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语轻语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一百五十四章 我要打十个,我只想苟且偷生,轻语轻语,海棠文学),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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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你听说了么,那个北境的肥猪,要去挑战理查殿下。”
“怎么没听说,都传遍了好么。这个狗币,居然给殿下戴了绿帽子,还恬不知耻的挑战殿下!”
“哼,也不知道他去那个酒馆立旗,要是让我知道,非得打死他不可!”
“有可能他已经跑了,毕竟理查殿下没有限制他的自由。”
“这么说,咱们是不是可以去品尝一下公主的滋味了,嘿嘿……”
“……”
这样的对话,在艾斯普利斯的大街小巷不停的出现。
每一个酒馆都翘首以盼,肥猪亲王能来自己这里开始资格赛。
那样他们就可以,狠狠的收拾一顿这个西岚蛮子。
当然,联邦大部分人都认为,他已经脚底抹油偷偷溜走了。
毕竟理查可是天空竞技场排名第六的高手,正常人都不会去送死的吧。
“嘭……”
一个全副武装的男人,推开白蔷薇酒馆的大门。
“滚石竞技场资格赛,有带把的爷们来比划两下的么?”
客人们转过头,同时不屑的撇撇嘴。
虽然角斗士资格赛,不限制带什么武器和防具。
可像这人一样,穿着三层铠甲,左手塔盾右手斩马刀的,还是第一次见。
角斗士,是勇者的游戏,是技巧和力量的角逐。
人人都穿成这样,大家在场上抡半天,都伤不到一根毫毛,还有什么意义。
“回家吃奶去吧!”有看不过去的客人,随口回了一句。
“艾斯普利斯不过如此,连个带把的爷们都没有,让我这个外地人看不起!玩什么竞技场,尚武精神,呸!”
男人瓮声瓮气的骂道,地图炮开的非常顺溜。
“闭上你的臭嘴,外地佬!大个,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这顿酒我请!“
酒馆老板看不下去了,对着角落里喝酒的大块头说道。
“没问题。”
大块头站起身,个子足足有两米高,胳膊比小姑娘的腰都粗,浑身肌肉盘虬,看起来就不是好惹的。
艾斯普利斯尚武,街上的行人个个带刀,大个也是如此。
只不过,他带的不是刀,而是从桌子底下提出来一根狼牙棒。
狰狞的铁齿,在阳光下闪烁着寒光,让人看到就浑身颤栗。
难以想象,这东西打到身上,会是什么样的效果。
“佳伦克,资格赛已经打了八场,外号【骨头毁灭者】。”
大个虽然看不起眼前的对手,可还是按照基本的礼仪,向他介绍了自己。
全副武装的男人没有介绍自己的打算,而是对着大个晃动了一下手指:“废话那么多,来吧!”
“狂妄的小子,今天就让你尝尝爷爷的厉害!”
大个的狼牙棒,重达一百五十斤,妥妥的重兵器。
挥舞起来虎虎生风,碰到就死擦到就伤,是这一片小有名气的战士。
“你们猜,这外地佬能坚持多久?”
一旁看热闹的客人,问身边的朋友。
“三招吧,别看他穿的厚,可是在大个的重武器面前,这些都是浮云。”
“我猜一招,我跟大个打过一场,那次我用圆盾挡住了他的攻击,可胳膊依旧断了。”
“两招……”
“五招……”
客人们你一言我一语,气氛轻松。
他们认为这个全副武装的男人,不是大个的对手。
穿成这样来打资格赛,只能说明一个问题,他对自己的身手没有信心。
厚重的铠甲,在战场上是保命的利器。
在个人比武中,起到的作用不大,相反,还会束缚住自己的手脚。
如果他的对手是别人,兴许还能打上一会,毕竟身上厚重的铠甲,一般人拿他没办法。
可是面对使用狼牙棒的大个,就有些不够看了。
穿不穿甲,在这样的重武器面前,区别不大。
“梆!!”
说话间,男人和大个已经发生了碰撞。
狰狞的狼牙棒,敲打在塔盾的正中央。
刹那间,塔盾碎成十几块碎片,向四周四散飞舞。
这种塔盾,主体使用橡木做成,里面包裹了牛皮,外面蒙着铁皮,高一米五,宽一米,重达三十斤。
一般的攻击,别说打碎了,砍出个痕迹都费劲。
可见大个的膂力,有多么的惊人。
“大个牛皮!”
“牛啊,牛啊!”
“打死那个外地佬!”
客人们纷纷欢呼,一击就取得了如此效果。
这下那个外地佬,不猖狂了吧。
果然,全副武装的男人,左手不自然的垂了下来。
强大的力量,似乎摧毁了他的骨头。
大个【骨头摧毁者】的名号,不是白叫的。
“投降吧,你这点水平,是不可能战胜我的。”
大个不傻,这句话不但可以摧毁敌人的斗志,还能接机喘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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