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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邓崇轩身上披着军团长以上将领才有资格穿的精钢百炼盔甲,登高站在一辆战车上,抿着嘴,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对面的形势。
寇准听人说过,这种精钢百炼盔甲可不只是身份的象征,是由装备部最优秀的两名大匠纯手工打造而成,每具精钢盔甲都需要两个人带领十数名工匠,耗费半个月时间才能打造而出,寻常人以寻常刀剑砍在上面也只是堪堪留个痕迹而已。而最难得可贵的是这种盔甲重量比寻常锁子甲还要轻上一些。寇准不知道的是,这种盔甲在夏京城黑市上有人已经出价万两银子求一具。
邓崇轩拿着望远镜仔细看着整个吐蕃骑兵阵营,他希望从吐蕃骑兵的大阵中,寻找一个破绽,但是寇准从他的神色中,看得出他并没有成功。
“既然如此,那就杀吧!”冷不防,邓崇轩嘴里恶狠狠的吐出这五个字来,“传令主攻吐蕃狗的正面!撕开直娘贼的!”既然敌军没有任何一处露出破绽,那自然是要冲击正面。
他的话音一落,寇准便见几面大旗向前点了几下,战鼓声、号角声,突然之间一齐响起,他的耳中响彻着震耳欲聋的“咚咚咚咚………”“呜呜呜呜………”的声音,紧接着,雷鸣一般的声音从脚下的大地传来,仿佛地面都在摇晃。
“杀!”“杀!”“杀!”朱雀军团的前军齐齐喊了三声,然后如同一条条巨蟒一般,冲向吐蕃军。一瞬间,寇准屏住了呼吸。
他看见有数百吐蕃骑兵喊着乱糟糟的杀声也迎了上来,距离百步时,便引弓射向朱雀军团前锋,只是他们的弓箭射到冲在最前面的重骑兵的身上,便如同稻草杆一样,纷纷落了下来,那些吐蕃骑兵不甘心的射了几轮箭,眼见着朱雀军团重骑兵就要到身前,知道他们不能抵挡,便朝着两边逃了开去。
他们身后,另一队挥舞着狼牙棒、铁锤的吐蕃骑兵冲了上来,显然这是他们准备抵挡重骑兵的手段。但是,他们显然低估了祥符国重骑兵盔甲的坚固和钢枪的锋利,以及挥刺出钢枪的速度。这些吐蕃骑兵虽然都很勇敢,但是在他们的兵器碰到朱雀军团重骑兵之前,重骑兵手中平持的长钢枪,已经刺穿了他们的胸膛,或者将他们带落马下,以及撞翻地上,然后被跟在后面的朱雀军团轻骑兵轻松的用长枪扎穿他们的身体,或者干脆被疾驰的战马踩成了肉泥。
邓崇轩的战术,看起来目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冲锋中的朱雀军团,如同一把锋利的斧子,从吐蕃军大阵的正面砍了进去,正面的吐蕃骑兵在这种猛烈的攻击下,开始动摇,虽不能说是如同受惊的兽群一般,乱成一团的向后面、两边逃窜,但他们的确是在不停的后退,更象是退潮的海水,向着后方、两翼散退,眼见着这把斧子就能将吐蕃大军的大阵硬生生的劈成两半。
寇准不由得长松了口气,一旦撕裂吐蕃大军的阵形,让吐蕃大军内部发生混乱,这场战斗的胜负,就基本上定下来了————以重骑兵为先锋的骑兵冲锋果然厉害。
寇准这时才腾出工夫来,转头去看邓崇轩,但邓崇轩的表情却让他怔住了。他看见邓崇轩眉头紧锁,神色反而比刚才严峻了很多。
此时,在吐蕃骑兵大阵的后面约两里左右,大约有两千骑吐蕃骑兵列成一个方阵,静静的站立着。在这两千吐蕃骑兵的后面,在几百名精锐骑兵的保护下,格旺多杰与曹玮站在一辆四匹马拉的战车上,正目不转眼的观察着两里之外的战局。但他们的周围,并没有任何旗帜。
“我大宋宋卫府早已经打探清楚,祥符国九大军团,每个军团中都有一个重骑兵营。”曹玮笑着摇头,“只是用重骑兵冲乱对方的阵形太中规中矩了,我要是邓崇轩,就用这些重骑兵从两翼进攻,只要冲垮对方的两翼,就能对中军形成压迫围攻之势。”
“妙策!”格旺多杰看了曹玮一眼,不由得由衷的赞道:“曹公子所言,只怕是前人所未曾想过的。这也怪不得那邓崇轩。”
“然这正面冲锋之策,几百年前古人便用过的战例之中,便有法子可破了。”曹玮笑道:“不管邓崇轩以重骑与轻骑配合如何冲锋,我们只要避其锋芒,无论他朱雀军团是多么训练有素的部队,只要是骑兵,战马便会有快有慢,冲锋之后,阵形都免不了会散乱,跑得越远,阵形越乱,快马会冲到前面,慢马会落到后面,我们只要诱敌深入,待其前后脱节,反戈一击,以优势兵力包围歼灭跑在最前面的,再将较后之部队各个击破,这万余朱雀军团很快便会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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