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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真是个有钱的花男呢。”老太婆伸出枯黄的手,在陈贤颂有些苍白的脸上摸了几把:“而且还长得挺漂亮的,老娘我如果再年轻个三四十岁,遇上这样的男人,说不定会倒贴给他,可惜啊,可惜。”
老头拿着钱袋正要回房放好,却突然说道:“老太婆,游商杰德拉是不是下午来我们村收毛皮……我听说他买卖漂亮的女人,不知道漂亮的男人他收不收。”
“应该收吧……老头子,你这想法不错。”老太婆看着病得昏睡过去的陈贤颂,歼笑起来:“我们先把盔甲藏好,等儿子回来再交给他。然后把这家伙卖了,我觉得怎么都应该卖个三四枚银币吧,再加上刚才搜到的钱,足够把隔村寡妇玛丽的女儿买给我们儿子了。”
老头连连点头,欣喜之余,看着床上的陈贤颂,又是无声地叹了口气。
游商杰德拉,是附近一个大镇出生的平民,现已中年,家中世代经商,他继承父业,每年都会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各国游荡,交易,寻找商机。今天他例行来到玛丽苏村收购毛皮,却被一个老太婆带到了她的家里,在那里,他看到一个病怏怏睡在床上的震旦青年人。
“杰德拉,你看这花男能值多少钱。”
花男?杰德拉观察了一会陈贤颂,然后也同意了老太婆的看法。震旦王国的花男很有名,那边颇好男风,然后这股风气不知怎么就传到了其它国家去。久而久之,其它众国贵族也开始培养花男,但无论如何,还是其发源地,震旦王国的花男最有味道。
有所好就必有需求,震旦王国向其它国家输出不少的花男。这些专门接受培养的花男从来不干重活,细皮嫩肉,最重要的是,他们也颇为英俊。睡在床上的陈贤颂,无疑完全符合这些特征。
在凯特王国,见到震旦王国的花男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但一个走失的花男就比较少见了。他检查了一下陈贤颂的头发,牙口,还有双手,便问道:“老太婆,你居然拴到一个病重的花男,也不知道该说你运气好,还是不好。你打算卖多少钱?”
“这个数!”老太婆举起了一个巴掌。
“五枚银币?”杰德拉摇了遥头:“这人得了热症,也不知道能不能熬得过去,五枚银币太贵了,万一他死掉,我岂不同亏大了?太亏本的生意我不想做。”
“那你说多少?”
“最多一枚银币。”杰德拉一幅你不同意我立刻就离开的表情。
“好吧,一枚就一枚,总比没有好。”老太婆挥手:“只要你把钱给我,立刻就可以把人给领走。”
杰德拉叫外面随行的手下进来,将陈贤颂扛了出去,扔到一个平板车上。随行的还有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皮肤黝黑,双眼也没有多少神采,但身体倒是挺强壮,而且脸上憨气颇重,他看到陈贤颂只着内衣,即使在昏迷中也抱着双臂蜷成一团发抖,便将他们收购来的毛皮抱了些过来,堆到陈贤颂身上。
杰德拉付款后,刚好从屋子里出来,见到这一幕,笑问道:“莫利,你为什么要给货物这么好。”
“他病了。”名为莫利的少年迟疑了一下,继续说道:“如果他死了就不再是货物了,那样子我们就会亏本,保证货物的有效价值是我们游商最最基本的素养。”
“很好,你记得很清楚。”杰德拉很欣慰地点头,莫利是他的小儿子,他总共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和二儿子已经独当一面,现在已能独自带领一支商队在各国间进行来回交易,而小儿子生来就有些迟钝,他决定多带在身边几年,好好教育他。
“但这还不够。”杰德拉缓缓说道:“这人得了热症,光是给他盖上毛皮也作用不大,你去山脚下采些黄伏草回来,捣成浆,再弄些水冲开,给他喝下去,虽然药方远远不如医生开出来的药剂,但总还是有些效果的。”
听到父亲的吩咐,莫利立刻就去跑去山脚下,采了两爪子的黄伏草回来。他将草药捣烂,扔进一个陶碗里,然后用随身携带的水袋冲了些水进去,最后走到陈贤颂前边,用力地撬开后者的嘴巴,将一碗散发着古怪味道的绿色浓稠液体灌了进去。
动作很粗鲁,很残暴,陈贤颂差点就被呛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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