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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从军队的角度来讲,这样的军队,的确不值一提,但从敌人的角度来讲,他们却是很麻烦。
这些壮汉挥舞兵器,向自己砸过来的时候,真的很有力。
杀这些壮汉,的确很好杀,将刀挥过去,就能将他们的脑袋砍上去,可在这个过程中,楚天秀也会感到了一点不适,尤其在楚天秀跟突厥军队搏杀的时候,被那些壮汉用重兵器砸了成百上千下之后,那么纵然以楚天秀的身体素质,也会酥麻,疲软。
楚天秀甚至还凭借自身的身体状态,估量出一个无聊的数字——
如果自己同一时段里面承受的重击的数量再多一些,多上二十倍的数量,而承受重击的时间,也可以一直持续下去,一直持续三天三夜的话,那么他真是会死掉了。
量变,完全可以引起质变的。
在这个过程中,楚天秀一直在反击,一直在杀人,以至于他浑身上下,早就被鲜血淋湿了,让自己变成了一个血人。
又因为楚天秀明白,纵然是水仙刀这样的神兵利器,也不可能承受如此高强度战争的缘故,使得他用水仙刀砍杀了百来号的突厥人之后,便换了兵器,换成一把被他砍了脑袋的突厥士兵所用的长刀。
那把刀,只是普通的货色,没啥出奇的地方。
所以那刀,也的确不抗用,以至于楚天秀不过用刀宰了几十个人的性命,便卷刃,变钝,几乎不能用了,让他不得不再次换了兵器。
杀人,换兵器。
杀人,换兵器。
在这一天一夜的功夫里,楚天秀杀了多少人,的确记不得,但是自家换了十七件兵器的事,他却还是记得的。
在这个过程中,楚天秀也发现,自个杀人杀多了之后,让他却是彻底的熟能成巧,练成了类似于庖丁解牛的解决——
从哪里下刀好,从哪里下刀快,从哪里下刀,不会伤及刀刃,他都弄得清清楚楚。
楚天秀觉得,现在的自个,已经在杀人这项技艺上面,达到了近乎巅峰的程度。
若是自个愿意,那么现在的他,完全可以获得“最强杀人大师”的称号。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
楚天秀也不蠢,他很清晰的意识到,在自己斩杀突厥人,收获杀人经验的同时,突厥人也获得了丰富的经验。
他们还不知道,自个怎样做,如何动手,才能杀死楚天秀,但是他们已经知道自个如何做,能够让楚天秀变得更危险,更麻烦。
除此之外,楚天秀还察觉了一个事实,一个更加危险的事实。
突厥,可是草原上的霸主,比之中原皇朝也不差半分的强大实力,所以在突厥人的军队里面,应当有许多修习内家功夫的好手。
这些人,自然要更加危险。
但是楚天秀已经厮杀了这么久,但是除了最初被他斩杀掉的赵德言,根本没有遇到一个有实力的敌人。
这种情况的出现,显然是突厥人还在等待,等待一个合适的时机,来一波大的。
隐隐间,楚天秀对自己接下来要遇到的危险,甚是期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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