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笔纵逍遥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四百二十九章谈笑风生,剑任逍遥,提笔纵逍遥,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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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的太阳格外毒辣,一个背着重剑的白衣少年顶着一个斗笠行走在一座小村庄之间的田野之间。
这条被人以黄土堆积起来的路,兴许是走的人多了,所以原本松软的泥土也变得无比坚硬,踩在上面坚硬感十足。
两边是不断耕作的农家汉子,人人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偶尔有几个大概是干活干累了,回家又怕被家里婆娘唧唧歪歪,所以打算在这里偷偷摸鱼,坐在边上拿着帽子给自己扇着微风。
很难想象,在这片西洲最广袤最具备灵气的地方居然还会存在类似这种只有普通人存在的地方。
这里的汉子和寻常人没有区别,唯一不一样的估计就只有那身体略微强壮一点。
也仅此只有一点。
少年的装扮在这个村子里显得格外显眼,不少穿着花印红衣的妞子在路边笑谈间无意瞥见这边也都是多看了几眼。
少年没有在意四周的视线,只是觉得有些感慨。从老爹那边出发到这里已经过去足足三日。
再这样下去,大抵明天就能回到宗门。沿途中自然也遇到不少灵兽围杀,可对于本身就已经跻身念心境的林逍来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
打不过平地起飞直冲天际那都是干过的。也幸亏这一路上运气好,最多远远见过一些个已经有目标猎物的四品灵兽。
这才让他没有多加耽搁,三日足足走了八百余里,不出意外的话如果今晚连夜赶路,估计三更半夜都能到了。
也正是如此,在这个如此接近道玄州的小村落中居然罕见的与世隔绝,方圆二十里之内他甚至没有感觉到有灵兽的气息。
这个小村落的入口有些隐秘,当初林逍也是被一头灵兽追杀的走投无路机缘巧合之间来到这里的。
若非如此,恐怕还得多跑一段时间才有可能甩开那个劲敌。
小村庄上并没有客栈之类的地方,所以林逍想要找个落脚地不容易。幸亏这里的村民似乎从未见过他这样的人,所以个个都是有些热情好客。
林逍最终选择在了一家相对不算很富有的人家住下。家里一共四口子,除了夫妻俩还有一儿一女。
女儿已经初长成,按照这里的规矩,显然已经到了婚嫁年纪。只有那个小的,如今不过是六七岁的放牛娃。
听说前段时间和几个顽皮小子放牛结果把人家一个菜坡子给搞的乱七八糟。
为此家里人还得低声下气的跟其他村民表示歉意,后来还陪了点食物。
打那以后,哪怕老爹老娘没有打骂一句,那小子就老实本分了许多,每次干活也都是安安分分。
那些个经常和他胡闹的小伙伴显然就没这份悟性,隔三差五还是过来,也幸亏那小子控制力不错,这才不至于祸不单行。
林逍对于这一家子了解不多,只知道当家的汉子姓黄,四邻八乡都管他叫老黄。
老黄是一个干瘦汉子,和那些个身强力壮的大家伙比不了。而且人也懒,回家除了喝酒就是睡觉,在外面干活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为此两夫妻没少吵架,两个孩子听的烦了,就是捂着耳朵赶紧跑出去找个地方清静清静。
至于事情会不会闹大,似乎并不在意,这么多年来也没有这样。老夫老妻了,都多大年纪了,就算这样,日子也还得过去不是?
不过老黄别的不敢说,但如果有人来和他喝酒,那绝对是来者不拒的。
所以晚上,饭桌上吃到最后,就只剩下林逍和老黄汉子坐在桌子旁不断喝酒。
后者本来想着猜码,奈何林逍虽然酒量堪称大海,却不会搞这些民间玩意。
以至于到最后只是聊聊家常,但一点也不无聊,也许是因为口中有酒味,家里有人味。
“不是我说,早年间啊老子那也是十里八乡俊后生。那个时候也不知道有多少娘子看到我那都是低着头红着脸。”
老黄满身酒味,手中大有一副指点江山的意味:“小时候村里面来了个先生,大概也和小兄弟你这么穿的奇奇怪怪。我当时正可谓是意气风发,觉得这个新来的抢了我的风头,就要过去讨教讨教。”
“你猜怎么着?那不是正常人的家伙居然满嘴是那种听不太懂的词语,大多都是四个字的。这一吵起来,我就一愣一愣的,然后在看到那家伙胸有成竹的样子,结果也就不言而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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