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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那次阅兵后胖子喘起来了,走哪都骄傲的迎接各种恭维还背手点点头,后面就是咯哒咯哒寸步不离跟着的小黑马。

而伏羲一方面身体状况还没恢复到最佳,每天的议政事项也不多。

此时天下太平,城市运营也进入了轨道。

对“卦”陷入痴迷的伏羲参与了《易》在百姓间的教学,正所谓教学相长也,在课堂的碰撞中伏羲也越来越对天人合一触发着无数新发现。

这不,今天的大课就是带着几百号小脑袋瓜坐在草地上冥想。

其实这是伏羲糊涂了,有关参透宇宙星辰和神交虚幻是在晚上睡觉的时候意外的发现。

咱都有经验啊,就是晚上你闭上眼睛如果没有立即睡去,脑子也没有东想西想,眼皮虽然闭上了但眼球依旧在工作啊。

就会在视野中出现各种游离的光点光线,随着你看的过程还会起色泽变化,时而如星空时而如光速时而变换为絮雾缥缈。

就是这个意外的发现,让当晚略有失眠的伏羲大为惊喜,这就不困了!

闭着眼睛盯着视野中的幻象各种看,终于把自己看昏了才不知不觉的睡着了。

“尝太虚境。”所以伏羲就在大白天试着让大家共同体验所谓“神游太虚”。

因为对人民教化文字,启迪思想,宛丘的文化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但在我看来这种发展有点过于玄学了。

也许就是整个华羲族因为充斥了一派神玄之风,后世的记录才没办法以客观书写,而选择了用更刺激的神话世界来对后世表达。

在巫师们学习的过程中,肯定有私心。

你想啊,巫师是什么玩意,巫术最原始最早的出现就是族群中没有劳动力的人,那是要被原始人群淘汰的!

他也想活着啊,于是装神弄鬼。

而且因为还要装作能给人治病,各种泥巴乱草给人吃。

小病靠人自己的免疫力能活回来,但原始人不懂啊,于是就真认可了,不光不赶走还赋予了极高的尊重和地位。

所以巫师不用付出什么劳动就能吃的饱饱的,得到便宜后知道这工作轻松,于是代代相传吃白食。

对于伏羲对“卦”和《易》的推崇,巫师们当然很聪明啊!

尤其在全民参“卦”的大浪潮中,更是给他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于是教化人民习《易》修身,对王族保有绝对尊敬。

这样死了以后会留下魂魄之类,还能继续和大家在一起,只是活人看不见而已。

但死了的人相互依旧可以看见魂魄,用另一种方式继续生活。

你看,这不就是后世修仙修佛的最初吗?

只是在这个时代还没有以修仙修佛为目的和意识,但魂魄之类却向人民完美的诠释了大家一直“事死如事生”的理论依据。

而且由于巫师从这个角度对人民的教化,尊王重道,利于城邦管理与人心团结,伏羲也很是赞同巫师们的作为。

这大白天的哪哪都亮堂堂的,你闭着眼睛也只能看见粉红的一片啊!

伏羲百思不得其解怎么就入不了“虚境”呢?

早就坐的不耐烦的我终于按捺不住走到前面去跟伏羲耳语,看着我想了想,伏羲终于结束了这堂“入定”课。

但跟大家说晚上再来,他再带着大家神游太虚,必定成功。

那就随便他了,我肯定不来!

胖子盘腿坐在地上用木片刮手指甲里的黑泥,给他递过去一个篓子,厌恶他随地乱甩的破德行。

“哎!老张。”边抠边问我,“你说他们咋也不剪指甲呢?”

听胖子这么一说我也看了看自己的指甲,但因为我有啃指甲这个不好的习惯,所以倒也不长。

而因为入乡随俗的跟大家一样都穿着绑脚鞋,甚至直接光脚到处走,我发现自己的脚趾甲倒也不很长。

“不知道,可能是生活习惯指甲长的慢吧?”

“长的慢也是长啊,那不还是会变长嘛?”看来我的解释没让胖子满意。

“那我不知道了,又不能百度一下。”我看着胖子把自己抠疼了。

“咱手机呢?”听我这么说胖子想起来还有手机这玩意。

“被窝下面,压着呢。”

我可不敢把手机随便放在显眼的地方,虽然一直放在那没用,但还是藏在草席下用被窝压着。

已经不再睡在空气中,人民都有了填充动物毛发的麻被子,伏羲他们更高级,丝绸的,当然更舒服。

但是我这个人睡觉就喜欢有点摩擦力,丝绸太滑总觉得不适用,所以我还是选择了麻布。

往“床”的地方看了看,胖子点了点头,示意的看了我一眼后走出屋子泡妞去了。

这胖子驯服了马,又教化出了骑兵队,那真是大受欢迎,追求者众多!

你看这个女人还是更爱才华的。

挑肥拣瘦的胖子最后选了个寡妇,列位您别笑,这里要为胖子说句公道话。

人家虽然曾经乱来过一阵儿,但从来不对青春期的小姑娘下手,都是找的看起来成年了的女孩。

而这个女孩被胖子看上跟我的解释是这个女的长得很像他老婆年轻的时候。

这个人就是这样,老夫老妻的过上那么几年十几年,虽然互相都越来越看不上谁,但还真离不开了。

本着思念的情感,胖子找的这个看起来、岁的寡妇,虽然比现在的胖子还大,但也是一份寄托。

这个女人我见过,虽然是寡妇而且也生过两个孩子,但是体型还保持的不错。

当然了,这个时代吃的东西就那么几样营养就那点。

每天还要各种劳动从早忙到黑,运动量满满的让这个时代的人都体型不错,因为有肌肉看起来也更精神。

所以这些人指甲也可能是因为天天运动但营养又跟不上才长的慢吧?我突然这么想。

其实都是胡琢磨,这点估计女性比男性有经验,指甲一直不剪的话会越长越慢。

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原理,所以为什么女孩一旦留了长指甲就舍不得剪而只是修了呢?

因为再长这么长不知道又要等多久了啊。

跟着胖子的寡妇身材好还有一个原因,毕竟生育过有哺乳经验。

胸部比没生育过的女孩大,但又因为年轻胶原蛋白满满倒也不怎么下垂。

脸长的不算美人,当然了,农村出来的胖子他结婚的媳妇儿想也知道大概率不是好看的,但也不难看,就是普通人吧。

和胖子身高还挺配,估计她至少有一米六五,这在这个时代的女性里算是很高的了!

胖子如今也成年了,身高也一米七往上了,加上被皮甲包裹的肥肉,看起来确实威武。

在没有工作的空档,俩人就在人群微笑羡慕的眼光里看着胖子带着寡妇一起骑在小黑马上到处兜风。

给小黑马累的够呛!

但看着胖子和女人好的样子,通人性的小黑马虽然嫉妒也知道不能咬女人。

为什么通人性呢?因为咬女人胖子真打自己!

这个时代的人真的很简单,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明明白白在台面上,谁都不必猜谁的心思也不用担心彩礼嫁妆的。

男高女矮还是女高男矮都不会成为相恋的障碍,跟咱现代人所谓身高差距大能改造后代成长基因的科学不同,追求的是最本真的精神交流。

记得有一次在电梯里听两个女孩聊天,一个女孩说“我就是喜欢高的,越高越好。”

打量了一下她估计最多,最多一米五,我就心想怎么的这是对自己极度自卑的精神错位了?

给你配个两米的要不要?好家伙直接从下面捅肺里去怎么办?

当然了,人家有自己的喜好是人家的事很正常,我这个想法也只是纯粹当时的一个念想,写到这了也为配合表达古人婚配的不同意识,绝对没有侮辱人的意思。

虽然有了等级分化,但人民之间的礼仪顺孝毕竟还处于原始阶段,没有完全启蒙。

因此我发现很多这个时代的家庭都挺和睦的,因为还没有财富分化也没有金钱概念,大家都过的同样的生活同样的日子。

天然的门当户对,所以结婚后和对方的家人相处也都简单和睦。

这就挺好的,好多抖音上,大多是女的,真的,这个咱没必要杠,大多是女的,抱怨和自己的婆婆搞不好关系。

其实除了从小家庭的关系外,根子上就是门不当户不对导致的,俗话说的好啊,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真是真理。

两个家庭的格局和观念包括生态环境差异过大,当然很难相处了。

所以我一直都回复,“门当户对是真理。同时,男方要教育儿子,那个女人是以后要陪你走完一生的伴侣;女方也要教育女儿,那也是你要叫一辈子并且养老送宗的爸妈。”

没有这种教育那就只会有本我意识,那就自己就把自己当外人了,你还怎么要求人家上杆子追着你爱你啊?

这对双方都一样。

看着胖子陷入了甜蜜,我也得识趣的替胖子打理打理接下来的需要。

毕竟是都城高级军官的胖子,不可能俩人如果继续下去要结婚还跟我挤一块啊。

而且寡妇那个小屋子俩孩子都已经是具备劳动力的“大人”了,说什么也不能让四个人挤在那啊。

所以寡妇的屋子肯定得留给她的两个孩子继续住,而我则拜托新任掌管治屋庐的“居龙氏”在贵族区替胖子再建一个大屋。

胖子曾经说过喜欢寡妇的一个原因是脚丫子大!

这不扯呢嘛,脚大是因为干重活多。

大部分农村出来的孩子,或者上一辈是农民的孩子就是比城里生城里长的孩子脚大。

基因里带的,几代后又会变小,因为不用干重活了。

人呐,基因就是这样,适应力特别强。

就跟渔民的孩子脚趾分开的,为了在摇晃的船上站稳啊;包括爬山路多的山区人前脚掌更宽,都是一样的道理。

不过也能理解胖子其实表达的是,大手大脚好干活,大屁股好生孩子。

“东张及南。(往东继续扩张,并根据情况向南拓展。)”

听着中年人身为上卿的“黎父”首先发言,围坐在草地上的大臣们都点头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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