野牛群狂奔而过的狂野景象,让每个奔跑的人都会彻底的燃烧起来,那种震撼的场面会让所有人都亢奋起来。

这群在酒馆儿喝了不少苹果酒的少年们,尽情地在广阔的长街上挥洒着自己的汗水。

紧紧的跟在特雷西的身后,她麦色的皮肤上已经泛起一层淡淡的粉红,此时的她和罗琳就像是在舞厅里喝了苍蝇水的舞娘们,已经没有任何顾忌,在这场街上跟随着前面奔跑的人群,也不管目的地在哪里,只要尽情的发泄身体里燃烧着的能量,就会义无反顾地跟着跑下去。

无语地跟在两女孩儿的身边,这时候和我们一个餐桌上吃饭的那些斯坦斯学院的学长们已经是一个都找不到,没心情理会那些,只是在心底静静地谋算,如果在两个女孩儿身后忽然出手的情况下,将她们打晕背回去成功的希望有多大?罗琳的实力具体有多强我不太清楚,但是对我来说,想要制服特雷西还是非常有难度的。

特雷西是剑士班的毕业生,主修的就是身体均衡能力,无论是反应速度、敏捷和躲避都远超我很多。莱恩特就曾直言不讳的对我说,若是我进入斯坦斯学院学习西洋细剑,也至少需要四年时间才会达到特雷西现在的水准,纵使我的身体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错,想要追上特雷西,也是需要付出很大努力的。

有时候,对于这种技巧性剑技来说,女孩儿特有的细腻反而更容易发挥剑技最大的威力。特雷西修长而健美的腿每一次向前跨越,整个身体都会有一种违反力学的冲力,让她腾空时候,身体会向前多滑行一段,她的步履轻盈,那种步伐配合着她独有的呼吸,节奏刚刚好。

想跟上她的节奏有点难,迫于无奈,我只好拿出魔法腰包里的月光石鼓,‘风之疾走’在脚下划出一道白色的风圈,我的身体忽然变得轻盈起来,这一刻,忽然间感受自己就像是水里的鱼儿一样,可以很轻松的撕开包裹在身体周围的那些空气,向前奔跑的速度也骤然加快了很多,可是基本如此,我发现自己居然还是被特雷西拉开一大截儿。

就在我怅然若失的时候,忽然发现跑在前面的特雷西停下来,狐疑地盯着我说:“吉嘉,你还愣着干什么,快点跟上来!”

“哦!”我爽快地回答说。

这一刻让我回忆起很多以前的事儿:刚到埃尔城那会儿,芬妮就时常会让特雷西带着我上街玩,那时候她就总会跑在前面,我无论怎么追都追不上她,就在我气馁准备放弃的时候,她就会前面不远处停下来,然后回头用狐疑的目光看着我,对我说一句:“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点跟上来!”

我奋力的跑上前,她和罗琳不耐的等在前面,看到大部队已经擦着她们身边狂奔而过,特雷西再也不想耽搁哪怕是一秒中,直接拉起我的手,再次迈开大长腿像是一只在草原上狂奔的魔羚,带着我向前冲去……

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被她这样牵着手,我原本烦躁不安的心情也逐渐变得明朗起来,我忽然发现其实我之前并不是那么了解特雷西,真正了解她的人是艾伦特,他曾说过外面广阔的世界才是特雷西心中的草原,而芬妮、莱恩特和我都只想着如何才能把特雷西保护起来,让她按照芬妮所规划出来的幸福人生之路走下去,但是这条路对与特雷西来说,到底是幸福还是乏味,只有她自己最清楚。

我在想,如今我和芬妮、莱恩特对她的爱,是不是在她的身体周围构建出一道用爱筑起的樊笼,蒙上了她的双眼,让她无法看清外面的世界,等这只雌鹰有一天从幻境里醒来,不知道会不会怨恨我们。

……美丽分割线……

布罗姆菲尔德庄园坐落于城市东区的最北边,这里算是富人区的边界线,很少贵族豪门可以将一座巨大的城堡型建筑搬进埃尔城中,但是对于豪门贵族中的非常富有的布罗姆菲尔德子爵来说,这并不是一件难事儿。这位布罗姆菲尔德子爵曾经在埃尔城连任十二年的城主一职,终因年纪过大而返回帝都休养晚年,由于在这十几年之中,他带领着埃尔城人民数次成功地抵御住野蛮人的攻城,颇受埃尔城人民的爱戴,他在埃尔城居住过的豪宅也因此保存下来。

豪宅的主人布罗姆菲尔德一家早已经搬离埃尔城有一阵子了,只不过这栋豪宅却不知什么原因一直都没能更换主人,只有一位老管家与一位瘸腿老兵身份的侍卫留守在这里,只有在早晨、中午和晚间,才会有一位厨娘胖厨娘来到豪宅这边负责守着豪宅两个老人的一日三餐。

我对这里很熟悉,并不是我认识这里的主人,而是这座庄园靠着围墙里侧种植着一排树米树,也有人称之为板栗树。也许是在新西亚奇斯那边养成的习惯,到了秋天的时候,就总想拎着一只亚麻布袋子收集一些食物储藏起来,然而在埃尔城里面能够收集并且储藏得住的食物并不多,后来我拎着布袋满东城区转悠的时候,终于发现布罗姆菲尔德庄园的围墙里面,居然种了一排板栗树,而且这些板栗树枝繁叶茂,每年秋季的时候这里都树上都挂满累累果实,最让人感到兴奋的是庄园里的人,竟从来不采摘这些板栗,他们更愿意让这些甜美的坚果毛球,到最后一个一个从树上掉落下来。

每年秋季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两天的时间,专门上这捡一些板栗搬回家,就像是一只准备过冬的小松鼠一样,如果不这样做,总是会觉得浑身都不舒服。一来二去我开始慢慢的了解到了这个庄园里的情况,也知道庄园里的人为什么到了秋季,会任凭这些美味的板栗掉落在地上,也没有人采集,原因是这里只有一位年老力衰的老管家以及一位瘸腿老兵的护卫。

至于这个庄园里面,我从未溜进去过,因为当时芬妮不止一次告诫过我,随便的偷偷溜进贵族家中,会被当场小偷论处的,我可不想因为这样的不良记录,让我的埃尔城市民资格证书晚上几个月颁发,我当时还等着拥有了市民资格之后,参加觉醒仪式呢!

这里很少有人来探访,毕竟这里曾是上街城主大人居住过十几年的居所,就算如今早已经人去楼空,但是这里依旧还留有往日的威严肃穆,城堡大门前精美的铁艺大门上依旧留着菲尔德家族的徽章,围墙下面的排水渠里面长满了杂草,整的高大的围墙被深绿色的爬山虎完全覆盖,透过门口的铁栏杆可以看见庄园里面宽阔的庭院,整个庭院里面有一组巨大的喷水池,喷水池两旁每隔五米就会树立一个精美的理石人形雕塑,这些精美的侍女造型雕塑都是艺术家手中的精品。

我曾经常常在这大门外流连,只为了隔着铁栅栏窥探里面雕塑的风格,那些精美的石刻艺术,在我的眼中都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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